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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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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07〕9号
【发布日期】 2007-02-09
【实施日期】 2007-0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12345政府便民服务热线管理工作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区、民营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市政府12345便民服务热线开通以来,运作良好,受到广大市民欢迎。
  为切实提高政府便民服务热线网络单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各网络专线电话作用,使热线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网络单位专线电话实行8小时工作制和AB角无缺位工作制(节假日正常休息);要选派2名以上业务精通、服务意识高、沟通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到专线接听岗位;在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要准时上岗,确保电话畅通。
  二、各单位要认真接听12345热线电话接线台转接的市民来电,做到语言文明,态度热情,耐心细致、记录准确;能当场解答的要认真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要做好记录,认真办理,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将办理结果报政府热线管理办公室。属于热线管理办公室书面交办事项,要于7日内书面反馈办理结果;因特殊原因在规定期限不能办结的,要主动说明原因,并随时通报办理进展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三、各网络成员单位要定期对工作进行综合分析,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将综合分析报告书面报送政府热线管理办公室。
  四、政府热线管理办公室要随时抽查市民、12345接线台和网络单位三方通话录音记录,根据专线电话接通情况、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理结果等定期进行检查考核,考核排名结果将在新闻媒体公布。
  五、对热线办理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予以行政处分;对热线办理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二○○七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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