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山西省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建加油站普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并国税函〔2007〕26号
【发布日期】 2007-02-07
【实施日期】 2007-0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建加油站普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并国税函〔2007〕26号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直各税务分局、市局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公室、国际税务管理处:
  现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建加油站普通发票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国税函(2007)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太原市国家税务局
二ΟΟ七年二月七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