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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政务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07]7号
【发布日期】 2007-02-16
【实施日期】 2007-02-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政务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春节”和“元宵节”将至,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的政务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政务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把“两节”期间的政务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抓紧、抓实,确保信息畅通,管理有序,工作到位,高效运转。
  二、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三级”值班制度。政务值班人员必须是政务干部,并熟知本单位情况,具备接收和处理传真、各类函件的能力,不得以更夫或保安等人员替代。必须有一名班子成员在岗带班。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不得出现空岗、脱岗现象。要认真执行政务值班的各项制度,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或重大突发事故(件),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市政府政务值班室,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不报。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将在“两节”期间对政务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空岗或脱岗的,一经发现,要在全市通报批评。
  三、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确保“两节”期间通讯联络畅通。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处处长)手机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开机并及时接听电话,随时保持与本单位领导同志的联系,以便及时应对处理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市政府政务值班室电话:84664300、84664321(传真)。
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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