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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关于海南医药招商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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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工信企业[2007]36号
【发布日期】 2007-02-07
【实施日期】 2007-0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关于海南医药招商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有关事宜的通知
(琼工信企业[2007]36号)
 
 
各有关部门、医药企业:
  省政府决定于2007年3月22-25日在海口召开2007年中国(海口)国际医药博览会暨高峰论坛(简称"医博会"),将在主会场举办"海南医药招商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陈成副省长将做主旨演讲。我局具体负责海南医药招商推介暨项目签约仪式的筹备、组织工作。根据1月15日和2月2日省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参加医博会签约仪式的签约单位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一)签约双方企业概况(企业性质、经营范围、法人代表等);
  (二)签约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协议/合同投资额)、建设地址、建设内容、项目进展、联系方式等);
  (三)签约文本准备:按照合同、协议规范要求,表述项目拟建内容、投资规模、投资期限、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邀请嘉宾(2-3人)名单和出席签约仪式的代表名单;
  (五)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
  二、请签约单位以书面形式和电子形式报送上述材料,于2月13日前报给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中小企业处。联系人:符亚宁,电话:65357230
 
二ОО七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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