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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建邺区、鼓楼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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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发(2007)56号
【发布日期】 2007-02-23
【实施日期】 2007-02-2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南京市政府关于调整建邺区、鼓楼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河西新城区发展,推进鼓楼区江东软件城开发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京市市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7)10号),决定对建邺区、鼓楼区部分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将建邺区兴隆街道办事处江东村委会划归鼓楼区江东街道办事处管理。行政区划调整后,两区此段行政区域界线走向为:自汉中门大街中心线与清河路交汇处起,折向西南沿清河路中心线至规划的集庆门大街中心线,折向东沿规划的集庆门大街西段中心线至规划的燕山路北段中心线,折向北沿规划的燕山路北段中心线至汉中门大街中心线。
  经过上述调整,两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数量不变,仍各辖7个街道办事处。建邺区兴隆街道办事处管理7个居委会、4个村委会;鼓楼区江东街道办事处管理12个居委会、3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邺区、鼓楼区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平稳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特此通知。
二○○七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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