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安委办《关于转发<泰州市2006年度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安办(2006)14号)精神一并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正确认识当前冶金行业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字(2005)172号)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继续推进冶金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要在去年对本辖区内冶金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再次查清底数,逐家进行登记,完善冶金企业基础台帐,并于2月底前将《冶金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报市安监局监管一科。 三、要按照泰州市安委办《关于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推进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工作的通知》(泰安办(2006)64号)和冶金行业专项整治要求,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督促辖区所有冶金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四、要高度重视做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春节安全大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的冶金企业逐家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冶金企业超过10家的乡镇要培植1-2家先进企业,并做好迎接国家总局、省局和泰州市局检查我市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1、省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安监办(2006)112号) 2、《冶金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