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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力普拍卖有限公司等企业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闽经贸许可〔2007〕14号
【发布日期】 2007-02-01
【实施日期】 2007-02-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力普拍卖有限公司等企业变更有关登记项目的批复
 
 
福建力普拍卖有限公司、福建省华正拍卖有限公司:
  我委于2007年1月收到你们关于变更企业有关登记项目的申请。经审核,同意:
  一、福建力普拍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严松变更为严勇;住所由福州市仓山区金山碧水榕城广场7号318-319变更至福清市融城镇较场路55号。
  二、福建省华正拍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黄云生变更为林桂芳;住所由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变更至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9号世界金龙大厦28层。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变更后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联系人:陈秀英;联系电话:0591-87817194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00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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