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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认定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第一批临床基地和社区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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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2-07
【实施日期】 2007-02-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认定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第一批临床基地和社区基地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及附属医院、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适应全科医师较大规模规范化培养的需要,我局决定建设一批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临床基地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社区基地(以下分别简称“临床基地”和“社区基地”)。
  根据各医院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申报,我局组织本市有关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了现场评估。根据《上海市全科医学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基本要求》(沪卫科教(2003)8号)和专家评估意见及申报单位的整改情况,经研究决定,认定中山医院等三家医院为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第一批临床基地,黄浦区老西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第一批社区基地。
  各临床基地和社区基地要加强对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工作的领导,不断改善全科医学教学条件,提高全科医学教学水平。市卫生局将定期对各临床基地和社区基地的建设及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和本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的实际需要,市卫生局将进一步增加建设和认定若干个临床基地和社区基地,请有关单位按照临床基地和社区基地的基本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七年二月七日
 

类别

序号

临床 基地

1

中山医院

2

仁济医院

3

新华医院

社区 基地

1

黄浦区老西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

卢湾区瑞金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

徐汇区华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

静安区石门二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

静安区曹家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6

长宁区新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7

普陀区长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

闸北区彭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9

虹口区曲阳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

虹口区广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1

杨浦区四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

宝山区友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3

闵行区江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4

浦东新区潍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

金山区石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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