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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闸北区宝山路街道、彭浦镇为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的批复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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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上海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沪民基发〔2007〕18号
【发布日期】
2007-02-14
【实施日期】
2007-0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闸北区宝山路街道、彭浦镇为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的批复
沪民基发〔2007〕18号
闸北区民政局:
你局闸民请[2006]5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宝山路街道、彭浦镇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标准,同意为上海市社区建设示范街道(镇)。
望你们进一步开展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实体化、社区管理网格化,不断提升闸北区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特此批复。
上海市民政局
二00七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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