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松江区新桥镇场西居委会等17个居委会为上海市一级居委会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民基发〔2007〕19号
【发布日期】 2007-02-14
【实施日期】 2007-0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松江区新桥镇场西居委会等17个居委会为上海市一级居委会的批复
沪民基发〔2007〕19号


松江区民政局:
  你局沪松民[2006]68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新桥镇场西居委会等17个居委会达到上海市一级居委会标准,同意为上海市一级居委会(名单附后)。
  望你们进一步开展居委会升级达标活动,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  特此批复。
 
上海市民政局
二00七年二月十四日
 
 
附:上海市一级居委会
  1、新桥镇场西居委会
  2、新桥镇新东苑居委会
  3、新桥镇民益居委会
  4、九亭镇庄家居委会
  5、石湖荡镇古松居委会
  6、洞泾镇海欣居委会
  7、洞泾镇长欣居委会
  8、洞泾镇新欣居委会
  9、岳阳街道松乐苑居委会
  10、中山街道五龙居委会
  11、中山街道蓝天一村居委会
  12、中山街道蓝天二村居委会
  13、中山街道蓝天三村居委会
  14、中山街道蓝天四村居委会
  15、中山街道蓝天五村居委会
  16、科技园区平原居委会
  17、科技园区秦安居委会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