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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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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日政发[2007]4号
【发布日期】 2007-02-02
【实施日期】 2007-02-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稳定持续好转的安全生产形势,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狠抓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落实
  2007年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一年,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将相继召开,做好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突出抓好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制和控制指标的落实,完善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和各个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及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建立更加有效的“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
  二、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各级要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和监察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安全监管监察必须的设施、设备和经费,切实增强安全监管和监察能力。对已成立执法监察大队、但人员编制不到位的区县,要抓紧选拔优秀人员,配齐配强执法监察队伍,尽快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相对集中、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要成立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增强执法力量。
  三、狠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
  要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激励、监督检查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一是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要进一步细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内容、措施和要求,引导督促企业积极、主动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开展标准化和创建示范企业活动,今年要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机械、轻工、纺织、电力、建筑等领域的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今年安全标准化企业数量和质量有新的提高。二是督促企业依法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各类高危行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要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中小企业要实行安全助理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三是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从今年开始,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实施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各级安监部门要会同财政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储、使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这项制度顺利实施。四是认真执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要落实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发布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在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危险品生产以及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实行安全费用制度。要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户核算、专款专用,重点用于淘汰和改造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四、严格源头管理,落实“三同时”制度
  新建企业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凡不符合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规划布局、未经“三同时”审查、环评和安全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立项、施工和生产。各级发改、工商、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建设、经贸、国土、发改、安监等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110号)精神,抓紧制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编制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项规划,严格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批和“三同时”管理,加强在建和已建项目的监督管理。对进入工业园区的各类企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必须进行严格论证审查和安全评价,绝不能降低门槛、放宽标准,切实从源头上杜绝新的事故隐患产生。
  五、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
  今年是深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的“攻坚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目标。安监、国土资源部门要重点整治小矿山,对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的小型采石场,依法按程序实施关闭,同时还要搞好矿山企业生产能力的核定工作。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专项整治,建立起严格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准入和退出机制。各级政府和安监、公安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继续抓好公路运输车辆GPS和行车记录仪的安装使用工作,进一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及时查处超速、超载、超限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海事、港航部门要加强海上运输船只的安全监管,确保海上交通安全。海洋与渔业部门和沿海区、镇政府要加强对渔民的安全教育,严防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出海作业。经贸等部门要认真监督检查民爆生产企业是否按生产能力均衡生产,严禁“四超”生产。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级要继续抓好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登记,确定整改、监控重点。要加大督查力度,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责任、资金、措施、人员及时到位,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按时整改完成。对全市366处重大危险源,要在去年进行申报登记的基础上,搞好检测和风险评估,制定有效的安全监控技术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可控、在控和平稳运行。
  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要加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各分项预案的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不断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各类救援预案能够适应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通过整合社会应急救援资源,采用政府扶持、企业管理、有偿服务的方式,加快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专业化救援队伍,提高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加快省危险化学品港口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对服务区域内的企业要搞好预防性安全检查和技术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市级综合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加快建设区县指挥平台,确保年底前区县指挥平台建成并与省、市指挥平台链接,同时要切实抓好部分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监控系统的建设,形成信息畅通的监管指挥网络,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
 
日照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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