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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07年度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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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淄博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淄教督字[2007]7号
【发布日期】 2007-03-01
【实施日期】 2007-03-0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07年度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淄矿集团教育处,局属各单位:
  现将《淄博市教育局2007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二OO七年三月一日
 
淄博市教育局2007年度安全工作要点

  为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运行,确保全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目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制定2007年度安全工作要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平安和谐学校,构建和谐教育为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突出师生安全这一重点,抓好责任制落实、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单位主体责任三个关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防范、健全网络、强化监管、突出重点、深化整治,促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健康发展,为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和谐良好的环境。

  二、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一)杜绝本单位责任死亡事故和火灾事故,并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比2006年度降低5%;
  (二)杜绝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三)杜绝学校房屋、设施倒塌、损坏及人员疏散通道不畅造成的伤亡事故;
  (四)学校实验室的试验药品和从事化工产品制造的校办工厂的产品合格率达100%;
  (五)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2001)302号令的规定,杜绝在管辖和职责范围内发生因行政审批(包括核准、批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中失职、渎职、违规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六)由市综治委牵头,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达到治安状况良好,交通秩序井然有序,周边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继续实行目标考核。安全工作事关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大局。单位行政正职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必须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工作指标考核细则》的要求,将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继续实行目标考核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奖惩兑现,一票否决,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第302号令的精神,对疏于管理引发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二)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大检查力度。重视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网络体系,并从各个方面予以支持、保证。各单位要有计划地组织安全工作大检查,做到有目的、有内容、有总结、有记录,整改及时到位。市教育局将按市政府的要求每季度未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三)加强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学习新《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今年安全工作的重要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计划,使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人人皆知。积极参加重大社会性宣传活动,师生安全教育有制度、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
  (四)要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学校幼儿园不得将教学设施或房屋租赁给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有毒有害作业的单位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学校幼儿园操场等活动场所对外出租。
  (五)抓重点、查隐患,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安全。
  1、认真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的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学习推广“德阳经验”,警校共育,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整治工作。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校内论坛、讲座、社团和校内自办刊物的管理和引导,坚决同邪教和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加强互联网和校园网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严防各类有害信息的传播。深化平安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完善校内安全保卫制度。加强校内治安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2、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和用电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按《消防法》和《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办字[2006]127号)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其功能是否完好,对有问题的做到及时维修或更换,注意加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加强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高度防范触电、火灾事故的发生,对易引起火灾的重点部位和易爆易燃物品要加大监控和管理的力度。制定易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演练,增强师生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3、大力抓好学生幼儿饮食卫生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及《山东省学校集体食堂基本卫生要求》等法规文件,依法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学生幼儿良好卫生习惯养成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幼儿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教育、防疫知识教育,有效地控制流行病、传染病发生。二是着力抓好学生幼儿饮食卫生安全,建立健全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制度,校园杜绝三无食品。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认真贯彻实施《淄博市校车管理规定》,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警校共建活动,对学生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幼儿乘坐车辆的管理,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驾驶员必须符合公安、交通部门的安全规定,严禁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经批准的学生幼儿外出活动,不准租用证件不全和车况不良的车辆。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公务用车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校幼儿园各种机动车辆平时加强保养和维护,严禁病车上路。
  5、加大投入,抓好危房改造,确保校舍安全。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调度会制度、局领导与学校幼儿园联系点制度。定期对校舍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对未竣工的危改项目学校幼儿园的工程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工。会同计划、财政部门对危改资金的筹措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尤其是中央、省、市专款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指导危改项目学校幼儿园搞好校舍档案的建设工作。
  (六)加强协调,齐抓共管,狠抓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幼儿园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通力合作,共同努力,按照《安全生产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分头把关,各尽其责,共同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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