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沈政发[2007]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局确定的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1项),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历史发展的见证和汇集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关于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沈政办发(2006)16号)精神,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 二○○七年三月二日 附: 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区、县(市)或单位 1沈北鼓乐反堂调吹奏技巧和平区 2沈阳胡魁章制笔工艺沈河区 3西关回民龙狮斗沈河区 4满族珍珠球竞技沈河区 5沈阳民间传统灯谜沈河区 6安氏龙灯传统制作工艺铁西区 7东关“四绝菜”传统烹调技艺大东区 8王桂香民间剪纸东陵区 9东陵满族民间故事东陵区 10薛天智民间故事于洪区 11王玉芬民间剪纸苏家屯区 12于宝良古建筑彩绘技法苏家屯区 13白清寨传统唢呐苏家屯区 14锡伯族喜利妈妈沈北新区 15杨久清回族民间故事新民市 16辽中鼓乐辽中县 17桃山白酒传统酿造工艺法库县 18法库王缸炉制作技艺法库县 19康平皮影戏康平县 20鑫艳玲评剧表演艺术沈阳评剧院 21周仲博京剧表演艺术沈阳京剧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