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命名长河街道等4个乡镇(街道)为杭州市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街道)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杭政办函〔2007〕28号
【发布日期】 2007-01-30
【实施日期】 2007-01-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杭州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市委发(2000)18号)精神,一批省、市教育强镇积极争创杭州市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为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经各地推荐和初审,并经市教育局检查评估,市政府决定,命名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长河街道,萧山区坎山镇、南阳镇,桐庐县富春江镇为杭州市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街道)。
  希望各级政府加强领导,进一步深入开展争创现代化标志性教育强镇(乡、街道)活动,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