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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批准石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公告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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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卫公告[2007]2号
【发布日期】
2007-02-01
【实施日期】
2007-0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批准石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准石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与职业病诊断机构。
二00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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