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威海市人民政府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大以来的各次中央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一二三四五六”和市委“一一六一”目标思路,按照“五个三”的工作要求,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地级威海市成立二十周年。市十四届五次人代会批准的主要预期目标为:生产总值增长13%,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分别降低4.5%和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7.5%和1.5%,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外贸出口总值增长1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8%,实际利用内资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为完成上述目标,要突出把握好以下12个方面、99项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重点抓好三角集团轮胎翻新、大业金矿尾矿开发等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培育10个循环经济、10个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分别降低4.5%和4%,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7.5%和1.5%。(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环保局、统计局) 2.积极推广先进技术和节能设备,鼓励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发展节能节地型建筑,鼓励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建委、农业局、供销社、公安局) 3.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落实好阶梯式水价,鼓励节约用水,中心市区搞好二热电、西郊热电厂海水综合利用和三污中水回用等工程,新建4座中水加水站点,铺设中水管网13.7公里。(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建委、水利局、物价局、水务集团) 4.加强土地审批管理,严格落实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不予供地或核减用地面积。(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5.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温泉资源的集约化综合开发。(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旅游局、规划局) 6.加大节能执法、节能审计、节能考核力度,确保完成各项约束性指标。(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审计局、统计局、质监局) 7.继续加大对宋健科学技术研究院等现有创新平台的扶持力度,加强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建设。年内新增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0家、工程研究中心7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贸委、信息产业局) 8.安排中小企业科技创新资金和科技三项经费4100万元,安排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基金1500万元,组织实施市级以上科技计划180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技局、经贸委、中小企业局) 9.抓好碳纤维材料及制品、蓝星光伏发电等110个重点产业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科技局) 10.统筹规划全市的信息化建设,最大限度实现网络互通、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 11.加快推进数字威海地理空间框架与应用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信息产业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12.积极做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园区的各项工作,鼓励发明创造,争取专利申请量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高区管委) 13.加快高层次人才和各类急需专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责任单位:市人事局、科技局) 二、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4.落实好近年来的招商成果,突出抓好大宇、伽耶等造船项目以及华泰、东安黑豹等汽车项目。(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经济合作局、发改委、经贸委) 15.抓好北洋电子制签机、华力高效电机、威高医用新材料等115个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引导中小企业发展配套产业。(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中小企业局) 16.突出抓好60户市级重点企业和40户成长型、潜力型的中小企业,扶持优势企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发改委、财政局、中小企业局) 17.启动新一轮名牌争创工作,力争在争创国家级和省级名牌上再有新突破。(责任单位: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市经贸委、财政局、质监局、工商局) 18.全面实施“幸福海岸专项规划”,深度开发和整合资源,切实抓好刘公岛空中快车、温泉度假村、大乳山休闲度假区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开拓海内外市场,搞好游艇、垂钓、海草房等特色项目和地方旅游产品的开发,实现旅游观光、海鲜餐饮、民俗文化演艺与特色产品购物等有机结合。力争旅游总收入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旅游局、文化局、体育局、刘公岛管委,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19.坚持市场化运作,高水平办好第四届国际人居节、中国首届轮胎博览会、第二届国际水产品博览会等展会,推动会展业与商贸、旅游等产业的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会展办、建委、经贸委、海洋渔业局、外经贸局、旅游局、贸易办) 20.大力发展商贸物流业,加快威海中韩商品物流贸易批发中心、中国工艺家纺城、石岛北方渔市等市场建设。(责任单位:市贸易办、外经贸局、经济合作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21.继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强化资本监管和风险控制,推动金融业发展和创新。(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银监分局、保险协会、证券服务中心,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22.继续加大各项惠农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基础上,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年内调整经济作物20万亩,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财政局) 23.加快发展现代海洋产业,支持企业搞好无公害产地认证,建设现代渔业、生态渔业和品牌渔业。(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24.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加大动植物疫病的防治力度。大力扶持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协会,搭建农民与政府、农民与市场、农民与技术之间的桥梁,提高其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海洋渔业局、供销社、财政局、质监局) 25.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加工企业和技术,保持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争取农产品出口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局、海洋渔业局、粮食局、科技局、外经贸局) 三、保持消费和投资协调增长 26.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的同时,增加职工工资,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经贸委、贸易办、农业局、中小企业局) 27.认真实施市区商业网点规划,抓好城里中学原址、老汽车站和威韩商城等区域的规划建设,引进名企名店,整合商业资源,提升中心商业区的层次。推进“社区商业双进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引导连锁超市向社区、农村延伸,新建“农家店”500家。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责任单位:市贸易办、规划局、供销社) 28.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市场欺诈行为,营造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烟草专卖局、贸易办) 29.引导投资向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领域倾斜,向高新技术产业、重大装备、先进制造业倾斜,向农业农村、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倾斜,集中力量抓好威乳高速及疏港路、环海生态旅游示范路、威海船厂整体搬迁、威海港三四期、威海港客运中心搬迁等70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做好青烟威荣城际铁路、中韩铁路轮渡、乳山红石顶核电站、昆嵛山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 30.充分发挥国资公司等融资平台的作用,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进一步活跃民间资本,多渠道筹集资金。(责任单位:市国资公司、人民银行) 四、进一步提高全方位开放水平 31.在稳定韩日投资的同时,加大对欧美、台港澳和东南亚的开拓力度,扩大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塘地区及东北、西北城市群的合作,精心组织好赴美国、韩国、日本和上海、西安、哈尔滨等国内外经贸推介活动。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8%,实际利用内资增长10%。(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经济合作局、发改委、经贸委、外办、侨办、台办、口岸办、海关、检验检疫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32.坚持引资与优化结构相结合,鼓励企业与国内外大企业开展合资合作,努力引进一批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和研发中心。突出产业和基础设施招商,积极推进镆铘岛中石油、三星造船、温泉开发及五星级酒店等项目的引进工作。(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经济合作局、发改委、经贸委、交通局、国资委、科技局、旅游局、海洋渔业局、国土资源局、口岸办、海关、检验检疫局) 33.积极调整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出口份额,支持纺织、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抓住国家大力支持进口的有利时机,增加我市急需的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要资源的进口。外贸进出口总值增长16%以上。(责任单位:市经贸委、科技局、外经贸局、口岸办、海关、检验检疫局) 34.大力推动加工贸易升级转型,引导企业由加工装配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提高加工深度和本地原材料采购比重。(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经贸委、口岸办、海关、检验检疫局) 35.高标准搞好现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提高项目的进区门槛,提升投资率和投资回报率,引导新上项目向各类园区集聚。(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经贸委、发改委、经济合作局、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省级以上开发区) 36.支持有条件、有信用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发紧缺资源,建立生产和销售基地,扩大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积极做好重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经济合作局) 37.查找整改投资软环境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外经贸局、发改委、经贸委、科技局、公安局、人事局、建委、规划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旅游局、外办、侨办、国资委、广电局、经济合作局、中小企业局、口岸办、贸促会、工业园管委、知识产权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贸易办、水务集团、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民银行、银监局、供电公司,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五、积极推进关键领域的改革 38.健全国有企业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机制和国有资本经营计划管理机制,盘活调优做强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理顺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收益的管理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39.完善税收征管体制,推进社会综合治税,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提高税收质量和效益,确保财税“三个比重”有新的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6%。(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40.深化部门预算、财政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改革,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 41.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突出抓好困难企业改制和解困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国资委、经贸委,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42.大力培植上市资源,支持华东数控、蓝星玻璃、工友等企业上市和已上市公司再融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43.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做好央行票据兑付工作。(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各市区政府) 44.加大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45.认真完成国铁重组我市地方铁路的各项工作,提高我市铁路运输能力。(责任单位:市国资委、铁路局、发改委) 46.认真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骺焓凳┲行∑笠党沙ぜ苹徊酵晟迫谧实1!⑿庞闷兰邸⑷瞬排嘌怠⒓际跣畔ⅰ⒎煞窈托幸敌岬确裉逑怠C裼迷黾又翟龀?8%以上。(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局、发改委、经贸委、人民银行、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 六、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47.进一步提升完善村村通油路工程和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改善农村交通条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水利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48.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搞好坤龙邢、院里、米山等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49.完善县级电网主网架,推进电气化镇村建设。(责任单位:市经贸委、供电公司) 50.继续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和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建委、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51.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切实增强县乡财政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52.坚持农村“一事一议”制度,控制农资价格,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物价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53.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的要求,加大镇村撤并力度,推进镇级机构改革。(责任单位:市人事局、民政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54.搞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搞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严格执行征地补偿实名制,确保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55.深入开展“三下乡”活动和“科普惠农行动”,大力实施“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行动计划”,提高农民务农致富和务工就业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文化局、卫生局、农业局) 56.抓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全年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2万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劳动保障局) 七、推进生态市和精品城市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57.全面实施《威海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扎实推进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建设,争取在全省率先基本建成生态市。(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委,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58.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着力推进规划环评,从源头上控制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 59.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重点河流、近岸海域等区域的保护,加快编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解决好水源地流域内的各类污染和非法采砂问题。(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水利局、建委、规划局、海洋渔业局、国土资源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60.加快推进“数字环保工程”,建立健全环境监测预警体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61.加强机动车尾气、噪音污染的专项治理,完成威海热电厂等7家企业的二氧化硫污染治理任务,抓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各工业园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和艾山垃圾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工程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1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委、水务集团,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62.大力搞好植树造林,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抓好威乳高速公路、威石线和乳山7.5万亩荒山绿化二期等重点工程,确保年内植树2000万棵以上。(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63.继续搞好新一轮城市规划编制,抓好专项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局) 64.推进威海新外滩、金线顶公园、环翠楼公园改造等工程,建设一批街头和小区的小游园、小广场。完成烟威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市区燃气管道配套,新增天然气用户8000户。加快49个城中村改造步伐,实施塔山中路等19条道路的新建或改造工程,在侨乡广场等交通流量大的区域建设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责任单位:市建委) 65.市区新增和更新公交车300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66.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搞好背街小巷、繁华街区、城郊结合部的综合整治。(责任单位:市建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67.搞好文化路等4条路段的排水工程,妥善解决集中供热、物业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建委、房管局) 八、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68.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完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完成中心市区人力资源市场和技能实训中心建设,年内新增城镇就业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以内。(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69.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规范企业用工和职业介绍行为,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约率;加强劳动执法监察,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工资指导线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厉查处恶意拖欠工资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70.继续推进城镇医疗保险全覆盖试点,做好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参保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人数分别增加2万、3万和3.5万。(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 71.加强各类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卫生局、人民银行、银监局、审计局、监察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72.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制度。(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国土资源局) 73.深入实施安康居住工程,加大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年内开发经济适用住房28.7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建委、规划局、房管局、民政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74.全面落实对困难群众的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进一步扩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覆盖面,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 75.大力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加强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和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残联、红十字会。) 76.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抓好公共养老设施建设,做好残疾人的康复、就业、奔小康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残联) 九、加快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努力促进教育医疗公平 77.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不断改善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78.继续落实城乡贫困家庭学生免课本费、补助寄宿费和班车费等政策,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79.威海城区新建和扩建校舍2万平方米,进一步缓解城区中小学班额过大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0.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把威海职业技术学院建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视发展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鼓励发展各类民办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劳动保障局、职教办、职业技术学院、工程技术学院) 81.继续完善校地共建机制,大力支持驻威各高校的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高区管委) 82.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切实加强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监管,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局e物价局) 83.加快镇卫生院、中心卫生室的上档升级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标准和保障能力,努力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84.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85.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推进人口现代化。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责任单位:市人口和计生委) 十、繁荣文化体育事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86.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抓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服务、动漫产业的发展,活跃文化艺术创作,打造城市文化品牌。加快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市民文化中心等工程建设,完成威海剧院改造,完善和强化市艺术馆、图书馆的功能。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广场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挖掘、保护和利用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责任单位:市文化局、建委、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局、科技局、信息产业局) 87.选择436个有条件的村,增设体育健身设施。充分发挥现有体育场馆作用,继续补充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吸引更多国内外重大赛事来威举办。(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88.搞好新一轮地方史志编修和档案“社会记忆工程”。(责任单位:市史志办、档案局) 89.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加强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防办) 十一、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构建平安和谐威海 90.进一步完善居民和村民自治,切实组织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强化街道和居委会的职能,加快“村改居”步伐,推进城市社区建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91.认真实施依法治市五年规划,大力推进“五五”普法。健全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加强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仲裁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司法局、仲裁委秘书处) 92.继续完善各类应急管理体制,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93.开展“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年”活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恶性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94.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完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体系,不断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确保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 十二、在管理创新中努力推进政府自身建设 95.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人事局) 96.继续办好行风热线、直播威海,完善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深化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充分发挥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作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局、信息产业局、广播电视局、统计局) 97.加强各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把更多的精力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各市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98.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坚决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法制办) 99.进一步强化对经济领域重点事项的预防性监督,严肃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