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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7年度城市绿化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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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洛政〔2007〕22号
【发布日期】 2007-02-09
【实施日期】 2007-02-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2007年度城市绿化方案的通知
洛政〔2007〕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07年度城市绿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洛阳市2007年度城市绿化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根据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及市九次党代会制定的“加快建改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最佳发展环境城市,再造—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度的城市绿化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八次党代会、市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大力开展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通过实施“绿地工程”和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城市的人居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洛阳经济快速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
  二、绿化目标
  2007年,要保质保量按计划如期完成义务植树任务、隋唐城遗址植物园二期工程、新区东干渠景观水系周边绿化、洛浦公园向东延伸绿化工程和体育公园二期绿化、新区开元大道东、西延长线等13条道路、高尔夫地块,歌剧院二期、第二苗圃扩建、南关公园改建、牡丹广场改造任务及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建设任务。全市城区(含8县1市城区)计划新建和改造道路绿化45条,新植乔木14.5万株、花灌木51.4万株、义务植树28.6万株,种植垂直绿化段、建设屋顶绿化点80个,生产彩化草花260万盆,新增各类绿地面积360公顷,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使洛阳市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三、主要任务
  1.认真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确保义务植树任务的完成和植树质量。
  2007年城市区义务植树活动的地点,安排在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和洛浦公园向东延伸地段等处进行,计划义务植树16万株。市园林部门和各城市区,要高度重视义务植树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和《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的规定,把每人每年种3-5棵树的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每个适龄公民。认真做好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及树种规划、苗木准备工作,确保义务植树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植树任务的完成;义务植树活动结束后,要认真组织验收,植树质量差的,要责令返工重栽,未成活树木,植树任务单位要自备苗木补栽,要确保义务植树的成活率的保存率。8县1市和吉利区的义务植树活动,由其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组织,植树活动结束后将义务植树活动总结报市园林局。
  2.高标准完成新区绿化建设工程,完善新区绿化体系。
  要继续抓好新区绿化建设。市园林局要在保证新区绿化工程建设按计划如期完成的同时,要精心组织,高标准完成隋唐城遗址植物园充实、调整及亮化和外来园、南大门、厕所等二期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开元大道东(西)延长线、大学路(关林路以南段)、修业路(滨河路至洛宜路)、洛宜南路(王城大道至南苑路)、定鼎门街(开元大道至关林路)、望春门街(开元大道至关林路)、兴洛西街(展览路至关林路),兴洛东街(展览路至关林路)、长兴街(开元大道至关林路)、广利街(开元大道至关林路)等13条道路绿化和洛河南堤西干渠至牡丹桥段绿化带、东干渠周边绿化、高尔夫练习场东北角绿地、体育公园二期绿化、古城东路北侧景观绿化带的建设任务。
  3.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建设好洛浦公园东段延伸绿化工程。
  洛浦公园向东延伸工程,是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所采取的重要举措。该工程规划将洛浦公园东段向东延伸3.6公里至二广高速公路,南堤宽40米,北堤宽60米,计划于2007年牡丹花会前完工,工期紧、工程量大、标准要求高。市园林局要组织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进行精心规划设计,精心组织施工,高标准进行建设,先期将垫土方任务分配到各城市区,确保工程按设计、按计划完成。
  4.认真抓好道路绿化带、公园、广场改造,提高城市绿化景观效果。
  市园林局要按照扩大绿量、保证生态功能、丰富植物色彩和绿化层次、美化街景、提高景观效果的原则,对市区道路绿化带、公园、广场、街头绿地分期分批进行改造,高质量完成牡丹广场(喷泉改造、广场铺装、友谊绿岛改造)、南关公园改建,第二苗圃扩建,定鼎北路绿化和中州西路、武汉路,西苑路、丽春西路、珠江南路、行署路、机场路、定鼎南路、九都东路、柳林路、启明路、东出入口、中州渠护坡和绿地、王城大道、开元大道东段、厚载门街、金城寨街的绿化带改造。各县(市、区)要按照《洛阳市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五城连创(创建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双拥模范城市、文明城市)活动,认真搞好区管道路的绿化改造工作和背街小巷的绿化,使辖区道路和背街小巷的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要通过绿化建设和改造进一步提高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和生态效果、景观效果。
  5.继续抓好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建设,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各县(市、区)要把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建设活动,作为年度绿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洛阳市园林单位园林小区标准》和《河南省园林小区、园林单位评选标准(试行)》指导本县、区的庭院规划、建设。要重点抓好新建单位、小区的绿化建设和原有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巩固、提高工作。对放松管理,园林化水平下降或占用绿地改建他用的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要责令整改和恢复绿地,整改不合格或不进行整改的,要取消其园林单位,园林小区荣誉称号,确保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的质量。
  6.大力开展街头绿地和垂直绿化、屋顶绿化建设活动,扩大绿化覆盖面积。
  要大力发展街头绿地,满足人民群众休憩活动的需要。2007年,市城市规划局、建委和园林局要密切配合,按照建设部“服务半径为500米,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要求,规划建设一批较高水平的街头绿地,以扩大城市绿量,增添街道景观,方便广大市民就近休憩、活动。
  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是提高城市绿量和绿视率、扩大城市绿化覆盖面积的有效途径,也是一个城市的绿化向更高水平发展的体现。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洛阳市碧水蓝天青山绿地工程实施方案》,按照市委、市政府“绿地工程”的安排和要求,大力开展垂直绿化和屋顶绿化建设活动,特别是绿地面积少的县(市、区),更要积极组织辖区单位和群众在围墙、栅栏、建筑墙面、桥体种植爬藤攀绿植物,进行垂直绿化。要结合新、改、扩建楼房工程,设计建设屋顶花园。今后3年内,每个县(市、区),每年要完成3-5处垂直绿化段和屋顶绿化点,此项任务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内容,每年度对县(市、区)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数量、质量标准要求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取消年度绿化评先资格,并按照《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征收绿化延误费。
  7.认真抓好草花生产和彩化方案设计,努力提高城市美化彩化水平。
  各县(市、区)和市园林局部门,要认真落实《洛阳市城市三季彩化工作力案》,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抓好城市三季彩化工作,不断提高城市彩化水平。在认真抓好草花的引种、培育,提高草花质量和F1代利用率的同时,还要认真抓好彩化点方案的设计工作,努力提高城市彩化的艺术效果。使2007年城市彩化的草花品种、质量、彩化规模和彩化形式创新上有新的提高和突破。同时,要做好彩化点三季彩化形式、草花的更新和管理工作,把今年的城市彩化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8.加大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工作力度,提高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
  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园林乡镇对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品位,增强城市吸引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园林乡镇的重要意义,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抓好绿化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使各项指标尽快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园林县城、河南省园林县城、洛阳市园林县城、洛阳市园林乡镇的标准。2007年,洛阳市要力争通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验收,汝阳县、伊川县、新安县要积极申报国家园林县城,栾川县、宜阳县、嵩县要努力通过河南省园林县城验收,洛宁县、孟津县要通过洛阳市园林县城验收;要认真抓好园林乡镇创建工作,每个县(市)创建成2-3个园林乡镇。通过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园林乡镇活动,进一步美化环境。提高环境质量,促进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的发展。
  四、保证措施
  为确保2007年度绿化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1.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按照市政府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园林绿化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标准,对城市园林绿化实施精细化管理。2007年,要出台《洛阳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修订《洛阳市城市绿化条例》,使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市园林局要修订、完善《洛阳市城市绿化考核办法》、《洛阳市公园精细化管理标准》、《洛阳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严格按照办法、标准对绿地养护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和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验收,确保新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和现有城市绿地的绿化美化效果。对不按规划设计要求施工、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园林绿化工程,不得结算工程款,不得评为优质工程;对疏于管理,造成绿化植物枯萎、死亡和设施损坏、绿化景观被破坏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绿化法规、规章,依照园林技术规范、标准对园林绿地和绿化植物进行管理,做到根据不同绿地的性质、植物生长习性,适时对绿地段绿化植物进行浇水、施肥、除草、修剪整形、清除废物、防治病虫害,达到绿地及绿化植物无旱象、无积水、无废弃物、无杂草、无明显病虫害、无缺株断垄、无死树枯枝、绿地整洁、设施完好、植物生长良好、造型美观、观赏效果好的标准。各级绿化管理部门及绿化监察队,要在做好绿化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单位和群众爱绿、扩绿意识的同时,加大绿化管理力度,严格执法,积极查处绿化违法事件,对不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毁坏绿地、破坏园林绿化景观的行为和事件,要坚决制止,依法查处,确保园林绿化成果不受损害。
  2.建设节约型、生态型园林,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持续发展。
  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洛阳的实际开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转变过去城市绿化就是植树、种草的观念,树立节约型园林,生态型园林的思想。大力开展节约型园林活动,在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中,做到节地、节土、节水、节能、节材、节力,采用中水利用、微喷滴灌和低能、低耗、环保等新材料、新技术,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园林绿地建设中,注重植物的多样性和生态功能,在植物配置上要草铺底、乔遮荫、花卉灌木巧点缀,增加绿化覆盖面积。提高城市绿量和生态效果、景观效果,创造最佳人居环境。
  3.抓好园林绿化专业技术培训,为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技术保证。
  要认真抓好园林绿化专业枝术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平。要通过举办绿化项目经理培训、园林资质审定、学习国家新制定的定额取费标准等园林绿化技术培训班、专业知识讲座和技术比武、选派专业人员到专业院校学习进修、参观学习等形式,学习园林绿化知识、先进技术、管理经验,掌握当前园林绿化的信息和发展方向,运用园林绿化的新技术、新成果,建设和管理园林绿化,把我市的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水平提高到新的水平,使洛阳市的园林绿化工作始终处于先进城市行列。

2007年2月9日
  附件:1.2007年度城市区绿化任务分配表(略)
  2.2007年度县(市)绿化任务分配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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