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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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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长府发[2007]6号
【发布日期】 2007-03-14
【实施日期】 2007-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7年度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通知
长府发[200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2007年2月27日,市政府下发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长春市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的通知》(长府发(2007)2号),确定我市2007年的投资任务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必保完成1300亿元,同比增长36.8%,力争完成135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585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5%;建设项目力争达到3000个,其中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000个,亿元以上的项目500个;工业项目落地空间指标18.5平方公里。
  为了加快实现我市经济的跨越式增长,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进行调整。调整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为1350亿元,工业投资指标为608亿元,其他指标保持不变。各单位投资任务重新分解如下:
  市建委: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135亿元。
  朝阳区: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78亿元,其中工业投资调整为21亿元。
  南关区: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38亿元。
  宽城区: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7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调整为36亿元。
  二道区: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55亿元,其中工业投资调整为23亿元。
  绿园区: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75亿元,其中工业投资调整为40亿元。
  双阳区: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52亿元,其中工业投资调整为29亿元。
  榆树市: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5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调整为28亿元。
  农安县: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50亿元,其中工业投资调整为33亿元。
  德惠市: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61亿元,其中工业投资调整为35亿元。
  九台市: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54亿元,其中工业投资调整为35亿元。
  高新开发区: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166亿元,其中工业投资调整为100亿元。
  经济开发区: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159亿元,其中工业投资调整为100亿元。
  净月开发区: 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152亿元,其中工业投资调整为28亿元。
  汽车产业开发区: 2007年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为155亿元,其中工业投资调整为100亿元。
  调整投资指标是市委、市政府抢抓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县、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调整后目标的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狠抓项目落实,确保目标顺利完成,促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推动全市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

2007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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