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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举办春季兰花邀请展暨兰文化书画展门票价格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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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宁价服[2007]55号
【发布日期】 2007-02-25
【实施日期】 2007-02-25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南京市物价局关于举办春季兰花邀请展暨兰文化书画展门票价格的批复
宁价服[2007]55号
 
 
南京市清凉山公园管理处:
  你处《关于核定清凉山公园举办春季兰花邀请展暨兰文化书画展门票价格的请示》(清园发字[2007])第6号)收悉。
  鉴于“春季兰花邀请展”已举办多年,社会反响较好。为适当控制客流,确保展览的安全,同意在兰花展期间(2007年2月28日至3月4日),清凉兰苑临时设置门票,门票价格为10元/人次。其他对游客的优惠规定仍按我局宁价服[2001]264号文执行。
  你处应提前做好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
  此复。
 
南京市物价局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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