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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海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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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3-06
【实施日期】
2007-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海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7年3月16日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7年3月6日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公布)
海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废止《海南藏族自治州土地管理条例》,报请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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