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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柑橘疫情检查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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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7〕31号
【发布日期】 2007-01-31
【实施日期】 2007-01-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柑橘疫情检查站的批复
 
 
市农业局:
  你局《关于设立柑橘疫情检查站的请示》(渝农文(2006)2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设立7个柑橘疫情检查站,重庆三峡库区柑橘非疫区建设项目所需的其余43个检查站,在市政府已批准设立的周边道路防疫检查消毒综合站和动植物检疫监督检查消毒站基础上补充建设。柑橘疫情检查站的职责是:农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以柑橘疫情检查为主的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二、新设的7个柑橘疫情检查站分别位于铜梁县巴川镇和土桥镇,九龙坡区九龙港码头,沙坪坝区上桥火车站,江北区盘溪蔬菜批发市场、江北区寸滩滚装船码头,渝中区菜园坝水果批发市场。
  三、你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柑橘疫情检查工作,并督促各检查站严格按照规定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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