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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2007年)
【字体:
【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7]100号
【发布日期】 2007-03-14
【实施日期】 2007-03-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2007年)
闽政文[2007]100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闽江南港南岸防洪堤路二期工程(闽侯段)建设项目局部修改闽侯县南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7)2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闽侯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17.8933公顷土地(其中耕地1.5799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并相应修改闽侯县及南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址、环境保护、建设用地等审批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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