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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后备上市公司推荐工作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琼府办函〔2007〕32号
【发布日期】 2007-03-16
【实施日期】 2007-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后备上市公司推荐工作的通知
 
 
海口市政府、三亚市政府,省国资委、省旅游局、省工业经济与信息产业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增强企业直接融资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发展,我省拟培育一批企业作为上市公司后备资源。请按要求认真做好后备上市公司推荐工作。
  一、后备上市公司的选拔条件
  (一)公司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且注册地在海南;
  (二)公司所从事的行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政策;
  (三)公司具有一定规模和行业优势,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四)公司管理规范;
  (五)公司有直接融资需求。
  二、材料报送
  (一)请于2007年3月30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材料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大楼7楼704室)。
  (二)报送的材料包括: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注册登记号、组织机构代码,公司历史沿革,公司股东结构,公司所在行业及主要产品等。
  2.公司近年主要财务数据(以表格形式列示)。包括总资产、股东权益、负债、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支出、净利润等。
  3.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陈婧
  联系电话:65305018
  传真:65369718
  电子邮箱:cj2007chenjing@163.com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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