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法律六进”活动实施安排意见》的通知 津安监管法字[2007]5号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天津市“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和市工业工委、市经委下发的《天津市工业系统“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全市安监系统的实际,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法律六进”活动实施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工作安排,并将工作安排意见于2007年2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刘菁、宋国 联系电话:28450339 、28450357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法律六进”活动实施安排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天津市“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和市工业工委、市经委下发的《天津市工业系统“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安全监管系统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以下简称“法律六进”),特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坚持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重点的 “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安监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引导各级安监机关、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依法治市,为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目标,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构建和谐天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努力为改革开放创造安全的环境,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三是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四是大力开展安全企业、安全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水平。五是大力开展安全法治文化建设,积极组织法制新闻、文艺、书刊、宣传画等作品创作,广泛开展安全法制歌曲大家唱、安全法制影视大家看、安全法制书籍大家读、安全法制故事大家讲等文化活动。 三、主要任务 1.加强安监机关公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不断强化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加强安监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要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保证计划、教材、师资、课时、笔记、考核“六落实”。局党委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律讲座四次,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课时40小时。要将考核结果作为公职人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推进机关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规范化。 3、要按照市统一要求积极开展评选“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机关活动”。 4、加大对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要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5、促进企业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列入本企业法律学习宣传计划,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合格方能任职上岗。要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使职工全面掌握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提高其依法履行权利和义务的意识。 6、积极配合参与开展“法律六进”的各项活动。要按照市统一安排,通过积极配合和参与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提高依法治校水平,逐步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工作方式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总体推进。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基层,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列为安全教育培训的必修内容。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学校,培养学生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要坚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社区,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2.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采取领导电视讲话、开办安全生产专版专栏、刊发专题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组织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张旗鼓、有声有色地进行宣传教育。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曝光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公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客观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和典型事例,将公众的注意力引导到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来。 3.继续搞好“安全生产月”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创新,采取人民群众和广大从业人员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企业、深入基层进行宣传,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4.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普法,大力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安全生产专业性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等通用性法律法规,公正执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一线的从业人员,特别是矿产资源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烟花爆竹经营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要特别重视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其掌握相关作业规程,强化对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和危险源的识别,提高其自我保护能力,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步骤 “法律六进”活动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自意见下发至2007年初。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法律六进”安排计划,进行动员部署,启动“法律六进”活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自2007年1月至2010年。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加强领导,全面组织实施“法律六进”活动。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组织专门人员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法律六进”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 六、组织领导 市安全监管局成立“法律六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时善任组长,副局长魏青松任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人事培训处、机关党委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部署安全监管系统“法律六进”活动,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有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从组织机构上保障“法律六进”活动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