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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栖霞寺举办“佛教文化节”门票价格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2-09
【实施日期】 2007-0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栖霞寺举办“佛教文化节”门票价格的批复
 
 
南京栖霞古寺:
  你寺《关于春节期间举办“佛教文化节”栖霞山门票价格调整的申请》收悉。
  鉴于除夕撞钟活动已举办多年,并且在夜间闭园时间举行,为确保活动的安全,同意在2007年2月17日除夕夜栖霞山撞钟票价为50元/人次。栖霞山佛教文化节已连续举办两年,为游客参加佛事活动提供了方便。为适当控制客流量,保护栖霞古寺,确保游客的安全,同意按以往年度的做法,佛教文化节期间(2月18日至3月4日)栖霞山门票价格临时调整为25元/人次。其他对游客的优惠规定仍按我局宁价服[2001]264号文执行。
  此复。
 
南京市物价局
二○○七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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