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07年度雨水集蓄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郑州市2007年度雨水集蓄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郑州市2007年度雨水集蓄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西部山丘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2007年市政府将继续在西部山丘区建设10000个集雨水窖(含塘、堰、坝),并作为向全市人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为抓好工作落实,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市2007年度雨水集蓄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文件精神,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以实现农业继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的,以水源工程建设为重点,以增加投入为保障。坚持科学规划,规范施工,保证数量,提高质量,建管并重,狠抓配套,突出效益,使我市雨水集蓄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建设任务 2007年全市安排建设集雨水窖10000个(含塘、堰、坝工程),主要分布在新密市、登封市、荥阳市、新郑市、二七区、上街区等西部山丘区,涉及16个乡(镇)、33个行政村(见附件)。 三、工程规划 (一)项目区应具备的条件 1.当地有集流(或集水)条件,适宜发展集雨工程。 2.当地群众对建设集雨工程积极性高,户主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 3.村委班子凝聚力强,有组织群众、发动群众的能力。 4.产业结构调整有一定基础,增产增收潜力大。 (二)工程规划原则 1.按照多拦多蓄天上水的要求,工程规划要由过去单一建设集雨水窖转变为以窖为主,塘、堰、坝等多种集雨工程形式并重的小型水源工程建设上。 2.坚持“水源有保证、布局要合理、选址要科学、使用要方便”的原则,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用性。 3.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要建设集中连片工程,适当考虑面上工程布局。 4.要重视地面工程建设,引水渠、过滤池、进(出)水口等集雨水窖的配套建设要符合相关标准。 四、建设标准与质量 按照水利部《雨水集蓄利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认真把好质量关。 (一)集雨工程位置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其安全性、实用性和经济性,防止出现水窖漏水或蓄不上水。 (二)集雨工程建设应以群众自建自管自用为主,各级水利部门做好技术指导与服务。 (三)对于利用山坡集流或引山泉(水库)作为水源的工程,要充分考虑水源的稳定和可靠程度。集流工程、输水工程、蓄水工程(水窖)、节灌工程要相互衔接。 (四)对于以路面为集流场的集雨工程,路边沟要保持畅通,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搞局部硬化。附属工程要有引水渠、拦污栅、沉淀池,沉淀池位置离路边距离不得小于2米。 (五)对于以小坡面为集流场的集雨工程,要有汇流坝(埂)、引水渠、拦污栅、沉淀池等。 (六)对于以塘、堰、坝为主的集水工程,以蓄水容积折合水窖数量(50立方米/窖)。 (七)在建设集雨水窖的同时,要十分重视节灌机具的配套与推广,有条件的项目区要配套节水灌溉设备,确保发挥效益。 (八)集雨工程要落实到户,统一编号,建立档案,一窖一卡,切实发挥工程的效益。 五、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项目区县(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承担起建设与管理的责任。县(市)、区要与乡、村签定责任书,并建立工程档案。 (二)要建立卡片备案制。将每处工程的形式、投资、蓄水量、效益面积以及户主姓名等都标明在工程卡片上,做到卡片、水窖位置、户主三对照。卡片必须上报市水利局一份备案,作为验收的依据。 (三)落实资金。工程补助标准:在规划范围内,完成一个标准水窖,市财政补助1100元。市、县(市)、区财政按照1∶0.5比例落实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由受益农户自筹解决。要建立资金专户,确保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凡建设塘、堰、坝的,必须将设计图纸及建设选址、工程概算、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蓄水量、完成时限报市水利局审核,经批准后实施。 (四)时间要求。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其水利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住春季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利时机,广泛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在大汛前完成任务的80%以上,确保汛期蓄上水,多蓄水。整个任务在今年10月底前必须完成。 (五)认真做好统计、信息上报工作。项目区建设单位要把统计、信息工作纳入工作内容,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统计内容要统一格式,每月的15日、30日用电子邮件把工程进度情况上报。统计数字和信息内容要做到真实可靠。 (六)工程检查验收。4月下旬市政府组织召开一次流动现场会,对工程进度进行督促;10月底各县(市)、区组织自验,登记编制工程底册,进行自验并写出自验报告,自验报告由主管县(市)、区长签字后上报郑州市水利局,同时向郑州市水利局提出请验报告;11月底前市里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验收报告上报市政府。 附件:雨水集蓄利用任务责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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