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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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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浙江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浙交办〔2007〕20号
【发布日期】 2007-01-31
【实施日期】 2007-01-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厅管厅属各单位:
  现将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浙财采字(2007)2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经省采购办确认,编报范围为由单位分散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
  二、编报方式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的“全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中编报。
  2.系统登陆用户代码为“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初始登陆密码为“111111”,操作期间为“2006年年报”。
  3.数据录入。数据录入分为合同录入和统计报表录入,其中需录入的统计报表为01表-08表。
  4.数据汇总上报。请各单位在数据录入后,在系统中将数据汇总上报,并生成统计分析。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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