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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明确蚕种价格政策及2007年蚕种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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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价发〔2007〕66号
【发布日期】 2007-03-07
【实施日期】 2007-03-0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明确蚕种价格政策及2007年蚕种价格的通知
(川价发〔2007〕66号)
 
 
各市、州物价局:
  为进一步适应国际国内茧丝市场的变化形势,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蚕种价格定价及管理机制,促进我省蚕种业的健康发展,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决定对我省蚕种价格政策作适当改进和调整,并据此明确2007年蚕种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蚕种价格联动形成机制
  蚕种是茧丝行业生产发展和蚕农增收的基础。由于近年国际丝价行情变化幅度较大,现行蚕种定价办法难以迅速反映其成本变化和市场需求。为了使蚕种价格既反映市场变化又保持相对稳定,决定从2007年起建立蚕种价格与国际国内生丝价格、丝茧价格、种茧价格联动的价格形成机制。桑蚕一代杂交种出场价和销售价格根据上年生丝、丝茧、种茧价格波动及市场供求情况上下调整,实行一年一定。
  二、2007年度蚕种价格安排
  1、2007年度桑蚕一代杂交种出场价由每张23.5元调整为每张26元。
  2、2007年度桑蚕一代杂交种对农民的销售价格由每张25元调整为每张28元,包括运输、催青、技术服务等费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和价格监管
  各地必须严格执行2007年度蚕种价格政策,加强对蚕种价格政策的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对随意加价或在价格之外随种搭售蚕药等蚕需物资、另行收取服务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以上价格从2007年春季发种时执行。
 
200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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