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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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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河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豫民文〔2007〕40号
【发布日期】 2007-03-06
【实施日期】 2007-03-0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豫民文〔2007〕40号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部署,我厅将对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为使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河南省民政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民政厅
二○○七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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