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网上信访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自2004年5月省政府门户网站开通《网上信访》栏目以来,各单位对网上收到的大量群众来信都能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在网上答复,得到了广大网民的肯定。但是《网上信访》栏目开办2年多来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未能及时办复,导致部分网上信访人员提出疑问,甚至投诉等等。为切实办好《网上信访》栏目,畅通信访渠道、倾听民众呼声、促进政务公开、构建和谐社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好《网上信访》栏目的重要性。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构建和谐海南的高度充分认识办好《网上信访》栏目的重要性,并把《网上信访》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使《网上信访》栏目真正成为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表达诉求,促进政务公开,努力建设服务政府。 二、各市县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和中央驻琼单位要认真抓好《网上信访》管理工作,落实具体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请各市、县政府和各单位将分管领导、责任人名单(包括单位、姓名、职务)以及处理政务信息的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于2007年2月25日前报省信访局。 三、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及时办理办复网上信访信件。要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办法》(琼府(2006)57号)的要求,定时登录省人民政府网站管理后台,查看需要本单位答复的信访信件,对需要办复的信访信件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及时办理。一般邮件要在30日内办复,个别情况复杂、比较难处理的可延长至90日。对一些责任不清、无法答复的网上信访信件,应及时向省信访局反馈。 四、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确保网上信访工作顺利开展。省信访局要会同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定期检查各单位网上信访信件的办理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认真做好《网上信访》保障工作。省信访局负责网上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负责网上信访工作的技术指导,搞好技术保密。同时,根据信访工作特点,对《网上信访》信息进行分类,并完善查询系统,确保网络畅通。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