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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规划及财政配套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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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济政发〔2007〕1号
【发布日期】 2007-03-16
【实施日期】 2007-03-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规划及财政配套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规划及财政配套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综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新农村建设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要健全日常运行机制,综合情况,加强协调,当好参谋,搞好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规划要求,搞好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市新农村建设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各县(市)区、乡镇要依据全市行动规划,充分搞好论证衔接,因地制宜,认真制定“十大行动”实施规划,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O七年三月十六日

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规划之一 农民增收行动规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农民增收行动规划。

  一、“十五”期间农民增收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农村各级按照“发挥省城优势、发展省会经济”的总体要求,坚持城乡统筹的方略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以投入增加和政策落实为保证,认真落实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农民收入保持了持续增长的良好势头。特别是2003年以来,以实施“6521”和“1020”两大工程为抓手,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农民收入较快增长。2005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812元,比2000年增加1765元,年均增长9.6%。2004年、2005年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分别达到了13.7%、14.6%,并连续两年超过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分析“十五”期间农民收入增长变化,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第一产业仍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十五”期间我市按照“规模调大、质量调优、效益调高、产业调强”的原则,积极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在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前提下,重点组织实施了农业“双十工程”,建设十大农业龙头企业群体,培植奶业、肉类加工、蔬菜、食用菌、优质果品、速生丰产林、花卉苗木、中药材、淡水养殖、种业等十大高效特色产业体系,全面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步伐,大农业内部结构日趋合理。2005年,全市农业增加值达到132.4亿元,比2000年增长39.4%;农业总产值实现230.5亿元,其中蔬菜、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7.2%。2005年,在农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第一产业的1895元,占39.4%,其中畜牧、蔬菜、林果(花卉苗木),分别占农民增收额度的35%、32.2%和9%。

  (二)二、三产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渠道。“十五”期间,全市坚持工业强县战略不动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植壮大骨干企业,加快了农村工业化步伐,使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农民非农产业收入增速加快。到2005年底,全市县乡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收入734亿元,增加值239亿元,利税77亿元。全市县域二、三产业增加值已占县域GDP的86.7%,城镇化率达到5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明显加快,农业从业人员结构发生显著变化。2005年末,农村劳动力总数为207.3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员为104.9万人,从事二、三产业人员为102.4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9.4%。2005年,农民通过二、三产业和就地转移,实现收入2260元,已占农民收入的47%,比2000年提高9个百分点。

  (三)劳务经济已成为农民增收新亮点。“十五”期间,我市发挥省会优势,积极整合教育资源,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加快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和劳务输出,农村非农产业劳动力比重迅速提高。2005年,全市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占农村从业劳动力的比重比2000年提高了14.1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全市共培训农村劳动力70万人次,向县域外输出劳力10万人。2005年,农民来自外出打工的收入为544元,占11.3%,比2000年增长81.3%。

  (四)财政转移支付性收入大幅度增加。“十五”期间,我市加大了“三农”的投入力度,市财政累计向“三农”投入21.6亿元。在2004年减征1.28亿元农业税的基础上,2005年又减免8000多万元,比计划提前一年全面取消农业税费,农民得到了实惠。2005年,仅免除农业税及附加以及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农民人均获得收益113元。

  “十五”期间,我市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但也应看到,农民增收还面临着压力和挑战。一是城乡居民收入比值仍然较大,2005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1357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12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8∶1;二是农民增收还没有建立长效机制,特别是在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的同时,如何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跳出农业促增收还大有文章可做;三是农民进行转移和创业的环境还不够宽松,农民获得就业技能培训的机会偏少,农民工的各种合法权益还有待于进一步维护;四是各地农民收入的不平衡性还比较大,经济薄弱地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长乏力。特别是全市还有7万人口处于贫困线以下,这些问题都需要很好的研究和加以解决。

  当前农民增收也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综合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机遇和潜力:一是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机遇。各级高度重视“三农”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加大了对农民“减”、“免”、“补”的政策力度,将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二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并向农村倾斜的历史机遇。随着国家对农村的巨额投入和政策落实,农民不仅可以享受到更为安全、便利的水、气、路、电、信,也为农民将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必将促进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有利于启动农村消费市场,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创造条件。三是农村公共事业的加快发展,也为农民减负增收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特别是随着我市医疗惠民、教育振兴、弱势保障行动的实施,农民因看病难、上学难而致贫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农民生活质量将得到显著提高。四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条件已经具备,增收的潜力巨大。我市农业不仅资源种类丰富,市场前景也较为广阔,为农业内部增收提供了巨大的潜力和空间,而且随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农业内部增收的潜力还很大。所有这些,必将在城乡统筹、科学发展的更高层次和平台上,开拓农民增收空间,落实农民增收举措,实现农民收入更快增长带来良好的机遇和条件。

  二、“十一五”期间农民增收行动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内外抓、重点抓、综合抓”的要求,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多渠道扩大农民就业,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不断强化对“三农”的支持和保护,努力实现农民收入的持续较快增长,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目标:“十一五”期间,围绕实施农民增收行动,在工作目标上,要落实好“1164增收计划”,即“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额度力争比“十五”期间翻一番,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年均增长10%。其中靠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民人均再增收1000元;靠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和民营经济,就地转移劳动力再增收1000元;靠向县域外输出劳动力再增收600元;靠财政对农民的转移性支付再增收400元。

  (三)基本原则:1.坚持把农民增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核心。把富裕农民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2.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切实把农业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大格局中,把农村进步放在整个社会进步中,把农民增收放在整个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中,统筹规划,科学决策,协调发展。3.坚持创新发展思路。以产业化提升农业,以工业化致富农民,以城镇化带动农村,以“三化”促“三农”。4.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使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和受益的主体。5.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积极推进农业由数量型向质量型,由生产型向生态型,由产品型向社会性的转变,努力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科技贡献率。

  一是进一步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按照保护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总产、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和增加粮食效益的原则,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在确保粮食生产“三条底线”的前提下,按照做强畜牧业,做优蔬菜业,做大林果花卉业,积极发展水产业,着力发展加工业的总体思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力争“十一五”末,大农业内部粮食、蔬菜、林果、畜牧、水产所占的比重由目前的16.7%、32.2%、9.0%、35%、1.2%调整为10%、34%、10%、42%和1.5%。

  加快实施畜牧产业化工程,大力发展规模养殖和生态型畜牧小区建设,突出发展以食草家畜为主的节粮型畜牧业,积极培育壮大“佳宝乳业”、“维维乳业”、“维尔康肉食”、“长荣畜产”、“鑫意食品”、“商河雨润”等重点畜牧龙头企业,尽快形成奶业和肉类加工两大畜牧龙头企业群体,新发展奶牛养殖10万头以上,带动全市20万头奶牛,200万头生猪,100万头肉牛,200万只肉羊发展。力争到2010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35%上升到42%。

  围绕培植蔬菜产业,重点培育章丘大葱、槐荫圆葱、曲堤黄瓜、商河大蒜、沿黄水生菜等五大特色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尽快把我市的创汇蔬菜产业做大做强,争取到2010年全市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到100万亩,其中出口创汇蔬菜基地发展到50万亩以上,出口创汇达到3亿美元以上,蔬菜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由32%上升到34%。

  加快林果花卉苗木业发展。重点发展干鲜果品、苗木花卉、速生林等产业,实施规模化布局,集约化经营,努力提高综合效益。力争到2010年,新发展优质果品基地20万亩,林果总面积达到60万亩;新发展花卉苗木基地10万亩,总面积达到20万亩,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绿化荒山25万亩,构建起以农田林网为主体,网、带、片相结合的高标准平原防护林体系70万亩;林果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10%。

  积极提升淡水养殖业,大力培植名优水产品养殖。重点建设槐荫区、历城区和章丘市连片名优水产品养殖基地,开发养殖面积4万亩以上;济阳、商河两县水面为重点沿黄一条线生态渔业基地,开发面积8万亩;近郊、南部山区塘库和章丘市白云湖等水面为重点的特色渔业基地,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休闲观光渔业。

  二是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农产品深加工为重点,着力培育发展一批规模大、效益高、带动关联产业较强的农业骨干龙头企业或企业群体,提高其带动能力。特别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一批外地、外资龙头企业来我市发展。财政、金融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的资金倾斜,着重支持龙头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开拓国内外市场。大力发展优势农产品创汇基地和出口创汇龙头企业,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建设,构建龙头企业加专业合作社加基地加农户的“四加”模式,形成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切实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突出抓好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市场准入制度、农业投入品管理,完善生产标准化和技术规程,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龙头企业达到300余家,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5家,规范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1500余家,有70%以上的农户纳入产业化经营体系,农产品加工值达到300亿元左右,尽快使农产品加工值与农业产值的比例由1∶1调整到2∶1的水平。

  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加强水利建设,逐步实现水利建设由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环境水利、生态水利的转变。围绕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安全保障和水环境治理“三大体系”建设,加快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搞好河道治理和病险水库加固,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农业,为保持泉水长期喷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积极推进章丘、天桥、济阳三县(市)区黄河标准化堤防建设,在确保黄河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沿黄生态林建设步伐。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按照建设生态市和“南护水源、北治风沙”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绿色通道和平原绿化四大工程。加大森林防火、资源保护、林政执法基础设施建设,为林业生产提供有效的支撑。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四是积极发展旅游观光农业。建立以名胜古迹为龙头、以山水景观为主体、以田园风光为特色的旅游景点体系。特别以农业文明和农村文化为主线,以农业景观、农业生产活动及农村文化习俗为主要内容,以景区开发、农家乐等形式为主,建立一批集休闲、娱乐、教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观光农业景区、景点。到2010年,观光旅游农业总收入力争达到20亿元以上。

  (二)大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按照“提升中心区、做强近郊区、突破远郊区”的总体思路,加快区域经济膨胀和发展。

  一是突出工业强县战略。要制订完善发展规划,实施对县域工业发展的政策推动。支持乡镇企业搞好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体制创新,培植壮大骨干企业,增强发展活力。要进一步整合资源,依法规范建设园区,创新环境,突出特色,不断提高园区的承载能力。围绕县域产业规划布局和结构调整,不断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实效。中心区要发挥对近郊和远郊的带动、辐射和示范作用。近郊区主要以经十路为主轴,加速实现县域经济与中心城区的经济对接,形成现代制造业东西两翼展开格局。远郊区按照“一跨两接三转移”的思路,以建设交通体系为支撑,突破平阴、跨河发展。要实施整合重组战略,促进一批优质企业迅速做大做强。争取2010年销售收入过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20家。

  二是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要规划建设或改造一批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为主的现代物流业。结合城镇化建设,积极推进“千村百乡”市场工程,建设一批统一标准的“农家店”。推进实施市场拓展行动,加快城乡市场融合,努力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要加强引导、扶持和规范,保护农村经经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引领农民增收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繁荣小城镇经济。搞好小城镇总体规划建设,并与重点工业集聚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生产要素的聚集能力和产业承载能力。多渠道增加对小城镇建设的投入,搞好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二、三产业布局,以此为载体,创新环境,放手发展民营经济。结合小城镇建设,积极发展农村商业、饮食、运输、服务和旅游等第三产业,积极稳妥的推进农村人口、产业、消费向小城镇集中,形成县域经济新的增长点。

  四是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十一五”期间,从我市农业和农村功能特点、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及现有基础条件出发,将按“一圈、三带、七区”,构筑全市农业区域经济布局的新框架。“一圈”即围绕主城区,着力培植环城都市农业圈;“三带”即突出三大地域特点,重点建设南部山区、中部平原、沿黄三大农业经济带;“七区”即围绕一圈三带突出抓好环城都市农业、南部生态农业、平阴现代农业、沿黄生态农业、黄河北高效农业、章丘现代农业、历城现代农业等七大经济特色区。要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大力发展专业乡镇、专业村和专业大户,因地制宜,开展特种、特养、特加工等生产,培植一批种、养、加、销大户,通过大户带动,有力促进农民增收。

  (三)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实现农民收入增长目标,应牢牢抓住劳务输出这一关键“增长源”。总的思路是抓培训促提高,抓中介促转移,抓就业促增收。要充分利用多种载体,落实培训场所、培训队伍和培训经费,实行定向和引导性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鼓励和支持各级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中介服务机构,尽快形成市、县、乡多层次上下贯通的劳动力市场和就业服务网络。积极改善农民进城就业和生活环境,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采取有效措施,促使进城农民工在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及其它服务方面享有城市居民的同等待遇。“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5万人以上,转移农村劳动力8万人以上,其中向县域外输出劳务5年新增15万人以上。

  (四)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民的转移支付力度。重点落实好对农民的生产、生活、医疗、教育等多方面的补助和转移支付,努力提高公共财政对农村的覆盖面和公共服务水平。要落实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小型水利建设补贴等惠农支农政策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要落实好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集中供养,制定合理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到2008年全市低保农民实现应保尽保,并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建立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要合理确定敬老院建设布局,提高建设标准,到2010年要基本实现五保户集中供养。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投入,鼓励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努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要以“一建三改”为主要形式,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争取到“十一五”末全市“一建三改”户达到40万户,切实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

中共济南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附: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规划之二城镇建设行动规划

  济南市建设委员会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城镇建设行动规划。

  一、“十五”期间小城镇建设基本情况

  (一)城镇体系基本形成。从城镇规模等级上来

  看,已经形成了以济南市区为中心,章丘、济阳、平阴、商河为次中心,重点镇和一般建制镇为区域性服务中心的等级结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从城市空间发展布局上看,逐步形成了以济南市区为核心,以章丘、济阳、平阴、商河为辅,大中小城镇有机结合,等级层次分明的城镇网络结构,空间布局趋向合理。城镇之间的职能分工逐渐加强,形成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如孔村镇、孙耿镇、普集镇的工矿业特色,刁镇、郑路镇的商贸特色,万德镇、白云湖镇、玫瑰镇的旅游特色,遥墙镇的空港特色等。

  (二)小城镇规划建设稳步推进。“十五”期间,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将村镇布点、完善城镇功能作为城镇规划体系的重要内容,全面启动了城镇规划修编,有力促进了我市小城镇建设。中心镇总体规划修编率达到100%,一般建制镇总体规划修编率达到70%。实施了城镇容貌综合整治,道路硬化、给排水、路灯、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十五”期间,全市小城镇镇区主要街道全部硬化,新铺设给排水管道600余公里,新装路灯1000余盏,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21平方米,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0%,建设城镇休闲绿地31处,公共厕所299座,城镇容貌明显改观。农村居住和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达到33.8平方米,比2000年增加5.2平方米。基本实现村村通油路(水泥路)、通自来水、通客车、通广播电视。通过迁村并点实施旧村改造,建设新型农民居住社区成为村镇建设的新亮点,部分地区出现了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镇区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的趋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市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据统计,全市城镇化水平由1995年41.0%,上升到2005年的56.0%,10年来,城镇化水平提高了15个百分点,年均增长1.5个百分点,我市城镇化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十五”期间,城镇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对于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由于受历史、自然、资源、交通、区位等各种条件影响,我市小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衡,大多小城镇还是吃饭财政,规划滞后,建设质量较低,基础设施薄弱,小城镇产业基础和发展动力不足,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较弱,缺乏发展后劲。按照统筹城乡建设的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政府投入,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镇建设行动”,加快全市小城镇建设步伐,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以构建和谐济南为目标,加大小城镇建设的政府投入和政策扶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市小城镇又好又快地发展,提升城镇综合功能,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为促进小城镇和广大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加大市财政扶持力度,在搞好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重点规划一定区域,搞好小城镇主要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二、三产业布局,提高小城镇环境质量,解决小城镇建设基础设施薄弱和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

  全面完成建制镇总体规划修编,努力提高镇驻地详细规划覆盖率。实现国家级重点镇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50%,省级中心镇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40%,市级重点镇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30%,一般镇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20%的目标。

  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小城镇延伸、城市社会服务事业向小城镇覆盖,不断优化城镇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和人文环境。紧紧抓住道路、照明、交通组织、环境绿化、给排水、污水治理和环卫设施等薄弱环节,努力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上取得大的突破。

  努力搞好城镇规划区内的旧村改造,推动传统的一户一宅的居住模式向城市居住社区转变,挖潜存量土地资源作用,促进小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形成体现小城镇风格特点的重点区域。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和其他有条件的镇中心区开发面积都要有明显增加。

  理顺城镇规划管理机制,完善小城镇建设各项政策支撑,创新城镇发展环境,激活城镇发展要素,促进人口、产业和消费向小城镇集中,培植县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大多数小城镇基本具备自我发展的活力,成为能够承接中心城区辐射和带动周边农村地区发展的良好载体。

  (三)基本原则。

  1.以建制镇为主。实施“城镇建设行动”,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和县城规划区以外的建制镇为主。目前,全市共有建制镇54个,济南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历城区王舍人镇、郭店镇、董家镇、华山镇、彩石镇、港沟镇、孙村镇,历下区姚家镇,市中区党家镇、十六里河镇,槐荫区段店镇、吴家堡镇;实施城市“北跨”发展范围包括天桥区大桥镇、桑梓店镇;县城规划区包括济阳镇、平阴镇;计16个镇。符合条件参加“十一五”城镇建设行动的小城镇,共计38个镇。按照“十一五”期间,每年选取四分之一数量的小城镇参与“城镇建设行动”的工作计划,每年需完成10个镇的规划建设任务。

  2.以市财政扶持为主。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扶持小城镇建设。扶持资金不搞平均分配。

  3.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市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如路网、给排水、绿化、路灯、环卫等。

  推进“城镇建设行动”,要按照济南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十一五”城镇体系发展规划的要求,综合考虑城镇发展优势和存在的问题,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的文章。按照节地、节能的原则,遵守国家规范,不搞大广场、宽马路、形象工程,禁止借机搞楼、堂、馆、所建设;工程建设要精心设计、精心管理;鼓励城镇驻地村庄建设多层或小高层住宅,实施村庄居住社区化改造;因地制宜,因镇制宜,不搞一刀切,不搞千篇一律,科学运筹,精心谋划,打造特色城镇;尊重小城镇发展的客观规律,杜绝不顾实际大拆大建,重大建设实行专家决策;科学选点,先易后难,确保切实见效。

  三、工作重点

  (一)完成小城镇规划修编。结合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的实施,全面推进小城镇总体规划和城镇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修编和研究工作,进一步分析各小城镇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各小城镇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明确“十一五”期间的工作重点和“起步区”的具体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建设时序,全面指导各小城镇建设健康、科学、快速发展。

  (二)搞好小城镇“起步区”建设。突出城镇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小城镇的人居环境、生产环境和人文环境。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重点抓好“起步区”道路交通、照明、供水排水、绿化和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

  1.路网建设。在城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划定一定区域作为城镇发展的“起步区”或城镇发展的中心区,集中力量完成道路网建设,拉开城镇发展框架。对已建成的镇内道路,进行彻底整修。对新建改建道路,都要配套完善道路照明设施和交通设施,推行人行道和慢车道“慢行一体化”建设,规范交通组织。同步推进以“拆”、“透”、“清”、“绿”、“美”为主要内容的道路及两侧环境综合整治,拆除主要交通干道两侧严重影响景观和交通的建、构筑物,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拆除沿街实体围墙,整修临街建筑物,清除道路垃圾、路障,清理违章牌匾,按规划实施道路、河道、景观节点的绿化,美化道路及其两侧城镇景观,提高城镇整体形象。道路改扩建和景观改造,要严格执行“小城镇建设指导标准”,要因地制宜,鼓励就地取材,体现地方特色,不得选用高档石材和高档照明设施,严格控制追求“高档次”和铺张浪费。

  2.供排水管网敷设。结合城镇道路新建、改建,完善“起步区”供水、排水设施管道敷设。规划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水源地,并根据人口规模提供必需的生活用水;有条件的城镇,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根据生活用水量和生产用水量建设相应规模的水厂,扩大供水管网铺设覆盖。

  逐步提高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严格控制水污染。国家重点镇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省级中心镇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一般小城镇可采用不完全分流制排水体制。污水在排入系统前均采用化粪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等方法进行处理。全国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市级重点镇及工业项目较多的小城镇和城市水源地周边城镇,要创造条件建设简易实用的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尤其全国重点镇,应积极推动相应规模的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建设。

  3.绿化环境建设。以创建“生态园林城镇”为目标,要努力增加绿地,提高绿量,完成“起步区”道路、水系、重要的景观节点的绿化建设。努力搞好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和城镇外围农田林网的规划建设。城镇规划确定的绿地,绿线控制的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加强绿化管理和维护,提高城镇环境质量。

  4.环卫设施建设。抓住城镇建设不断发展和新建道路、城镇居民社区规划建设的有利时机,同步规划建设环卫设施,配套建设城镇水冲式公厕、垃圾收集、垃圾转运和处理设施,推行公厕、垃圾站和果皮箱标准化管护,规范公厕标志,搞好粪便清除工作。加大城镇和村庄的环卫设施数量,扎实推进环卫进居、进村,改善城镇、村居的环境卫生面貌。加强环卫管理,努力推行环境卫生门前“五包”,严格控制道路和施工工地的扬尘,规范道路保洁作业。

  5.鼓励镇区村庄实施社区化改造。推行新的城镇建设方式,限制零散农宅建设,积极引导镇区居民按规划集中建设住宅,实施社区化改造。实施节地节能战略,限制城镇规划区建平房,限制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中心镇、重点镇和具备条件的镇,要积极引进信誉好、管理规范的开发企业投资开发,或鼓励组建村镇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村镇住宅和生产性项目进行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6.其他。要结合推进“市场拓展行动”,配套建设日用消费品和农资超市,加快新型商业业态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创造条件合理配置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保障等公共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设施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抓好试点,完善城镇建设行动措施。继续抓好怀仁镇试点建设工作。目前怀仁镇试点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基础设施配套已经基本形成,通过继续抓好怀仁镇的试点建设,积累经验,创新政策。制定小城镇“城镇建设行动”申报评选办法,完善各项工作措施,调动各级、各部门实施“城镇建设行动”的积极性。出台《济南市“十一五”小城镇建设指导性标准》,为不同地区、不同等级层次、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小城镇提出具有实际操作性的量化指标和工作要求,指导“城镇建设行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政策,指导城镇建设健康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研究出台《济南市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解决目前小城镇建设中土地使用、城镇居民住房制度、医疗制度、劳动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政策问题。制定《济南市村镇建设管理办法》,规范村镇建设行为。确保“城镇建设行动”中的资金投入、资金管理和监督考核的有关政策及时到位。

  (三)分类指导,探索城镇建设新途径。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探索符合镇情、民情的城镇规划建设的新途径。目前,小城镇有多种发展模式:城郊卫星城镇、工业主导型、商贸带动型、交通枢纽型、工矿依托型、旅游服务型、区域中心型、边界发展型、历史文化名镇等。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具体情况,以方便生活、有利生产、突出特色、注入活力为目的,多种模式开展城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走符合自身发展的路子。

  (四)加大投入,完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要完善“城镇建设”投融资机制,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扶助和市场融资有机结合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要积极探讨投融资新机制,推动开发性金融对小城镇建设的支持。要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建设,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投资的新局面。逐步实行镇区市政公用设施有偿使用制度,吸引国内外资金开发和经营各类适宜经营性管理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项目,采取拍卖、租赁、承包开发、转让使用权等形式,盘活基础设施存量。

  (五)改革创新,促进城镇建设可持续发展。各县(市)区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全面推动城镇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宗旨,一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在城镇建设中逐步利用生态环保型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推广实用、小型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系统,推广沼气化粪池。另一方面要强化城镇的经济集聚和辐射作用。以优势产品为依托,积极培植特色产业和相关配套企业,以配套促聚集,促成产业集群,形成产业优势,提升小城镇经济竞争力。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依托,着力培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类龙头企业,形成农副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各类综合性或专业性商品批发市场。充分利用风景名胜、人文景观以及田园风光,发展观光和休闲旅游业。鼓励农民带资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办企业,加快发展小城镇民营经济。鼓励农村新办企业向城镇集中,特别要向中心镇、重点镇集中,新上项目原则上均应进入中心镇、重点镇工业区,严格控制在小城镇工业区以外批准新的工业用地和工业增量项目。要处理好中心镇、重点镇与周边小城镇、镇与村之间的利益关系,鼓励农村二三产业向中心镇、重点镇和市(区)驻地集聚,促进城镇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六)加强领导,确保城镇建设行动顺利进行。按照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委员会的要求,成立由市建委牵头,国土、规划、市政公用、园林、环卫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城镇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具体负责“城镇建设行动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建立“城镇建设行动”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县(市)区、镇两级村镇建设管理部门的技术力量和管理人员,负责城镇规划编制与实施、设计与施工监督、工程质量、建筑市场、公用设施、房屋产权、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和房地产综合开发等方面的具体事务。建立健全“城镇建设行动”的监督监察制度,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城镇建设行动顺利进行。

 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规划之三道路畅通行动规划

济南市交通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道路畅通行动规划。

  一、“十五”期间农村公路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十五”期间,我市农村公路步入最快、最好的发展时期。特别是自2003年实施“村村通公路”工程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关于支农惠农的一系列规定,在省交通厅的支持帮助下,克服资金短缺、高温降雨影响等困难,精心规划设计、周密部署安排、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协调调度,市、县、乡、村四级连动,财政、发展改革委、审计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努力。三年全市共建设农村公路5985.5公里,超额完成预定建设目标,加上原来的沥青路,全市农村公路达到7802公里,有4461个行政村通了沥青(水泥)路,占行政村总数的95.8%,263.7万农民直接受益。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里由原来的68.87公里增至127.65公里,农村人均拥有公路由原来的每万人16.43公里增至25.93公里。基本形成了布局合理、干支连网、快速便捷、安全舒适的公路网络。

  2003年—2005年间,在省交通厅先后组织的10次专项检查中,检查组都认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监管严密、设计标准高、建设质量好。省厅把我市作为全省农村公路工作的典范,2005年3月在我市召开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现场会,我市先后承担了交通部、省人大、及四川省政府、辽宁省盘锦市等领导视察、观摩农村公路活动,到场领导都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主要成效。

  1.基本解决了农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公路通畅了,客运班车、出租车通到了村民的家门口,许多村民摆脱了“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困难境地,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得到了根本解决。截止2005年底,全市行政村通客车率已达到99.3%。村民进城打工、经商朝出晚归,就向赶集一样,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出行。

  2.带动了旅游业的发展。农村公路交通条件的日臻完善,带动了广大农村特别是我市南部山区旅游资源的开发。目前,我市“南部山区一日游”、“农家乐休闲游”已经成为假日旅游的新时尚。旅游业已成为农村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据不完全统计,仅2005年“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和星期双休日,我市南部山区的“农家乐”旅游收入就近6000万元。

  3.带动了农村流通业的发展,促进了地方招商引资。公路的不断延伸,有效改善了农村运输条件,降低了运输成本,解决了农副产品的外运难题,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价格大幅攀升,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交通条件的改善,也优化了地方投资环境,促进了地方的招商引资,农村劳动力实现了就地转移,许多村民当上了产业工人,增加了收入。

  4.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进一步树立了党和政府的威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便捷的交通也促进了城乡信息交流,农村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农民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广大农民群众把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誉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富民工程”。

  (三)存在问题。“十一”期间,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历史发展最快、资金投入最大、建设里程最长、工程质量最好的辉煌业绩。但也应看到,农村公路的发展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少的压力和挑战。突出表现在:一是截至2005年底,全市尚有196个行政村因地处偏远、经济困难、村班子涣散、群众意见不一致等原因而未通上沥青(水泥)公路。虽然经过多方共同积极努力,2006年我们又使48个行政村通上了沥青(水泥公路),但截止到2006年底全市还有148个行政村未通上沥青(水泥)公路。二是截止2005年底,全市尚有35%、计1630个行政村村内主干街道未进行沥青(水泥)路面硬化。三是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缺乏稳定的来源,养护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养护分级管理未落到实处,养护管理缺位、公路失养现象突出,养护质量不高;全市农村公路中还有91座危(窄)桥梁和2389公里的老油路急需要改造;公路沿线设施特别是防护设施、安全设施(标志)匮乏,影响公路的安全畅通等。

  二、“十一五”期间道路畅通行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道路交通的要求,坚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并举的方针,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加强行业指导与监管,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为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畅、安、舒、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整体推进、加强监管、保障质量的总原则,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政策扶持、多方筹措、确保不增加农民负担的资金保障机制,实行决策考核在市、组织实施在县、群众自愿参与,积极重点优先、行业监管有力,确保规划任务目标全面实现的运作体制。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1)道路及桥梁建设方面。力争到2008年全市行政村通沥青(水泥)公路率达100%;行政村村内主干街道沥青(水泥)路面硬化率达100%。力争到2009年底全市农村公路上危(窄)桥梁改造率达到100%。

  (2)道路养护方面。力争到2008年使全市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基本达标;到2009年使破损的农村公路老油路和危(窄)桥梁改造率达到100%;进一步调整、优化公路路网布局,提升公路整体服务水平,全面增强县、乡、村三级公路综合服务功能。

  2.阶段目标。

  (1)建设方面。一是实施村村通沥青(水泥)公路工程。力争到2007年底使全市行政村通沥青(水泥)公路率达到99.3%;到2008年底使全市行政村通沥青(水泥)公路率达到100%。二是实施行政村村内主干街道沥青(水泥)路面硬化工程。力争到2007年底使全市行政村村内主干街道路面硬化率达到93%;到2008年底全市行政村村内主干街道路面硬化率达到100%。三是实施危(窄)桥梁改造工程。力争到2007年底全市危(窄)桥梁改造率达到85%,到2008年底危(窄)桥梁改造率达到94%,到2009年底全市全面消除农村公路上的危(窄)桥梁。

  (2)养护方面。一是力争到2007年底具备条件的全部县乡公路和山区公路基本达标;2008年底具备条件的全部农村公路都基本达标。二是实施老油路大修工程。对破损的农村公路老油路实施大修改造,提高技术等级,全面提升技术标准。力争到2007年底老油路改造率达到75%,2008年底老油路改造率达到90%,2009年底老油路改造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尽快使未通上沥青(水泥)公路的行政村早日通上沥青(水泥)公路,让农民兄弟早日都走上宽敞、舒适的沥青(水泥)路。

  (二)深化和拓展农村公路建设范围,实施行政村村内主干街道沥青(水泥)路面硬化工程,使全市所有行政村村内至少有一条主干街道路面硬化后直接接连到通村公路上,让农民兄弟更快捷地出行。

  (三)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建立健全养护管理制度,着重实施边沟疏通、路容路貌、县道达标路、标准化养护分站、危(窄)桥梁整治、样板路建设、安全保障“七项工程”,加快对破损老油路和危桥(涵)及宽路窄桥(涵)改造步伐,完善公路沿线附属设施,加大路政执法力度,及时查纠农村公路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条件。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做好前期工作,保障管理规范

  1.做好摸底调查。组织对全市81个乡镇(办事处)的4628个行政村的通公路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摸清每一个行政村、每一条农路和每一座桥梁(涵)的现状和技术参数,逐一建立农村公路数据库,编绘农村公路电子地图,为农村公路的发展提供基础。

  2.精心做好农村公路规划。在对全市农村公路专项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着重搞好“七个结合”,即搞好国、省、县、乡四级公路结点的衔接,实现干支相连,快速直达;搞好四级公路技术等级的匹配,实现公路路网技术标准的整体升级;贯通乡乡间和县县间的连接公路,实现路路相连的农村公路网络;贯通村内主干街道与农村干线公路的连接,便于农民兄弟的快捷出行;搞好沿线设施和小城镇规划的结合,体现服务城镇化的要求;搞好沿线设施和桥梁等构造物的规划,实现公路的安全畅通;做好沿路绿化规划,实现畅、安、舒、美的道路交通环境。

  3.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尽量控制工程造价。我们坚持以改造现有道路为前提,特别是对道路宽度和公路线形指标做了规定,避免盲目追求“宽、平、直”而带来的占地拆迁和工程成本的增加。同时,积极推广和实行机械化作业,加快工程进度,保障工程质量,尽量降低工程成本。

  4.严格技术标准。坚持乡村干线公路路面宽度不小于6米,基层必须采用二灰碎石、水泥稳定碎石等高强度结构,村道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基层总厚度不小于30厘米;对黄河以南地区采用水泥路面结构,黄河以北原则采用沥青路面加透层沥青,并鼓励多修水泥路,为确保工程质量奠定基础。

  5.严格设计文件和开工审批制度。对公路工程以县(市)、区交通局为主设计,并经过严格的审批后开工建设;对大中桥梁建设项目全市统一委托具有桥梁乙级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并经聘请的桥梁专家组成评审组全面评审后实施。

  6.严格工程招投标。对所有建设的项目,我们均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资质和人员、机械设备审查,严格工程招投标程序,严格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通过招投标择优确定施工单位。同时,建立农村公路参建单位诚信卡,加强对参建单位的动态管理,保障工程规范化管理和实施。

  (二)积极筹措,保障工程资金投入。

  按照建设标准,参照有关定额标准计算,1007.6公里农村公路仅路面工程总概算2.4亿元。其中剩余148个行政村通沥青(水泥)公路概算4800万元,行政村村内主干街道路面硬化概算192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我们将从以下渠道筹措解决。1.积极争取省交通厅补助资金。我们将向省厅多争取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对剩余148个行政村的通油路建设,尽量争取列入补助标准较高的“通达”工程计划,争取将行政村村内主干街道沥青(水泥)路面硬化逐年度列入省交通厅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如果省交通厅每公里4万元、7万元补助到位的话,将解决6319万元;市政府每公里按3万元补助资金到位的话,将解决3022.8万元。2.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对省、市专项补助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到位。督导各县(市、区)政府分别列支相应的财政年度预算资金,并足额、及时拨付到位。与此同时,广开渠道,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在国家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发动沿线受益单位和社会各界自愿捐资,利用“一事一议”发动村民修筑路基小桥(涵),备足路面用土,积极参与工程建设。

  (三)严格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关系农村公路建设的成败,对此,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确保工程监督覆盖率和工程质量合格率均达100%。

  1.加强行业监管。我们将建立政府监督、业主管理、工程监理、施工自检、群众监管的“五级”质量保证体系,市、县(市、区)两级交通质监人员在分管局领导的带领下实行分工包县制度,坚守工地一线,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质量负责“五项制度”,坚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监督监理、统一检测检验、统一组织验收“五个统一”,严把施工原材料进场质量、现场机械设备配套、施工工艺、半成品合格率、工序间交接和交(竣)工验收“六个关口”,从严、从快、从重查纠影响工程质量的违规行为,保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工程实施始终处于强有力的监督之下。

  2.严把主要施工环节,确保工程每一环节的都达到工程质量标准。(1)新老路基结合部采取挖宽度不小于1.5米台阶方法,便于相互咬接,防止路基不均匀下沉;(2)桥涵台背夯填透水性或8%石灰土材料,防止桥头“跳车”;(3)采用“加深法”拌和,加强压实设备组合,防止基层表面薄弱层和夹层;(4)实行水泥混凝土拌合电子计量,强制性推广水泥面层和基层洒水覆盖养生,保持基层、面层养生期间表面湿润,防止出现早期裂缝;(5)做好沥青透层,加强基面层间连结,以防透水;(6)与省交通科研所联合进行农村公路路面材料及路面结构优化试验,在适度控制工程造价的前提下,提高路面结构整体强度,减小混合料空隙率,阻止面层透水;(7)继续强化使用水泥混凝土“排振”设备,消除漏振现象,提高面层平整度,保障水泥混凝土强度。

  3.强化工程质量通过数据说话。对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对施工的每一道工序的交接均通过重型击实仪、取芯机、核子密度仪、沥青三大指标测定仪等相应的试验检测仪器进行逐一检测、评定,使工程质量通过数据说话,加大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同时,依据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和项目管理的要求,对每一项目的施工自检、试验检测、监理检验和项目业主验收及初验等数据、内业资料认真整理,达到内业资料齐全,规范存档。

  4.实行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和施工公示制度。对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及每个作业环节的质量责任人,实行设计年限内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负责制。同时在施工现场实行公示牌制度,公布技术标准,设立监督电话,发动村级两委班子和沿线党员群众,发挥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作用,维护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良好秩序。

  5.积极做好工程跟踪技术指导与服务。在工程开工前,将组织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对乡(镇)长、村干部和施工、监理、工程项目负责人等从业人员举办施工要点、工程管理、质量与进度控制培训班,争取使大多数乡(镇)、村干部成为公路建设的“明白人”,自觉地组织起来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监管。工程实施中,工程质监人员坚持监、帮结合,坚持腿勤、嘴勤和手勤,坚持超前预测、超前服务、超前监控,帮助建设单位确定合理的技术方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同施工单位拿方案、定措施、促整改,变事后督查为事前预防、过程把关、事中控制,为确保工程质量当好服务员。

  6.加强桥梁建设监管,保障桥梁建设质量。严格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操作程序组织施工,严把原材料进场、施工工艺、预制板合格率、工序间交接和交工与竣工验收关,严抓桥梁隐蔽工程、墩台砌筑、钢筋配置与绑扎、混凝土浇注等重要和关键工序施工全过程的“旁站”质量监控。强化工地试验检测,特别是对钢筋、钢铰线、水泥、砂石材料、砂浆、混凝土配比加大抽检频率,确保桥梁建设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质量合格率均达100%。

  (四)强化措施,努力加快工程进度。一是抓“早”字。早安排计划、早进行设计、早落实施工单位、早开工建设,一切工作向前赶。二是适时在全市农村公路管理范围组织开展“为构建优质、和谐、安全农村公路网络建功立业”活动,督导各县(市、区)细化活动方案,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加快工程进度。三是尽量多开作业面,多上施工队伍。关死后门,倒排工期,加大人、机、料投入,科学调度,最大限度地提高施工效率。四是建立周检查、旬评定、月调度、定期通报和现场观摩会制度,加强工程协调与调度,强化督导与考核,努力促进工程的实施顺利实施。

  (五)加强廉政建设,打造廉政工程。一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施工单位,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努力建设“阳光工程”。二是实行工程建设“三合同”管理制。坚持对农村公路参建单位,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的同时,都必须签订廉政合同和安全合同。三是严格资金管理。所有资金拨付都严格按规定的拨付程序执行,严格资金拨付与工程质量和进度挂钩,严格计量支付制度,严格资金支付初审、复审和实行纪检领导签章制度。加强资金拨付去向跟踪管理,防止超范围使用和违规现象发生。四是继续严格执行《全市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工作行为规范》,严格工程质监人员“六个不得”,确保农村公路建设既是精品工程更是廉政工程。

  (六)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养护管理工作。

  1.建章立制。我们将拟定出台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路政管理、养护资金管理、养护管理考核、安全保障工程实施等7个管理办法,以为建立事权明晰、责权一致、科学长效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奠定制度基础。

  2.落实养护机构和养护资金。积极督导县(市、区)尽快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养护管理机构,落实养护人员;建立稳定的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加大县级财政养护预算资金投入,全面开展养护工作。

  3.加强养护技术培训。每年拟分别举办两次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人员培训班。并采取走出去、学进来的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养护管理骨干相互学习、观摩养护管理工作,努力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从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4.加强养护管理。在全市范围着重实施路容路貌、边沟疏通、县道达标路、标准化养护所、危(窄)桥梁整治、公路绿化和安全保障设施“七项工程”。加强路政管理,及时查纠侵占、损坏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5.抓样板路建设。第一步,按照《县道达标路标准》,以基础条件较好的农村公路率先建成达标示范路;第二步,总结经验,召开现场会,加强指导与督导,全面推进,使全市农村公路尽快全部实现标准化。

  6.积极稳妥地推进养护体制改革。逐步引入养护准入机制,试行通过招(议)标,选择有相应资质和从业能力的单位进入养护市场;推行养护用工制度改革,实行考核工资与工作绩效挂钩、奖惩兑现等有效措施,调动管理、养护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不断迈上新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交通、各分管县(市)区长参加的全市道路畅通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道路畅通行动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重大事项,督查工程实施等工作。各县(市)区还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辖区道路畅通行动的实施管理。我们还将制定相应办法,建立指标考核体系,采取和加大有效措施,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道路畅通行动规划既定目标的圆满实现。

  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规划之四饮水安全行动规划

  济南市水利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饮水安全行动规划。

  一、“十五”期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十五”期间,我市饮水安全工作的主要形式是实施以解决水源为重点的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认真制定规划、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科学组织实施、农村饮水解困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0年8月,我市编制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到2004年底,全市共投资1492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930万元和省财政741万元,我市配套2900万元,各县(市)区匹配4092万元,受益群众自筹5258万元,总共安排建设农村集中供水和联村供水项目79个,单村工程434处,解决888个村,65.3万人的吃水困难,2004年底全市历史在册缺水村吃水困难全面解决,被省政府授予农村饮水解困先进单位。2004年底省政府提出在全省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要求后,我市编制了新的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2005年全市又新增371个村、28.22万人通自来水,截止2005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2.6%。全市仍有2078个村、129.56万人未通自来水。在已通自来水的村庄中仍有959个村、74.63万人农村自来水工程需改建、提高。

  我市农村饮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全市可供饮水水资源不足且分布不均。全市农村饮水水源主要为地下水,其化学类型由南向北基本分为三类。一是南部山区地下水,为重碳酸盐水,分布于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南部和市中区,污染源少,水质较好,水质的处理与保护工程量较小;二是中部沿黄河、小清河流域地下水,分布于章丘市、历城区、长清区、平阴县北部以及槐荫区、历下区、天桥区,水质不均,有的地方地下水受到较严重的工业与城市生活污染,氯化物、耗氧量、细菌总数等普遍超标,也有的地方由于黄河侧渗补给,水质较好;三是北部平原地下水,分布于黄河以北的济阳县、商河县及天桥区北部,多为苦咸水、高氟水,尤以商河县为甚。

  二是部分已建工程标准低,老化严重。原有已通自来水的村庄,自来水大部分建于九十年代,由群众中自发建设,缺乏建设技术指导,标准低,工程老化严重,九十年代建设的农村自来水管网,完好率不到60%,且大多数工程未考虑水处理设施,水质无保证,已不能满足群众安全、及时饮用水需要。

  三是没有建立起保证工程正常运转的良性运营管理机制。已建工程大多没有明晰产权,未建立起规范完善的管理机制,工程损坏严重、寿命缩短。同时,部分农民群众长期吃“大锅水”、喝“福利水”,吃水依赖政府,水费收缴难,工程运行维护资金缺乏,工程运行困难。

  四是融资渠道不畅,建设资金短缺。我市农村经济虽然有较大发展,但总的来说,农村经济实力、基础设施还相对薄弱,农民收入也相对较低。单靠农民投资建设饮水工程难度很大。加上政府支持力度不足、社会融资渠道不畅等原因,造成我市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二、“十一五”期间饮水安全行动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供水质量、改善饮用水条件、保障农民饮水安全为目标,本着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按照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提升我市农村供水档次,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并切实加强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工程长期持久地发挥效益,为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安全供水保障。

  (二)主要目标。到2010年底,全面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基本实现户户通自来水,使全市农民普遍用上安全、洁净、卫生的自来水。共需完成新增2078个村、129.56万人自来水工程建设任务,同期改建、提高959个村、74.63万人的已建自来水工程。具体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到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农村自来水村外主体工程建设,全市农村自来水入村率达到95%左右,初步建成农村自来水运营管理新模式。第二步,到2010年底,全面实现自来水入村,基本实现“户户通水”,饮用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完善农村自来水运营管理模式,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三)工作原则。

  一是县为主体原则。所有农村自来水工程,坚持以县(市)区为建设主体,以县(市)区行政区域为统一规划单元。市主要负责规划审批、技术服务、资金扶持和监督指导;市与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因地制宜原则。从当地实际出发,科学规划、统筹兼顾。鼓励规模化供水,适合建集中联片的区域必须建联片工程,不具备条件的不搞一刀切,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

  三是高标准建设原则。所建工程严格履行设计、报批和建设程序,搞好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模化供水工程全部配套水处理设施,确保水质达标;认真制定和严格执行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主体工程使用年限不低于30年。确保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效益运行。

  四是城乡统筹原则。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打破城乡界限,统筹城乡自来水工程建设,积极利用现有县城自来水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构建全市城乡供水一体网络,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努力实现“五化”目标,即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

  三、主要工程建设项目和工作重点

  (一)主要工程建设项目。全市共建设供水工程284处,其中:规模化供水工程58处,规模化以下或单村供水工程226处。工程总投资7.8亿元,其中村外主体工程投资5.8亿元,村内配水管网和入户工程投资2.0亿元左右。各县(市)区建设工程项目如下:

  1.章丘市主要工程建设项目。

  (1)北部5乡镇农村供水工程。根据水源条件,在项目区内按乡镇分为5个供水区域,2006年建设8处规模化供水工程:水寨镇隗家水厂、水寨镇苑李水厂、辛寨镇冯家水厂、白云湖镇郑码水厂、白云湖镇杨南水厂、高官寨镇水厂、高官寨镇曹家水厂、黄河乡黄河水厂;解决204个村近20万人多年来吃苦咸水、污染水和高氟水问题。

  (2)中部10乡镇农村供水工程。2007年度实施章丘市中部的明水、普集、相公、绣惠、宁家埠、刁镇、龙山、双山、枣园、圣井10镇(街道)自来水工程,共涉及220个村20.79万人,其中双山、枣园和圣井3镇(街道)已通自来水且水质安全。共新建水厂7处,改扩建水厂2处,新增自来水86个村7万人,解决饮水不安全134个村13.81万人。具体工程布局如下:

  明水镇在牛牌村南新建水厂1处,解决该镇西北部15个村、1.29万人自来水问题;明水镇东部的6个村0.64万人及靠近城区的3个村0.21万人接城区自来水管网,由县城自来水管网供水。

  普集镇在侯家村新建水厂与原水利站水厂对接,扩大供水规模,解决37个村2.53万人的吃水问题。相公镇扩建镇驻地水厂,扩大供水规模,解决39个村4.06万人的吃水问题。

  绣惠镇在西南部的华家村以南新建水厂一座,解决45个村3.8万人的吃水问题。

  宁埠镇在宁三村新建水厂,解决全镇吃水困难的15个村1.9万人的通自来水问题。

  刁镇在刁镇中部的邵庄以西新建水厂,解决全镇28个村3.6万人的通自来水问题。

  龙山镇在龙山中部的大李庄以西新建水厂,解决全镇32个村2.75万人的通自来水问题。

  (3)南部山区自来水完善提高工程。针对垛庄、曹范、官庄、文祖、埠村、普集、相公等7个山区乡镇151个村9.4万人村村通自来水和86个村9.1万人存在水源水量不足、供水保证率较低、入户率不高、用水不方便等不同程度的饮水安全问题,从2008年开始,利用2年的时间进行改善、巩固和提高,使山区7个乡镇全部实现人饮安全。

  2.历城区主要工程建设项目内容。

  (1)北部平原五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该工程以王舍人镇滩头水厂为水源地,经过改造后分别向王舍人、华山、遥墙、董家、唐王镇加压站供水,各镇加压站二次加压供水到村到户。工程共新打深井并配套2眼,维修、配套机井3眼,建水厂一处,埋设通向各镇加压站球墨铸铁管35公里,以镇为单位建设加压站4座,各镇铺设加压站到村供水管道约370公里,彻底解决211个村,20.9万人饮用苦咸水、污染水等水质不达标的问题。2005年已完成163个村15.7万人的自来水建设任务,2006年完成工程扫尾工作和48个村5.2万人的自来水入村和村内配水管网工程建设任务。

  (2)南部山区自来水完善提高工程。针对南部山区的63个村、5.23万人存在水源水量不足、供水保证率较低、入户率不高、用水不方便等不同程度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计划从2007年开始,利用2年的时间彻底解决,并通过落实各种管理措施实现运行和维护的可持续性,使南部山区6个乡镇全部实现人饮安全。

  3.长清区主要工程建设项目内容。以沿黄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依托,构建全区农村供水工程骨干框架。共新增受益村379个、受益人口23.3万人,全区划分为4个区域进行实施:

  (1)一区,位于长清区北部,北大沙河中下游,包括文昌、平安、崮云湖3个办事处,农村总人口13.64万人,以长清城区、济南经济开发区和大学城区为依托,建设3处中心水厂,实施规模化供水,增加自来水受益村93个、受益人口5.44万人。

  (2)二区,位于长清区西部,南大沙河及清水沟中下游,包括孝里、归德2个镇,农村总人口11.86万人,建设两处中心水厂,实施规模化供水,增加自来水受益村98个、受益人口5.91万人。

  (3)三区,位于长清区南部,南大沙河上游,包括双泉、五峰、马山3个乡镇(办事处),农村总人口8.90万人。对村庄相对集中,具备联片供水条件的能联则联,实施集中联片供水;做到有可靠的水源、机泵设备和水塔、水池等调节设施,在特殊干旱年份,吃水不出村,增加自来水受益村109个、受益人口6.16万人。

  (4)四区,位于长清区东部,北大沙河上游,包括张夏、万德、武庄3个乡镇,农村总人口11.1万人;对村庄相对集中,具备联片供水条件的能联则联,实施集中联片供水;做到有可靠的水源、机泵设备和水塔、水池等调节设施,增加自来水受益村79个、受益人口5.79万人。

  4.平阴县主要工程建设项目内容。以凌庄、胡山口、小屯、孝直、夥楼、孔村、栾湾等7个一级水源地和杨河、李沟、大荆山、少岱山等10个二级水源地依托,建设城区、沿黄、沿汇三大供水板块,形成覆盖全县的整建制三大供水网络。

  城区供水板块:以县城自来水公司为依托,新建凌庄、胡口山、栾湾3处水厂,设计新增供水规模1.0万吨/日,覆盖城区以外的平阴镇、安城乡、玫瑰镇的111个村15.4万人,新增受益村86个、受益人口7.23万人。

  沿黄供水板块:新建小屯、东阿、杨河3处水厂,设计供水规模1.5万吨/日,覆盖东阿镇、洪范池镇、玫瑰镇的121个村10.2万人,新增受益村56个、受益人口3.69万人。

  沿汇供水板块:新建孝直、孔村、夥楼3处水厂,设计供水规模0.8万吨/日,覆盖孔村镇、孝直镇、玫瑰镇的114个村10.4万人,新增受益村44个、受益人口3.7万人。

  以上工程,共需新打机井20眼,维修改造旧井13眼,配套水泵33台,建加压泵站25座,铺设村外干支管道82万米,安装地下水位实时监测系统7套,水质处理设备9套,健立全县水质监控体系,受益总人口达36万人,其中,新增受益村186个、受益人口14.62万人。

  工程建设分年度逐步实施,2006年解决改善144个村12.03万人的饮水条件,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38%,2007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2008年进行工程扫尾,使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使全县城乡人民饮用上安全卫生水。

  5.商河县主要工程建设项目内容。

  (1)张坊、龙桑寺、贾庄管网延伸工程。张坊、龙桑寺、贾庄管网延伸工程,解决60个村2.74万人的通自来水问题。该工程共新建水源井1处,配套原有合格水源井8处,铺设供水管道8.8万米,实现张坊乡、贾庄镇、龙桑寺镇整建制乡镇通自来水的目标。该项工程2006年开始实施并完成。

  (2)玉皇庙和许商街道办事处浅井集中供水工程。规划建设省道248线两侧玉皇庙和许商街道办事处浅井群集中供水工程3处,解决72个村3.68万人的通自来水工程,实际落实了79个村4.38万人,其中:玉皇庙水厂供水35个村1.98万人;钱铺水厂供水18个村0.94万人;杨庄铺水厂供水26个村1.47万人;该工程共需铺设输配水管道12万米。该项工程2006年实施并完成。

  (3)沙河乡和韩庙乡降氟改水试点工程。为解决商河县北部乡镇高氟水和苦咸水问题,优化北部乡镇供水方案,在沙河乡大胡家和韩庙乡五寨子已建的自来水工程中,安排降氟改水试点工程。工程按统一标准规划,不涉及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试点成功标准:所处理水的含氟量降到水质符合国家卫生饮用水标准。该项工程2006年实施并完成。

  (4)白桥、孙集、郑路、贾庄、龙桑寺浅井群供水工程。建设浅井群供水工程8处,主要安排在白桥、孙集、郑路和贾庄(原胡集片)、龙桑寺(原常庄片)5个乡镇,项目涉及351个村18.67万人,其中新建自来水304个村16.31万人,改建和提高47个村2.36万人,工程建设供水规模2000吨/日左右的水处理厂8处,铺设干管10.91万米,支管20万米。2007年完成白桥、孙集、郑路的6处浅井群供水工程,2008年完成贾庄(原胡集片)、龙桑寺(原常庄片)的2处浅井群供水工程。

  (5)孙集、韩庙、沙河、许商、尹巷、怀仁深井供水工程。建设深井供水工程共39处,涉及孙集、韩庙、沙河、许商、尹巷、怀仁6个乡镇办事处,共378个村19.89万人,包括新建自来水村217个11.07万人,改建和提高村161个8.81万人。其中:新建工程19处,延伸工程20处,共需新建供水规模1000吨/日左右的水处理厂19处,改建水处理厂20处,安装除氟设备39台套,新铺设主管道9.07万米、支管道11.81万米。2007完成孙集、韩庙、沙河、许商的26处深井供水工程,2008年完成尹巷、怀仁的13处深井供水工程。

  6.济阳县主要工程建设项目内容。济阳县选定4处水源地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全面解决该县的饮水问题,分别是沟杨水源地、太平水源地、垛石水源地、仁风水源地。

  (1)太平水源地集中供水工程。工程范围内未通自来水村316个17.4万人,包括孙耿镇、太平镇、新市镇、垛石镇。用太平东升水源地为水源,打机井25眼,新建日供水能力2.5万立米/日的水厂,铺设干支管网长度294.11km,增设加压泵房2处;该项工程2006年开始实施并完成水源地、水厂和孙耿镇、太平镇206个村12.8万人的自来水工程,2007年延伸完成新市镇、垛石镇110个村4.6万人的自来水工程。

  (2)沟杨水源地集中供水工程。工程范围内未通自来水村215个10.2万人,利用县城供水管网延伸向济北办事处、济阳镇供水。利用沟杨水源地解决崔寨镇供水。规划打井18眼,在水源地设水厂,日供水能力2.0万立米;新建加压泵站2处,新铺设干支管网长度143.69km,支干管送到项目村头。该项工程2007年实施并完成。

  (3)曲堤镇(垛石水源地)集中供水工程。工程供水范围内未通自来水村94个4.93万人。垛石水源地位于垛石镇李洪亭、大庙李,紧靠曲堤镇,规划新打井15眼,日供水能力1.0万立米,水厂设在水源地,新铺设干支管网长度108.19km,增设加压泵站1处;主干管沿大庙李至窦家的村级公路接220线国道铺设,加压站设在曲堤镇政府驻地以东。该项工程2008年完成实施。

  (4)仁风镇集中供水工程。工程供水范围内未通自来水村42个3.06万人。仁风镇用八户王水源地为水源,规划打井12眼,供水能力1.0万吨,水厂设在水源地,铺设干支管网长度67.65km。该项工程2008年开始实施并完成。

  7.天桥区主要工程建设项目内容。采用鹊山水库的水作为供水的水源。在水库的出水口处接一条管道,送水到水厂。水厂选在大桥工业园区内,水经水厂处理后分别向东西两个方向送水至两镇,再通过主管道、支管道输水至各村村口,共需铺设干支管网长度126km。该项工程2006年开始实施,2007年完成。

  8.槐荫区主要工程建设项目内容。结合槐荫区实际情况,按便于运行管理的原则,建设49个单村供水工程。9.市中区主要工程建设项目内容。结合市中区大部分为山区的实际情况,建设20个单村供水工程。

  (二)主要工作重点。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规范管理”的方针,规范农村自来水建设市场,降低工程造价,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把好“六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1.设计批复关。严格工程设计标准,所有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都要有水处理设施,确保水质、供水量、工程使用寿命都达到国家标准。各县(市)区的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都在详细勘测、反复论证的基础上,由具有乙级资质的勘测设计部门编制。每个单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都经过方案比较、优化选型后科学合理地确定。市水利局成立专家组,对各县(市)区的各项规模化供水工程设计进行全面审查,依据专家审查意见对每项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批复。水源选择是确保水质和整个自来水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设计审查高度重视水源问题,对采用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每一项工程在全面开工前,都要先打试验井,做到对水源的水量和水质的充分论证,由水质职能部门出具检测证明,对水源水质不合格和出水量不能满足要求的坚决不予批复,未经批复的工程坚决不允许开工,防止由于水质不达标而危害群众身体健康,造成新的社会问题和水质性地方病。

  2.材料设备关。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各县(市)区全部实行县(市)区集中招标采购,保证材料设备的质量,降低工程成本。为保证招标投标的公开、公正和公平,由市水利局和各县(市)区监察、纪检等部门共同各对各县(市)区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3.队伍选择关。在施工队伍的选择过程中,严格按照《济南市农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县(市)区水务局为主体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单项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均以县(市)区水务局作为项目法人进行公开招投标,选择优良的、有资质的专业队伍施工。

  4.质量监督关。全面实行监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全市上下形成“建设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保证、监理单位控制、设计单位服务、政府部门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同时,在施工现场设立《工程公示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5.竣工验收关。规模化供水工程项目完成后,由各县(市)区按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要求整理项目竣工资料,及时组织初验,在自验合格的基础上,由市水利局会同市财政局、发改委进行验收。规模化以下供水工程,由县(市)区进行竣工验收,将有关竣工材料和验收结果报市水利局备案,市水利局会财政局、发改委按一定比例抽验。同时,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经受益群众代表签字,未通过验收或手续不完备的工程不给予资金补助、不得投入正式运行。

  6.资金管理关。为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各县(市)区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市水利局与市财政局制定的《济南市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专帐管理,资金划拨采取报账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动。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全市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各有关部门都按照分工积极搞好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村自来水工程的建设。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在市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的同时,积极争取省以上资金支持,村外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市以上与县(市)区政府按1:1匹配,确保到位。市补助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的政策,对完成早、完成好的县区优先拔付资金,以鼓励先进。

  (三)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农民群众筹资筹劳,建设农村自来水工程。

  (四)鼓励社会资金进入农村供水市场。放宽农村供水市场准入条件、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的信贷支持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投资建设农村供水工程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金进入供水市场。

  (五)对农村自来水工程给予相关的优惠政策。农村自来水工程建设用地作为公益性项目建设用地,统一纳入当地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给予优先安排,临时用地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农村自来水工程需架设输电专线的,只收取成本费,用电价格按农村居民生活用电计价;农村生活用水不收取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等;引用水库水、黄河水的执行农业用水价格;农村自来水工程享受农业生产供水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农村自来水企业的税收。

  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规划之五生态富民行动规划

  济南市农业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生态富民行动规划。

  一、“十五”期间生态富民行动开展情况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再利用”的原则,以大力推动生态富民行动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切入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在落实上下工夫,在发展中求突破,全市生态富民行动呈现出认识逐步统一,治理逐步科学,投入逐步加大,速度逐步加快的良好局面。

  (一)农村户用沼气建设逐步铺开。“十五”期间,按照“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原则,重点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一是抓认识提高。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沼气常识,不断增强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对沼气建设的认识,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思想基础。二是抓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施工质量协议。要求各县(市)区农业部门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农户签订了项目建设进度及施工质量协议书,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与进度。三是抓技术培训。每年定期举办沼气技术培训班。截至目前,全市有400多名技术人员通过了国家技能培训测评,拿到了国家农业部、劳动部统一颁发的“沼气技术工”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全市沼气建设的骨干。“十五”期间,全市农村户用沼气池累计达到5万户,其中农村“生态家园”示范村123个、示范户2.85万户。

  (二)畜牧养殖场面源污染治理取得突破。“十五”期间,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作为面源污染治理的突破口,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认真搞好规划和计划安排,抓好示范项目建设。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规范招标、设计、施工过程的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达到预期的项目治理目标,发挥好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二是积极探索创新污染治理的新路子。根据养殖场的养殖种类、规模数量、地理位置、综合利用能力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沼气处理工艺与措施,因地制宜、量力而为、保证质量、注重效果,实现了新的突破。三是强化工程建设的监管。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积极采取措施,把工程建设监管起来,严格按照合同实施。“十五”期间,共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70处,年产沼气1030万立方米。其中佳宝集团第二奶牛场大型沼气发电工程1处,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环境、生态与社会效益,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精品工程。

  (三)南部山区“农家乐”整治成效明显。“十五”期间,按照在发展中求保护,在保护中求发展的要求,采用小型沼气工程或三级沉淀池技术,对历城、长清南部山区的“农家乐”餐饮店户实施综合治理。重点对污染较严重的50家农家乐进行了示范治理,建设小型沼气工程,并结合改厨、改厕、改路、改院等配套建设,把“农家乐”真正建成为生态化、园林式景观,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四)培植了一批具有明显示范作用的典型。按照打造典型、连点成线、以线带面、带动全局的原则,重点抓好一批典型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方面,涌现出历城区艾家村、长清区罗屯村、槐荫区明里村等100多个典型;在秸秆气化工程建设方面,涌现出历城区沙三村、平阴县孝直村等12个典型;在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方面,涌现出长清区华欣集团奶牛场、章丘市阎家村生猪养殖场等70处典型。这些典型对推动我市沼气的开展起了强大的促进作用。

  (五)探索出多种行之有效的发展模式,走出一条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路子。经过多年的探索、研究及实践,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摸索出3种有效可行的生态能源发展模式,即“四位一体”综合利用模式、“猪-沼-果(菜)”良性循环模式和“一建三改”模式。这些模式适应了我市农村及农业发展的现状,把生态家园建设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结合起来。通过沼气的连接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循环链,作物秸秆可以用于发展畜牧业,人畜粪便等废弃物作为原料生产沼气,沼渣、沼液作为有机肥料,可替代化肥、农药使用,生产出的产品质量好、价格高、市场竞争力强。这样,不仅充分有效地利用了农业废弃物,也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畜牧业的良性发展。沼气池被群众誉为“填不满的垃圾坑、烧不完的煤气罐、用不尽的肥料库”。

  (六)打造增加农民收入、改善村容村貌的新亮点。合理利用废弃物,不仅为生产提供新的能源,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也较好地解决了农村脏、乱、差的问题,改变了农民传统生活方式,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有效地促进了农村文明程度的提高。

  我市生态富民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无论是数量、速度、布局、结构,还是投入等方面,与新的形势、新的任务相比、与先进地市相比、与农民的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总量小、发展速度慢,发展不平衡。二是各级生态能源管理部门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少,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制约了我市生态富民行动的进一步开展。三是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形成成熟的模式。

  二、“十一五”期间生态富民行动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以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的,突出农村户用沼气工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沼气工程、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三大重点,狠抓新技术引进推广、工程建设与管理、运行机制创新三个关键,政策引导,加大投入,强化服务,有序推进,努力实现速度、质量、规模、效益的相互协调和同步提高,推动我市生态富民行动又好又快开展,促进农村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目标。“十一五”期间,在全市适宜地区的适宜农户新建户用沼气35万户,总数达到40万户,用10年左右时间,全部适宜农户基本普及沼气,以沼气建设带动农村改厨、改厕、改圈,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的标准;扶持300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沼气工程,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率达到80%以上,有效遏制畜禽粪便污染环境的现状;抓好400个沼气服务组织建设,逐步建立遍布全市的、独立运营的农村沼气服务体系。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实现经济社会、人与自然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立足实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

  3.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户的承受能力,以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和宣传发动为主,不搞行政命令;

  4.坚持政府补助与多元投资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发挥农民在农村沼气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发展沼气的积极性,形成政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5.坚持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切实发挥效益;

  6.坚持人居环境改善与农业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建设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配套、生态环境和谐、居住环境舒适的生态乡村。

  三、工作重点

  (一)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十一五”期间,按照统一规划、重点突破、以点带面、综合整治的原则,以“一池三改”为主要模式,在引导农民建设沼气池的同时,同步改厕、改圈、改厨,提高农民的生活环境质量。明年发展户用沼气7万户,以后3年分别以8万、10万、10万户的规模发展。各县(市)区要区分不同情况,着力规划、建设一批具有较高标准和较强示范作用的示范点,培养出各种类型、各种档次的典型,在此基础上,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在条件具备的村庄,继续抓好“生态家园”示范村建设,以户用沼气为纽带,结合利用太阳能,与小城镇建设、街道治理、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模式,实行“五个一”配套,即每户一口“三结合”沼气池、一个太阳能暖圈、一台太阳能热水器、一个水冲式厕所、一块高效经济田或养殖场,开展能源综合利用,发展高效庭院经济和生态农业,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着力打造我市千个生态文明村。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将项目实施地分为四个区域,根据区域特点实施适宜的工程模式。

  1.南部山区。在该区域选择历城区、章丘市、长清区、市中区的南部山区实施“养猪+沼气+果品生产”模式,发展7万户。

  2.黄河以北地区。在该区域的济阳县、商河县、天桥区实施“养殖+沼气+大棚蔬菜”模式,发展10万户。

  3.“西水东调”工程沿线地区。该工程经过的历城区、长清区、槐荫区、天桥区、平阴县、章丘市农业生产专业化水平较高,重点实施“专业化养殖+沼气+专业化种植”和“专业化养殖+沼气+养菇”等模式,发展8万户。

  4.山前平原地区。在该区域的长清区、平阴县、槐荫区、市中区、天桥区、历城区、章丘市,依照各自不同的生产条件,分别实施“猪-沼-果”、“猪-沼-菜”、“专业化养殖+沼气+专业化大棚种植”等模式,发展10万户。

  工作进度:2007年,为项目启动阶段,选择有条件、有基础、有积极性、能起到一定带动作用的村庄与农户,完成7万户。2008年—2009年,为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市里的统筹安排,掀起建设高潮。2010年,为项目竣工验收阶段。为加快建设进度,缩短建设工期,各阶段工作应尽量提前或交叉进行。

  (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沼气工程。目前,全市有规模化养殖场(区)787处,共存养各类畜禽近5000万头(只),畜禽粪便、清洗污水日排放量近12万吨,年排放量在4000万吨以上。根据量力而行、逐步推进的原则,按照“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生态化”的要求,对畜禽粪便进行科学处理和综合利用。新建规模养殖企业要采取先进的饲养生产管理工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做到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各类养殖企业要对畜禽粪便妥善收集、合理利用和处理,实现达标排放。结合畜禽粪便的治理和综合利用建立有机肥厂,大力推广使用有机肥,提高有机肥的利用率,促进农牧业的良性循环。“十一五”期间重点对污染较严重的300家畜牧养殖场(区)进行治理;扩建完成佳宝沼气发电项目二期工程,采取增加投入和强化服务等综合措施,力求实效。

  根据养殖场(区)畜禽种类和养殖规模的不同,将沼气项目建设分为3种模式:

  1.在全市选择大型畜禽养殖场(区)50处,建设大型沼气工程。主要选择奶牛存栏量在1000头以上,日产粪便在80吨以上,且养殖场规划设计完善。拟在每个养殖场建设不小于500立方米的大型沼气池,按照中温或高温发酵原理,采用UASB消化器,工程配套建设预处理池、贮气柜、脱硫脱水装置、输配管网及附属设施,实现集中供气;具备条件的养殖场,建设沼气发电,并实现并网运行。

  2.在全市选择中等规模的畜禽养殖场100处,建设中型沼气工程。主要选择奶牛存栏量在100头以上,生猪存栏量在500头以上,日产粪便在10吨左右。拟在每个养殖场建设100-500立方米的中型沼气池,提供养殖场加温消毒和炊事用能。

  3.在全市选择有条件的养殖大户或养殖专业村150处,建设小型沼气工程。主要选择以家庭养殖为主,牲畜存栏量在50头之内的养殖场。拟在每户建设50立方米的小型沼气池。

  工程进度:2007年,对污染较严重的30家规模化畜牧养殖场进行治理;扩建完成佳宝发电项目二期工程。2008年—2009年,为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市里的统筹安排,每年整治100家养殖场。2010年,为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三)沼气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生态富民行动“三分建、七分管”,顺利启动、高效推动、持久运行的关键在于服务体系的建设。“十一五”期间,按照“市场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的总体思路,以稳定队伍、健全网络、完善机制为重点,采取政府引导、效益吸引、项目先行等措施,按照“民建、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实现协会建在村上、技术员配在村里的目标,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巩固我市沼气建设的成果。

  市、县(市)区能源管理部门,指导、帮助、管理和协调全市沼气管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乡镇、村根据农民意愿,自发成立沼气协会,配备沼气技术员及必要的交通工具、出料设备,建立沼气配件门市,为沼气用户定期维护,解决沼气系统出现的各种问题,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管护服务。按每300-500户建立一个服务组织计算,“十一五“期间,全市建设1000个左右。2007年重点抓好100个沼气服务组织建设,带动全市沼气服务体系的发展。

  工程进度:2007年,选择沼气建设相对集中的项目乡镇或村庄,组建200个沼气服务组织。2008年—2009年,为全面实施阶段,按照市里的统筹安排,每年组建300个沼气服务组织。2010年,为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四、保障措施

  (一)科学制定规划,推进有序发展。开展生态富民行动,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因地制宜,统筹安排,搞好科学规划。各县(市)区要按照本规划方案的要求,制定好本地农村沼气规划。各地要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把生态富民行动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强规划指导,强化规划约束,严格按照规划搞建设,做到规划一步到位、建设分步实施。要明确生态富民行动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要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紧密结合起来,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确保生态富民行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扶持政策。要建立以受益农户资金投入为主体、财政资金补助为引导、社会资金积极参与、金融信贷资金大力扶持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制定相应的鼓励政策,大力发展农村沼气。各级财政要加大扶持农村沼气建设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农村沼气国债项目以及省级各类扶持资金的同时,自2007年起,市财政将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沼气建设。凡在项目村沼气建设户达到60%以上并完成“一池三改”的村,我市按每个沼气池8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国债项目或省级项目村,户均补助不足800元者,由市财政补齐。各县(市)区要落实好配套资金,并保证沼气管理部门的经费开支,预支沼气项目前期启动资金。

  (三)加强科技服务,提高运行质量。要进一步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培养和造就一支会建、会管、会用、会修的沼气技术员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沼气建设队伍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实行持证上岗,确保建池质量。在管理服务方面,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加强行业指导,搞好技术服务,不断进行体制创新,探索不同的服务模式,逐步实行专业化施工、产业化发展、物业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不断发展壮大我市沼气建设产业。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综合配套技术模式。为全市生态富民行动的顺利开展建立坚实的技术支撑。

  (四)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发展合力。生态富民行动涉及到千家万户,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承担单位的筛选、申报、实施、协调和管理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在项目安排上多向沼气建设倾斜。建设部门要从规划上统筹考虑,把生态富民行动与小城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做好规划、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扶持资金和工作经费及时到位。畜牧部门要切实做好畜牧业发展规划,实现农村沼气的可持续发展。水利、卫生部门要把农村改水、改厕与生态富民行动结合起来,安排一定的改水、改厕资金用于这项工作。环保部门要把沼气建设作为环境治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规划,加大支持力度,督促和引导大中型养殖场发展沼气,实现污水达标排放。新闻部门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生态富民行动的浓厚氛围。要调动一切积极力量,努力开创各方面支持生态富民行动的新局面。

  (五)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生态富民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十一五”期间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之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要将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各级财政投入预算、纳入各级全方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定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把生态富民行动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制。市政府将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财政投入、技术培训、组建专业施工队、沼气服务组织建设、安全使用、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等7个方面对各县(市)区的生态富民行动进行综合考评,加强监督,确保这项事业健康发展。

  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规划之六造林绿化行动规划

济南市林业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造林绿化行动规划。

  一、“十五”期间林业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十五”期间林业建设取得的成就。

  “十五”期间,全市林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和建设生态市的奋斗目标,强化生态观念,加强宣传教育,人们的生态绿化、生态文明和生态安全意识有了新的提高;通过大力实施生态林业工程,积极开展植树造林,着力培育森林资源,生态环境逐步改善;以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发展高产、优质、高效林业,增加了农民收入;高度重视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依法治林、科技兴林,巩固发展造林绿化成果,森林资源迅速增长,城乡绿化水平不断提高,林业生态和林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林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十五”期间,全市累计造林69.4万亩,新增封山育林面积28.6万亩,完成新建绿色通道2777.6公里,四旁植树达到6983.8万株,新建农田林网53.3万亩,新增间作面积22.3万亩,苗木花卉面积达到12.4万亩;到2005年,全市有林地面积增至214.6万亩,活立木蓄积量增至632.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24.2%,林业建设的各项指标均达历史新高,全市林业建设呈现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

  “十五”期间,林业发展呈现出几个特点:

  1.实施生态林业建设,以大工程促进林业大发展。按照“南护水源、北治风沙”的生态建设总体要求和“一区(南部生态保护区)、一带(沿黄防护林带)、一网(绿色通道网络)、一体系(森林资源管理保护体系)”的生态绿化发展规划,坚持走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的路子,对全市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进行系统整合,全面启动和实施了封山育林、平原绿化、绿色通道和退耕还林四大林业工程,形成了以工程造林为主导,带动和促进社会化造林的生态建设新格局。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林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围绕实施“双十工程”、“6521”工程,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目的,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大力发展林业产业。以骨干产业为主导,通过对林业产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积极引导发展名特优经济林、苗木花卉、速生丰产林等骨干产业和林产品储藏加工、野生动物驯养、森林旅游等新型产业。大力推进退耕还林、还果工程,通过建立林果示范点、推广林业科技成果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积极引导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使林果产品开始向产业化、标准化、无公害生产发展。以现有国有林场(圃)为基础,积极发展城郊型林业和生态旅游林业,构筑起点、线、面相结合的森林生态旅游新格局。

  3.强化科技创新,以科技进步振兴林业事业。为提高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开展林果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并鼓励林业科技人员围绕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产业开发中的关键技术,进行科技攻关。加大苗圃、良种采穗圃和科技示范园建设力度,发展保护栽培、设施栽培,以点带面,应用和推广先进林业科技成果。鼓励科技人员深入林业生产第一线,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开设和完善了“绿色服务快线”,基本上形成了多渠道、多形式、立体化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4.深化林权改革,增加林业发展活力。从明晰林业产权入手,以林权登记发证推动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切实保护林农的合法权益。按照“林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原则,大力推行荒山使用权拍卖、大户承包和股份合作开发,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林业建设,拓宽社会化办林业的路子,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林业建设。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造林绿化新机制。鼓励国有场圃利用合资、合作、入股等形式,保护性开发为前提发展森林旅游业,实现了林木资源和职工收入双增双赢。

  5.坚持依法治林,促进林业事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建立健全了林政、林业公安、森林保护和林业种苗执法队伍,坚持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提高了林业案件查处率和办结率,有效地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发生。在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推广方面的投入显著增加,不断增加和完善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检疫、林木种苗基地、行政执法和科技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林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和机遇。

  全市的林业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对林业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主体地位认识有待提高,林业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和足够的重视,存在不能正确处理保护和开发的关系,往往以牺牲环境来换取短期的经济效益;二是对林业建设的投入需进一步加大,尤其是林业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向社会提供森林生态服务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实现途径,其繁重的任务与投入严重不足的矛盾十分突出,原有的投入结构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生态体系建设的需要。三是在产业发展方面,规模和效益还不够大、不够高,内部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林业产业链条还有断档,尤其缺乏大型龙头企业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战略决策的确定,为林业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也赋予了林业更加丰富的内涵和神圣的历史使命。林业承担着发展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任,任务艰巨而繁重。目前,我市尚有荒山48万亩亟待绿化,沙化土地59.2万亩需要治理,为林业发展拓展空间的同时,也体现出林业任务的艰巨。封山育林、平原绿化、绿色通道和退耕还林等林业生态工程的实施,“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的开展,推进了全市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林业产业发展成为农民致富的良好载体,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同时农民通过参加林业工程建设,直接增加了收入。林业科技的推广、科技示范园的建立,不仅为林农提供便捷服务,也提高了农民群众的技能和科技文化素质。实行林业产权等管理机制体制的改革,维护了林农权益,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和林农的合法利益;也是进一步推进了农村民主化管理。总之,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效显著,但发展面临的困难、矛盾和问题也不少。当前面临着机遇好、潜力大、困难多、任务重、前景佳,林业发展要想在新的形势下实现自身的大发展、新突破,就必须在新农村建设中紧抓机遇,科学定位、科学谋划,乘势而上。

  二、“十一五”期间造林绿化行动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南护水源、北治风沙”的总体思路,突出抓好荒山绿化、平原绿化、绿色通道、退耕还林等四大工程,重点搞好南部山区荒山绿化工程,尽快提高南部山区森林覆盖率,增强水源涵养和泉城地下水补给能力。加大退耕还果政策扶持力度,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充分发挥林业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努力建设绿色、富裕、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主要目标。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林业“十一五”规划要求,全市“十一五”期间,计划完成荒山绿化25万亩,其中造林绿化行动区完成高标准荒山绿化12万亩;完成退耕还果15万亩,其中造林绿化行动区完成退耕还果12万亩;沙化土地治理15万亩;基本完成村村通道路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每年建设绿化示范乡镇5个、示范村28个。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生态、经济、社会三大效益有机结合的原则。

  2.坚持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

  3.坚持全流域综合治理的原则。

  4.坚持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5.坚持与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原则。

  6.坚持以重点水源补给区、主要交通干道和风景名胜区周边优先的原则。

  7.坚持工程造林建设与以工代赈相结合的原则。

  三、造林绿化行动规划布局和建设任务

  造林绿化行动主要有荒山绿化工程、退耕还林(果)工程、绿色通道建设、沙化土地治理和绿色村镇建设五大建设任务,其中重点建设是南控区荒山绿化。

  按照市领导要求,结合有关省市的成功造林经验和南控区的实际情况,在造林绿化行动区内实施高标准荒山绿化工程,以水平槽(沟)、大穴整地为主进行造林绿化,并辅以必要的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实行全流域整体绿化;绿化选用高标准的造林苗木,实行常绿树与落叶树混交造林的方式,营造针阔、乔灌混交林,并辅以播草护坡等措施,以实现“小雨不下山,大雨流清水,暴雨不成灾”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南部山区水源涵养能力,增强泉城地下水补给能力。同时,结合农村生态建设、林业产业建设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开展退耕还林(果),以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林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造林绿化行动重点区域布局。

  1.造林绿化行动的重点区域。

  造林绿化行动的重点区域是南控区,总面积1800平方公里,涉及历城区、长清区和市中区,以及历下区的部分区域,计有18个乡镇(办事处)。

  南控区内现有林地面积100.7万亩;荒山20万亩,其中青石山16.4万亩,砂石山3.6万亩;适宜退耕还果面积17.2万亩,其中25度以上梯田13.9万亩;森林覆盖率36.9%。

  根据流域分布现状,南控区主要分布在西巨野河流域、锦绣川流域、锦阳川流域、锦云川流域、冶河流域、大辛河流域、泉泸河流域、兴济河流域、十六里河流域、玉符河流域、北大沙河流域和南大沙河流域等12个流域。

  2.造林绿化行动重点治理的流域。

  根据造林绿化行动的规划原则和保泉的需要,造林绿化行动重点治理西巨野河流域等12个流域内荒山,通过对全流域进行整体造林绿化,并辅以必要的工程措施,以期实现全流域综合治理,确保泉群补源地的荒山实现绿化,改善南部山区的生态环境。

  西巨野河流域,涉及历城区彩石镇,面积188平方公里。流域内为青石山地。

  锦绣川流域,涉及历城区西营镇和仲宫镇的一部分,面积116平方公里。流域内大部分为青石山地,西营镇有少部分砂石山地。

  锦阳川流域,涉及历城区柳埠镇和仲宫镇的一部分,面积145平方公里。流域内大部分为青石山地,柳埠镇有部分砂石山地。

  锦云川流域,涉及历城区仲宫镇,面积107平方公里。流域内为青石山地。

  冶河流域,涉及历城区港沟镇一部分,流域面积34平方公里。流域内为青石山地。

  大辛河流域,涉及历下区姚家镇(奥体中心),流域面积28平方公里。流域内为青石山地。

  泉泸河流域,涉及历城区仲宫镇和市中区十六里河镇的一部分,面积29平方公里。流域内为青石山地。

  兴济河流域,涉及市中区十六里河镇的一部分,面积25平方公里。流域内为青石山地。

  十六里河流域,涉及市中区十六里河镇,面积99平方公里。流域内为青石山地。玉符河流域,涉及市中区党家庄镇和历城区仲宫镇的一部分,面积93平方公里。流域内为青石山地。

  北大沙河流域,涉及长清区万德镇、张夏镇、崮云湖街道办事处、平安街道办事处部分、五峰街道办事处和文昌街道办事处,面积618平方公里。流域内大部分为青石山地,少部分为砂石山地。

  南大沙河流域,涉及长清区双泉乡、马山镇、孝里镇和归德镇等4个乡镇,面积318平方公里。流域内大部分为青石山地,少部分为砂石山地。

  (二)造林绿化行动建设规划。

  1.造林整地,规划以水平槽(沟)、大穴整地为主,可根据立地条件现状因地制宜地改变整地规格。水平槽(沟)整地,设计槽(沟)长2米以上,宽1米,深0.5米;水平槽(沟)沿等高线排列,行距控制在3米左右,槽(沟)间保留宽0.5米的隔。大穴整地,沿等高线横山成行,上下呈“品”字形排布,大穴穴距2米,行距3米,设计规格:长×宽×深=1.3×0.8×0.4米。

  2.绿化树种选择,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选用高标准苗木栽植。常绿乔木树种,以侧柏为主,适宜的地片可栽植黑松。落叶乔木树种,主要选择刺槐、栾树、黄连木和五角枫等乡土树种。灌木树种,以黄栌和火炬树为主,并注意保留造林地黄荆、酸枣、胡枝子等原有的灌木和原有植被。

  3.造林方式,设计为植苗造林,黄栌、刺槐、火炬树采取截干造林,采取常绿树与落叶树混交造林。混交方式,采取针阔、乔灌株间混交;混交造林比例为常绿树种占70%,落叶树种占30%。造林密度,水平槽(沟)每槽(沟)栽植2株,每亩栽植178株,其中常绿树125株,落叶树53株;大穴造林每穴栽植2株,每亩栽植220株,其中常绿树154株,落叶树66株。

  4.建设规模和年度计划,造林绿化行动重点建设在南控区规划每年完成荒山绿化3万亩,4年累计完成荒山绿化12万亩,实现流域绿化1000平方公里;退耕还(林)果工程建设,4年累计完成11万亩。年度实施计划是:2007年在锦绣川流域的历城区仲宫镇刘家村、柳埠镇桃科村和西营镇佛峪—道沟小流域等地进行不同模式造林试点,取得经验后进行全面推广,规划在南控区内年完成荒山绿化3万亩以上,实现流域绿化270平方公里。2008~2010年,在总结造林试验的基础上,每年绿化荒山3万亩。退耕还果工程,2007年完成2万亩,2008~2010年完成9万亩。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规划和标准,加强造林绿化行动的管理。造林绿化行动,按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工程建设标准、统一工程监理、统一检查验收和统一项目管理的模式组织实施。市林业局负责总体规划设计,制定造林绿化行动实施技术和考核标准,承担建设全程监理、检查验收和工程资金管理;南控区各区政府、林业(农发)局按照行动规划,制定详细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工程区内的相关水、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及树木养护管护任务。

  (二)实行招投标制度,促进造林绿化行动的市场化运作。造林绿化行动实施,采取‘市场化运作、合同化管理、专业化施工”的组织形式。建设项目,以区为单位组织招投标,由林业(农发)局具体组织实施。市林业局负责造林绿化行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与相关区签订荒山绿化工程管理合同,明确划定各自的责任和管理权限。

  (三)依靠科技创新,保证造林绿化行动的实施。加强林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引进和推广,充分发挥科技的引领、支撑、突破和带动作用,提高科技对林业发展的贡献率。继续抓好林果生产基地和科技示范园的建设、管理和推广工作,使之不断上规模、增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林业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和造林技术培训,发挥科技带头人、造林大户的示范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四)加大资金投入,确保造林绿化行动取得成效。造林绿化行动建设资金,以市财政投入为主,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县区也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行动建设尽快取得成效。市财政计划每年投入1亿元,同时每年争取省级资金支持1000万元,南控区造林绿化工程建设所在区每年投入资金1000万元。

  造林绿化行动建设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投入为主体,不足部分由区财力补齐。南控区荒山绿化工程建设,采取以工代赈,凡符合工程建设要求的荒山绿化均享受统一的补助政策;退耕还林(果)工程建设,市里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每亩一次性补助400元。

  (五)加快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全社会广泛参与。按照“明晰所有权,搞活使用权,放开经营权”的林权改革思路,坚持“谁造林、谁经营,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采用拍卖、租赁和承包荒山的形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支持荒山绿化和营林生产。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凡在造林绿化行动区范围内取得荒山绿化或者退耕还林(果)林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市里统一的规划并按统一的标准进行造林绿化的,均可享受荒山绿化或退耕还林(果)同等的补助和扶持政策。

  (六)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造林绿化行动。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造林绿化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造林绿化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规划之七医疗惠民行动规划

济南市卫生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医疗惠民行动规划。

  一、“十五”期间医疗惠民行动基本情况

  近年来,济南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保护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十个县市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3038个,其中县级机构36个(含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疾病控制中心、卫生学校以及口腔医院等专科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75所,村卫生室2927个。整体看,全市县乡村三级农村卫生体系、医疗救助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妇幼保健体系较为健全,农民看病“小病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的格局正在形成。

  ———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龙头作用更加突出。全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已形成了医疗救助、中医医疗、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比较完善的专业卫生服务体系,基本能够满足县域内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及疑难重症急救的需求。全面落实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等初级卫生保健任务,同时加强了对基层公共卫生的监管。

  ———乡镇卫生院建设取得新突破。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在章丘、商河先行试点,利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75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经过精心策划紧张运作,到2006年底,章丘市、商河两个试点县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新建、扩建面积4.4万平方米,总投入5178万元(其中市财政2431.6万元)。另有其他县区5所乡镇卫生院通过自筹资金完成了改造建设。市级医疗机构承办的3所乡镇卫生院已有2所完成建设任务。12月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乡镇卫生院建设现场会议,市领导概括性总结了“四抓”(抓规划、抓投入、抓体制机制、抓监管)、“三结合”(把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理顺体制机制结合起来,与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结合起来,与搭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平台结合起来)、“六坚持”(坚持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坚持财政主导,构筑多元投入格局;坚持深化改革,理顺体制机制;坚持“三高”方针,打造民心工程;坚持统一领导,形成推进合力;坚持立足实际,实施分类指导)的基本经验,为全面实施医疗惠民行动打下坚实基础。

  ———卫生支农工作取得新进展。制定了《关于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在晋升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之前到农村卫生机构累计服务一年的政策规定,采取对口支援、城市医疗机构承办卫生院、实施“万名城市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开展“三下乡”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卫生支农工作,促进城市医疗资源向农村转移。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多方筹资、管理有序的新农合运行机制。到2006年底,全市有293.93万农民参加新农合,参合率91%,参合农民筹资标准每人每年40元。平阴县、章丘市、长清区、历城区和商河县被列为省级试点县。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既为广大农民提供了初级医疗保障,也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深受农民的欢迎。

  ———农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步伐加快。坚持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道路,大力推行“三制六统一”,把村卫生室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纳入规范的管理轨道。实施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了乡镇卫生院的枢纽作用,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整体功能,有利于提高有限卫生资源的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有利于提升卫生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有利于遏制农村乱办医和办医滥现象,有利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真正实现农民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市、县的目标。

  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是基础设施总体仍较差,基本医疗设备陈旧、缺乏,基层卫技人员素质较低,体制机制不活,农民支付能力低。这种现状,与农民不断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有相当的差距。由于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特别是受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条件和水平限制,很多农民患者被迫舍近求远到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就诊,致使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同时,由于缺乏应有的农民健康保障体系,导致农民不能及时就诊,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因此,加强农村“两个体系”(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农民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必须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改造基础设施,配置更新必要设备,培训业务骨干,坚持走一体化管理的路子,改革现有机制体制,深入开展新农合,才能确保医疗惠民行动得到切实实施。

  二、“十一五”期间医疗惠民行动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构建农村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农民健康保障体系为重点,以全面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为突破口,优化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理顺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卫生人员技术水平,增强农民支付能力,为农民提供安全、优质、价廉、方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主要目标。实施乡镇卫生院建设工程,加大村卫生室建设力度,全面提升服务功能,搭建起农民健康平台。大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构筑农民健康保障体系。创新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工作,促进卫生资源向农村转移。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农民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和成形率,不断提高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水平。

  (三)基本原则。坚持“五项原则”、“七个到位”。即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标准一步到位、规模合理适度的原则,布局合理、分类实施的原则,政府主导、分级投入的原则,和谐发展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到位、财政分级投入到位、精心组织到位、资金监管到位、配套改革到位、分类指导到位、惠民利民到位。

  三、工作重点

  重点抓好不适应农民健康需求的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必备设备配置、技术人才培训、体制机制改革。

  (一)大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重点是农村乡镇卫生院,主要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全市乡镇卫生院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要求,对除章丘、商河以外的其他43所乡镇卫生院进行了调研论证,确定2007年对30所乡镇卫生院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其中原址重建10所,迁址重建7所,扩建13所。按照服务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影响农民卫生服务需求的主要因素,把乡镇卫生院划分为16所中心卫生院和17所一般卫生院两类。根据建设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原则和卫生院类型、建设标准实行分类建设。建设标准:一般卫生院建设面积2000-2600平方米,中心卫生院3000-3500平方米。基建造价按每平方米1000元,市县分担比例历城、市中、槐荫、天桥为2∶8,平阴、长清、济阳为5∶5。

  平阴县:在现有6所卫生院中,需重建的3所(洪范池、安城、玫瑰),需扩建的1所(东阿)。

  长清区:在现有10所卫生院中,需重建的4所(孝里、双泉、马山、崮云湖),需扩建的5所(张夏、万德、归德、五峰山、平安)。

  历城区:在现有11所卫生院中,需重建的4所(唐王、遥墙、郭店、董家),需扩建的2所(西营、柳埠)。

  济阳县:在现有8所卫生院中,需重建的4所(仁风、崔寨、孙耿、新市),需扩建的3所(垛石、曲堤、太平)。

  槐荫区:在现有2所卫生院中,吴家堡卫生院离市区较远,辖3.2万农民,需重建。段店镇卫生院地处城区,建议转变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天桥区:2所卫生院均地处黄河以北,主要服务于农民,均需扩建(大桥、桑梓)。

  市中区:在现有2所卫生院中,党家镇卫生院距市区较远,主要服务于农民,需重建。十六里河镇卫生院地处城区,建议转变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是配备必需设备。为乡镇卫生院配备较高标准的X光机、B超、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救护车等5件必需设备,满足一般性急救、诊断、治疗的需要。除可正常使用的外,需新配置5种必需设备136台,其中X光机28台、B超24台、生化分析仪23台、血球计数仪26台、救护车35辆。为全市乡镇卫生院配备医用垃圾处理车柜、高压消毒柜、焚烧炉、环保锅炉4种主要装备。

  三是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充分利用市级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和人才优势,对全市乡镇卫生院重点科室的301名技术骨干分期、分批进行半年的正规临床技术培训,使其基本达到高年资主治医(护)师或相当于副主任医(护)师的水平;各县区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卫生学校的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学术讲座、远程教育、进修等方式进行全员培训。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人才的培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二)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镇覆盖率达100%,农民参合率达96%,参合农民受益率达100%,人均筹资水平达50元。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逐年提高筹资水平和报销补偿水平。严格合作医疗基金监管,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范基金风险,保证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强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推进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

  (三)全面启动村卫生室建设。村卫生室是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基础,是保障农民群众健康的前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卫生的应有之义。目前,全市共有村卫生室2927个,多数村卫生室房屋简陋,设备不完备,人员技能低,功能不完善,难以满足农民的基本卫生保健需求。将在充分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上,拟定全市统一标准化建设方案,2007年全面启动村卫生室建设,利用两年时间,完成1258个甲级村卫生室和1669个一般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到2009年,全市所有村卫生室均达到标准化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搞好策划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策划源于超前的思路,策划决定规划,规划是实施的纲领。必须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调整思路,制定和优化规划设计方案、实施细则、工作计划和检查考核制度。按照高速度、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把乡镇卫生院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亮点。

  (二)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监管。一是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等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任务。二是大力推进城乡卫生和县、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进程。三是严格建设审批和招、投标程序,建设资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的标准核发,由市与县(区)两级合理负担。四是将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及时到位,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

  (三)整体扎实推进,综合全面提升。医疗惠民行动是民心工程,必须设立主题,与时俱进,整体推进,全面提升。房屋改造、设备装备配置、人才培训、体制机制改革同步配套,把乡镇卫生院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同时,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全市设立2927卫生室即可满足农民基本卫生保健需求。根据一般和甲级村卫生室的标准,按照三室分开(诊室、诊疗处置室、药物储放室)或五室分开(诊室、药房、观察室、治疗室、应诊室)的要求,要达到房顶平、墙壁白、路面硬、庭院绿、电灯亮、电话通和厕所水冲式的标准。

  (四)城市反哺农村,建立长效机制。城市医院承办乡镇卫生院是统筹城乡卫生资源配置的一个创举,要进一步深化、推进。各县区要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的龙头带动作用,承办或托管乡镇卫生院。深入开展援增医疗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双向转诊、业务合作等活动。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切实统筹城乡卫生资源,着力构建农民健康保障制度。

  (五)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医疗惠民行动是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从根本上着力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为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医疗惠民行动的顺利实施,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医疗惠民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协调,扎实推进医疗惠民行动。医疗惠民行动领导小组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委员会和市乡镇卫生院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医疗惠民行动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督导,并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任务落实。

  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规划之八教育振兴行动规划

  济南市教育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教育振兴行动规划。

  一、“十五”期间农村教育发展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为目标,根据“中心提升、周边发展、城乡互动、优质均衡”教育发展战略,科学编制并全面启动《2005年~2007年农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先后组织实施了新一轮农村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农村校长素质提升、农村教师素质提高、百校牵手城乡对口帮扶、爱心助学、农村教育志愿者等工程,加快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动全市农村教育得到了大跨度发展、大幅度提升,在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济南”、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农村初中为130处,小学为565处。占地面积21724亩、校舍建筑面积330.08万平方米,分别比2001年增加了2601.8亩和85.78万平方米。共建有各类实验室和功能教室2817个,配备教学仪器设备、计算机和图书设备资产总额达2.63亿元,分别比2001年增加454个和9900万元;共有藏书495.96万册,比2001年增加65.35万册;配备微机20127台,比2001年增加8762台,学生配备微机生机比由2001年的33∶1提高到18∶1;2001年农村仅有个别学校建有校园网,现已有528所,占农村学校的67.43%;所有农村中小学校全部开设了信息技术课。

  市教育局筹措专款4000余万元,彻底解决了14万农村学生上学自购自带课桌凳问题,在全省率先消除了农村中小学计算机教育空白点,提前一年完成了危房改造任务,保证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06年,又启动“济南市农村中小学校舍升级改造工程”,规划并启动了农村教育基础建设项目152个、升级改造农村中小学校舍面积35.6万平方米,一次性解决了159处“山、滩、穷”地区农村中小学的取暖问题。深入实施了“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组织优质课下乡1700余节,直接受益教师3.3万人、学生7万余人。继续深化“百校牵手,城乡对口帮扶”活动,实行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在提升农村教育整体水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十一五”期间教育振兴行动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教育振兴行动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让更多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为目标,认真贯彻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方略,深入实施农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统筹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促进农村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目标。围绕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农村教育经费投入,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加快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振兴农村职业教育,农村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得到明显提升。2010年,在全市基本形成完善的健康协调、优质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农村教育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强化各级政府的职责,实施战略重点转移,加大教育投入,整体推进农村教育振兴行动;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定有关标准实施建设,为不断提升农村教育整体发展水平奠定基础;

  坚持统筹发展的原则,协调各类教育均衡发展,维护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满足不同的教育需求;

  坚持经济实用的原则,考虑农村教育的现实需要和财政承受能力,为农村学校提供“适用、够用”的办学条件;

  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分类实施,重点突破,力求实效,圆满完成教育振兴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解决好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2007年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县(市)区级财政预算,统一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财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制度,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2010年,在全市基本建立起完善的“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

  (二)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根据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财力差异,实行区别对待、分类补助的办法,建立市与县(市)区、高新区分项目、按比例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

  一是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含民办学校)。按照农村初中每生每年30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21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1100元的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市(含省补助的资金,下同)和县(市)区、高新区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比例共同承担。

  二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不含民办学校)。2007年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严格按照农村初中不低于65元、农村小学不低于45元的拨款标准执行。已超过市定标准的要继续执行,不得降低,并保证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加。2008年以后根据上级部署和财力情况适当调整,逐步达到中央制定的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市和县(市)区、高新区按照免杂费资金分担比例共同承担。

  三是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教科书免费标准按照“一费制”规定的初中每生每年190元、小学每生每年110元的教科书收费标准执行。寄宿生生活费的资助比例按不低于在校生数的10%掌握,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年不低于500元执行。所需资金由市和县(市)区、高新区按照免杂费资金分担比例共同承担。超过资助比例部分,市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做到对贫困生的“应保尽保”。

  四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按初中生均72元、小学生均54元执行,由市和县(市)区、高新区按照免杂费资金分担比例共同承担。对市级承担的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实行项目管理,由市教育、财政部门根据县(市)区校舍维修改造情况统筹安排。县(市)区承担部分由各自统筹安排使用。

  五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县(市)区、高新区本级财政预算,统一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及时足额发放。

  (三)在县域内和城乡间均衡配置基础教育资源,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一是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保障工程。根据区划调整、人口变化、经济基础和城镇化水平等因素,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合理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坚持巩固提高与适度发展相结合,不再大规模撤并学校和教学点,鼓励推行小班化教学,适当新建和扩建部分中小学。至2010年,拟新建扩建农村中小学105处,其中新征土地853677平方米,新建校舍412281平方米,扩建校舍99384平方米,维修校舍12100平方米,计划投资51104万元。同时,为逐步消除目前约占农村中小学总数11.14%的基本建设薄弱学校,将通过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调整学校布局、建立目标责任、设立专项经费、提升办学水平、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等措施,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基本建设水平。至2010年,力争消除现有农村中小学基本建设薄弱学校,所有农村中小学全部达到建设部、国家计委、教育部颁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96)640号)。

  二是实施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升级改造坚持与校舍正常维护维修相结合、与新一轮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长远规划与解决当前急需相结合。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统一协调组织工程实施,各县(市)区职能部门按照“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承担相应的责任。申报项目学校为政府举办的乡(镇)驻地及建制村、自然村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为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优先选择最急需改造的教学和教辅用房,统筹考虑农村学校急需改造的学生宿舍、食堂和旱厕改造。工程内容以新建、改扩建、翻建为主。新建、扩建学校用地和校舍建筑面积,按照《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96)640号)有关要求执行。新建校舍确保使用寿命50年以上。所需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按照“县区为主,市适当补助”的方法筹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捐资、捐物、捐工。竣工项目参照《全国危改办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土建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由市教育局统一检查验收。

  提高农村学校教学设施标准化建设水平。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与配备标准》,加快农村中小学实验室和设备仪器的标准化配备,确保2007年全部达到国家二类以上配备标准。到2010年,力争使学校实验室和功能教室普遍达到国家一类配备标准。2007年,由市本级提供补助资金600余万元,县(市)区按1∶1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继续更新并争取彻底消除农村中小学现有的破旧课桌凳。

  继续实施“农村学校取暖工程”,加强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市本级按每平方米30元的补助标准提供资金,由县(市)区按1∶1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统一采购,统一安装,解决287处使用单头炉取暖的农村中小学取暖问题。2007年,力争在农村中小学全部实现“单元式集中取暖”,彻底消除简易取暖炉取暖状况,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取暖需要。加大农村学校饮水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为所有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质量标准的饮用水。

  (四)推进“双高普九”,全面提升农村基础教育水平。按照“巩固、深化、提高、发展”方针,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现状,做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的规划和部署。经济发达地区要在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强化学校基础建设,加快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积极争创省级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和市级教育工作示范乡镇,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商河县要加大工作措施,增加教育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确保通过省政府“两基”巩固提高检查验收。要进一步重视和发展学前教育,从有利于家长接送、有利于保证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发育的角度出发,作好农村幼儿园布局调整工作;继续开展创建示范幼儿园活动,乡镇中心幼儿园至少达到市级一类幼儿园标准,村办幼儿园逐步达到市级二类幼儿园标准。2007年,历城区达到省级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标准,全市教育工作示范乡镇达到70%以上。2010年,省级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达到5个;农村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分别保持在100%和99%以上;农村所有适龄儿童全部接受学前一年教育,适龄儿童学前3年入园率达到80%以上。

  (五)保持县域内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规模大体相当,在农村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一是优化、整合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全市现在国办普通高中35所,其中32所已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省级规范化学校验收,尚有济南外国语学校、济南第五十二中学和长清五中3所学校未达标。从2007年起,通过优化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德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2010年,使包括建在农村的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达标学校要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中的骨干作用。

  二是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07年,投入1500余万元用于县级职教中心建设,重点完善平阴县职业教育中心基础设施和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对长清区和商河县职教中心基础建设的扶持力度。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2008年起,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各级财政继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到201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办好一处设施完善、适应当地发展需要、具有鲜明特色和市场竞争力、能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业教育中心(中等职业学校)。

  三是深入实施农村职业教育振兴“五个一”工程。每年继续提升一所设施完善、特色鲜明、年招生1000人以上、在校生规模超过3000人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一处设备先进、管理规范、资源共享、开放的示范性实训基地;培训100名高水平“双师型”专业教师;县(市)区各提升一个具有全市一流水平的示范专业;开展一次大型的专业技能展评活动。到2010年,力争每个县(市)区的职业学校都达到省级重点职业学校的标准,其中至少1/3的职业学校要达到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标准。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统筹教育发展的职责。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发展农村教育作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把教育振兴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对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经费安排使用、教师和校长人事等方面进行统筹管理的责任。尤其是还没有落实好“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县(市),应尽快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和支出结构,进一步增加农村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县(市、区)本级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农村中小学校舍的日常维护、升级改造和基本建设资金,确保农村学校正常运转需要的公用经费支出。对确有困难的县(市),市本级拟加大扶持力度,帮助其尽快将“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到位。

  (二)加强对教育振兴行动的组织领导。农村教育关系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在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教育振兴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成立教育振兴行动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市教育振兴行动的实施和落实。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阶段性实施意见,圆满完成教育振兴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完善保障教育发展的督导考核和奖惩机制。建立和完善教育振兴行动工作目标责任督导考核机制,以教育振兴行动目标任务为重点内容,加大对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对口帮扶学校的专项督导力度。把实施教育振兴行动作为政府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之一,将督导结果纳入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进行奖惩的依据。完善以奖代拨机制,鼓励县(市)区加大农村教育经费投入。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市)区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创建为省级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的各奖励60万元,创建为市级教育工作示范乡镇的各奖励15万元。对实施教育振兴行动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县(市)区和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在年终考核评比中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四)形成关心支持农村教育振兴的良好氛围。教育振兴行动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对口上级部门汇报教育振兴行动进展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深入宣传教育振兴行动的重大意义,及时总结推广实施教育振兴行动的新经验,大张旗鼓地表彰农村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通过多种途径、利用各种形式,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为教育振兴行动献计献策,在全市进一步形成关心、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规划之九弱势保障行动规划

  济南市民政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弱势保障行动规划。

  一、“十五”期间农村弱势保障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针对农村弱势群体开展的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敬老院建设等救助保障工作得到了不断健全完善,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得到了理顺,农村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一是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实行差额补助的一种新型社会救济制度。根据中央和省里的要求,我市于1997年开始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除商河县外,全市其他9个县(市)区按照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出台了有关农村低保政策或规定,制定了符合当地实际的低保标准,采取现金救助和粮食等实物救助相结合的办法把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逐步纳入了保障范围,保障资金主要由县、乡、村三级筹集。2004年4月,为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低保工作遇到的困难,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农村低保制度在我市得到了快速发展,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原有的农村低保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逐步提高标准,加大投入,扩大救助范围。截至到2005年底,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为:历下区2400元;市中区900元;槐荫区、历城区840元;天桥区、长清区600元;章丘市800元;平阴县850元;济阳县650元;商河县625元。全市有3.3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十五”期间,全市累计保障14.92万人(次),发放保障金3155.2万元。市财政从2004年起,每年列支100万元,资助商河县建立了农村低保制度。

  二是初步理顺了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筹措渠道。农村五保供养是指对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在吃、穿、住、医、葬等方面给予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这项制度是我国一项传统的救济制度。新中国成立后,为解决那些缺乏劳动力或者完全丧失劳动、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群众的生活问题,逐步建立起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1994年1月,国务院公布施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五保供养所需经费和实物,从村提留或者乡统筹费中列支。2000年以来,随着我国农村税费改革的不断深入开展,农村五保供养资金筹集遇到很大困难。面对这一现状,各县(市)区按照民政部和省、市对农村五保工作的要求,制定出台文件,明确各级财政对五保供养资金的分担比例,并结合自身实际,努力克服困难,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五保供养经费的财政投入力度,初步实现了五保供养由集体供养向财政供养的转变。从2004年开始,在全市农村敬老院实行了食物配送制,市、县、乡三级财政按照6∶2∶2的比例筹集资金,为在院五保老人每人每天提供2两精肉、1个鸡蛋、1袋牛奶。由县(市)区政府采购办公室通过招标确定供货单位,供货单位每月按合同规定配送到敬老院,提高了在院五保老人的生活质量。截止2005年底,全市共有五保对象13851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

  三是加强了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敬老院是五保对象生活的载体和平台,敬老院的基础设施直接影响到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质量。我市原有的农村敬老院大多建于七、八十年代,年久失修,设施简陋,敬老院的基础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影响了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为切实加强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2003年—2005年,市民政局筹集资金1000万元,各县(市)区、乡镇配套相应资金,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全市所有乡镇敬老院普遍进行了维修改造,2005年底前已全部完成。为探索农村养老的新形式,2004年市民政局又拿出福彩基金170万元,分两批对全市较困难的“一县十三乡”的部分村级敬老院进行改造。市财政为全市乡镇敬老院统一配备了彩电、冰柜、洗衣机、电风扇、太阳能热水器等生活设施,改善了五保老人的生活条件。截至到2005年底,全市共有敬老院124处。“十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都持续稳步地得到了发展。但也应当看到,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目前还存在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保障水平还不够高;保障面还比较窄;资金投入不足;保障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敬老院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改善,集中供养率不高等等,这些都需要很好地研究和加以解决。当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好形势下,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面临着难得的机遇,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弱势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全面提高保障水平,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十一五”期间弱势保障行动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性机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保障弱势群体利益的有关要求,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突出救助重点,开展制度创新,加大农村社会救助投入,畅通工作运行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制度,使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切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十一五”期间,围绕实施弱势保障行动,在全市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制度;制定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建立起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的财政保障机制;加大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提高集中供养率,到2008年全市农村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10年基本实现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农村社会救助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强化政府救助的同时,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合力推进。

  2.坚持依法救助、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依法实施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3.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把符合当地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政策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实行动态管理。

  4.坚持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快制定和完善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规范救助程序,推行阳光救助,使救助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5.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量力而行,有步骤、分阶段地组织实施,由点上突破到面上扩展,由单项突破到系统完善,逐步形成全面、规范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规范完善农村低保工作。

  1.规范完善低保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按照省市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精神,研究制定《济南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对全市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及低保对象的申报审批工作操作程序、评议机构、资金发放、监督管理等作严格要求和详细规定,为基层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意见和细则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对原有的低保政策进行修订和完善,在全市形成规范有序的农村低保制度体系。积极推进农村低保的规范化建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健全和完善两个程序:一是保障资格的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即个人书面申请、乡镇审核、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二是保障金发放程序。即低保金按月或按季通过以“一本通”的方式直接发放到户。通过规范操作,提高全市农村低保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保障水平,使全市农村低保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2.合理制定低保标准。市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维持当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须的吃饭、穿衣、用水、用电及燃料等费用,并适当考虑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等因素,参照农民人均纯收入变动情况,研究制定全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由市政府办公厅公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市里确定的最低标准,会同当地财政、农业、统计、物价等部门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地的农村低保标准,提出保障标准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执行,并报市政府备案。同时,建立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随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提高。

  3.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筹措机制。农村低保资金由各级财政承担,财政部门要合理确定负担比例,根据民政部门提出的用款计划足额预算低保资金。对那些家庭生活困难,需要新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应随申请随受理,限时审批,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已纳入农村低保的对象,根据家庭人均收入变化情况适时作出调整;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停发补助,做到有进有出,进出流畅,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全面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1.规范五保供养工作。按照国务院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台《济南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意见》,对五保供养的范围、供养的基本内容及标准、供养形式、供养资金的筹集与管理作出明确规定,把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或者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实行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并自愿入保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及时发给五保证,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认真落实好五保供养待遇:(1)保吃: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和零用钱。(2)保穿:供给服装和被褥等必需的生活用品。(3)保住: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由乡镇敬老院统一提供住房,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乡镇、村按照通风、采光、安全的要求,修缮或者新建住房。(4)保医:帮助五保对象全部加入当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享受合作医疗待遇;因患大病经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过高,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再给予适当的医疗救助。(5)保葬:五保对象去世后,由乡镇敬老院或者村民委员会负责筹办丧事和处理善后事宜。五保供养对象是未成年人,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五保供养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2.制定科学合理的五保供养标准。市民政部门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变化情况,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五保供养最低标准,各县(市)区根据市里确定的最低标准,结合当地实际,确定科学、适中、合理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确保五保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并随当地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适时进行调整。

  3.建立和健全五保财政供养机制。五保供养资金由各级财政负担,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的用款计划足额预算供养资金,并及时落实拨付到位。市、县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投入,逐步减少乡镇的财政压力。市级承担的供养资金,由市财政、民政部门根据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的用款计划,审核后,每季度一次拨付到县(市)区财政部门。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出的用款计划,加上本级应负担的资金,将集中供养资金直接拨付到负责集中供养的乡镇敬老院,分散供养资金通过“一本通”直接拨付到个人帐户。

  (三)抓好敬老院硬件和软件建设。

  1.加强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敬老院建设的重点是按照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标准适中、经济实用的原则,对全市乡镇敬老院进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期分批进行改造,实现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增加床位数,提高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的目标。2006年选择部分敬老院进行重点改造,从2007年—2009年,用三年时间,对全市的乡镇敬老院进行改扩建,力争到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集中供养,确保愿意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能够集中供养。

  ———制定敬老院建设规划。各县(市)区要制订年度建设计划,每个敬老院建设项目都要就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筑标准、资金筹措、工程进度等作出详细说明。在敬老院区域布局和建设规模上,根据每个乡镇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梯次推进,重点突破。既要考虑当前,又要兼顾长远,做到既能满足五保对象的需要,又能使各类基础设施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网络。有条件的地方,应建中心敬老院,突出规模效益,发挥辐射作用。

  ———统一敬老院建设标准。新改扩建的农村敬老院不低于省一级敬老院标准:(1)敬老院床位数要达到所在乡镇五保对象的70%以上;(2)实现“四通”:通电、通自来水、通硬化路、通电话;房屋坚固、耐用,院容美观,环境整洁,生活区与生产区分开,生活区的空地上,作物与绿化面积达90%以上,院民宿舍每室居住2人或每人居住使用面积在7平方米以上;(3)娱乐健身、医务、就餐、洗浴、取暖等配套设施齐全;(4)工作人员配备合理,规章制度健全。

  ———稳步推进敬老院建设。着眼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长效机制建设,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切实加强敬老院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布局合理、设计科学、环境优美、质量优良、标准适当、规模适度,确保农村五保对象和其他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供养服务的需要,并定期检查,严把质量关,按照等级管理的标准做好检查验收。

  ———多渠道筹集敬老院建设资金。坚持多渠道、多形式筹集敬老院建设资金,可以通过上级支持一点、县里补贴一点、乡镇自筹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方法解决;坚持改建、扩建、新建并举,充分发挥建设资金的最大效益。2006年市民政局多方筹集资金1000万元对敬老院建设进行资助;从2007年起,省、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社会捐助款每年拿出2000万元继续资助农村敬老院建设,按照县(市)区和乡镇的投资规模按比例进行资助,同时对投入大、建设快的县(市)区实施奖励,鼓励地方加大投入。各县(市)区要积极挖掘各类资源,尽量降低建设成本。结合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实施,把乡镇合并后闲置的政府办公场所及学校、卫生院,破产企业的场地、房屋及敬老院现有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扩大敬老院规模。

  2.强化敬老院规范管理和服务。在不断加大投入,积极提高硬件设施水平的同时,从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狠抓敬老院的内部管理,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实现敬老院工作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和服务优质化。加大民主管理力度,敬老院实行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院务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理财。加强队伍建设。精心配备好敬老院管理人员,选拔那些热心五保事业、素质高、具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同志担任敬老院院长,同时根据供养规模按比例配备有一定的服务技能、责任心强的服务人员,工作人员与供养对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加强对五保供养工作人员特别是敬老院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敬老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财务管理制度、学习生活制度、卫生制度等以往行之有效的各种管理制度,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做到有章理事,有人管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弱势保障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和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的领导。同时结合农村综合配套改革,继续抓好乡镇民政队伍建设,解决好有人办事的问题。

  (二)加大财政投入。在今年各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以及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的实际需要,各级财政应加大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救助资金的支出比例和对困难县(市)区和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落实救助必需的资金,并逐步加大市、县(市)区两级财政负担比例,减少乡镇的财政负担,保证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奖惩机制。把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工作列入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框架之中,纳入当地农村工作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并将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年度任务目标,建立目标考核办法,列入市政府的考核内容,同时要建立起奖惩机制,调动各个单位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把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落到实处。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农村社会救助资金的审计工作,要建立张榜公示、民主评议、公示等制度,加强舆论监督,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督导验收,确保农村低保和五保政策落到实处。

  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规划之十市场拓展行动规划

济南市贸易服务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市场拓展行动规划。

  一、“十五”期间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随着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基本构建形成了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农村市场规模迅速扩大。2006年,我市县及县以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达到141亿元,比上年增长12%;农村各类有形交易市场498个,其中集贸市场422个,交易总额174亿元,占全市交易额的26%。历城区七里堡农产品批发市场已进入全国“双百市场工程”。

  二是市场类型和流通业态逐步完善。农村各种有形市场迅速崛起,形成了结构相对完善的有形市场网络,农村新型流通业态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三是农村市场主体多样化。各种经济成份的市场主体初步形成,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帮助农民解决“卖难”问题和助农增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初步形成。2005年以来,我市依托商务部开展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在章丘、长清、历城、济阳、商河、平阴6个县(市)区试点,引导城市连锁超市向农村延伸,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在乡村大力建设和改造“农家店”。建设改造市县两级配送中心5处,乡镇配送站18处,建设改造规范化日用品和农资“农家店”1122个,已覆盖6个试点县(市)区4333个行政村的26.7%,获得商务部扶持资金339.2万元。初步形成了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新型市场流通网络。“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逐步缩小了城乡消费差距,实现了便农、惠农和安全消费。

  我市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相对于全市经济的发展仍感滞后,且发展不平衡。一是农村市场缺乏合理规划和指导,重复建设和市场缺失并存。二是农村流通经营业态及经营方式陈旧。三是市场主体规模小、实力弱。四是市场监管乏力,农村市场商品假冒等问题比较突出。二、“十一五”期间市场拓展行动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导向,以构建和谐社会,繁荣农村市场,拉动消费,利农、惠企、安全消费为目的,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建立完善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充分发挥流通在连接生产与消费、农民与市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二)任务目标。到2010年,初步形成以乡村零售网点为基础,以大中型批发市场和连锁配送中心为骨干,以各类农村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和大中型流通企业为主体,农产品、消费品和各类商品市场均衡发展,城乡市场相互融合、紧密联系、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市场体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体制。

  具体工作目标是:

  ———培育市级连锁配送中心2家,县级依托企业配送中心6家。结合小城镇建设,在50个乡镇驻地分别改造建设一处具有一定规模和配送功能的综合超市。

  ———建设改造规范化“农家店”3800个,覆盖全市80%以上的行政村。

  ———建设提升改造5—10处农村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高市场档次,增强市场辐射功能。

  ———实施以现代流通方式为主的“店长培训工程”,培训人员3000人次。

  (三)工作原则。

  1.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强政府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宏观调控,以市场为导向,发挥市场配置农村流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2.均衡发展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分步骤地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3.坚持城乡一体、协调发展。

  4.坚持连锁经营为主的流通方式,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5.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企业长效发展与农民受益相结合。

  6.坚持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标准和规范,改造建设配送中心(超市)、农家店。

  三、工作重点

  (一)培育市场主体,增强流通企业活力。

  积极鼓励和支持我市各类大中型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按照连锁经营的内在要求,进入农村商品流通,建立市、县、乡三级连锁配送中心(站),创新流通方式,强化配送功能,增强向农村拓展的实力;支持各优势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整合资源,利用资本、网络、配送等优势参与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和企业改组改造,进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和强强联合,增强企业活力。

  支持供销社系统发挥经营网点优势,整合提升传统流通网络,大力发展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连锁超市和农家店;支持邮政系统充分发挥网络、配送优势,加快“三农服务站”的升级改造,同时为农村三级配送中心和乡村农家店提供配送服务。

  鼓励和支持农民进入农村流通领域,启动“农商对接”行动计划,建立农户、基地、市场(超市)一体化运作机制。鼓励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发展各类农产品流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

  积极引导农民扩大消费。引导消费品生产企业研究开发生产适合农村和农民消费需求的产品和自有品牌商品,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品售后服务体系,让农民放心消费。积极开展符合农村特点的假日消费、节日消费和旅游消费活动,不断创新消费形式和消费内容。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

  以进一步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重点,在县城和中心城镇大力发展连锁超市、乡村农家店、便利店等新型业态。通过示范引导、自愿进入的方式,打破部门、地区、行业界限,培育有实力的流通企业成为农村流通网络的依托企业,利用品牌、配送、管理、人才等优势,充分运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提高采购、配送、营销能力。依托企业通过投资或加盟连锁的方式建设或改造农村乡镇具有配送功能的综合超市和标准化“农家店”,基本形成一个乡镇驻地有一处连锁配送综合超市,一个村分别有一家日用品农家店和农资农家店的格局,加快形成为农村居民日常生活服务的零售网络终端。

  规范农村市场秩序,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农村,打击损农坑农害农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健全农村消费者投诉受理机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构建顺畅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按照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和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的要求,重点改造提升符合标准、带动辐射功能强、现代化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对依托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专业批发市场,重点加强物流配送、市场信息、检验检测、交易大厅、仓储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改造。建立起农产品进入城市市场的快捷流通渠道。同时,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和专业批发市场的技术改造和规范管理,提升档次,为农村居民提供多样化消费需求实现的途径。支持和培育专业化的农产品流通企业改造升级,推动其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积极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大力实施以绿色消费、绿色市场、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下乡活动,实行农产品包装、流通、供应环节的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形成分工明确、高效可靠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体系。

  (四)建立长效运营机制。

  大力发展推进以连锁配送为主的现代商品流通方式。强化依托企业的配送功能和网络建设,落实配送中心(站)配送商品目录制和运行机制。依托企业必须建立配送中心和网络。

  加强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体系的运行管理。注重引导依托企业加强经营管理,确保“农家店”建得成、留得住、效益好。各依托企业加强对“农家店”的后续管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店面、统一价格、统一服务,从进货、价格、质量、培训、考核和奖惩等方面建立一整套管理制度,并设立专门运营总监,定期对农村超市特别是加盟店进行检查考核。

  开展农村连锁超市和农家店的示范创建活动,建立一支适应现代流通方式和经营管理队伍,启动“店长培训工程”,开展以现代流通方式、信息化管理、诚信经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四、保证措施

  实施新农村建设市场拓展行动,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严格标准、加大扶持、快速推进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一)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科学规划和引导。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将此作为加快服务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和供销、邮政部门要制定新农村建设市场拓展行动的具体实施意见和项目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加强对投资方向的引导,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点、规范建设,防止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围绕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在工作引导上要因地制宜,采取延伸式、改造式、加盟式、引进式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和推动连锁配送的依托企业在县、乡、村建立直营或加盟超市和标准化的农家店。加强对农村市场体系的调研,深入农村广泛听取意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建立农村市场监督监测制度,加强对农村重要商品、重点企业及重点市场的监测分析。

  (二)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政策的扶持。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研究出台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宽松环境和政策,拿出具体的扶持和推进措施,消除各种影响农民进入市场和流通企业发展的障碍。加大市场拓展行动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会议、多媒体、广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深入乡村农户,广泛进行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市场拓展行动的良好氛围。

  在政策扶持方面,一是,积极争取并用好国家、省各项专项扶持资金,按规定程序和补贴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做好支持资金的落实、使用和监督。二是,市财政从2007年起,连续4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700万元,重点扶持引导市、县配送中心的建设、乡镇驻地具有一定规模和配送功能的综合超市、建设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按照标准建设、改造农家店。三是,简化依托企业在农村开办农家店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各县(市)区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研究相关具体规费的减免优惠政策。

  (三)强化管理,加强监管。加强对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监督管理,建立市、县、企业三级督导管理机制,落实好五项制度:一是建立目标责任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和流通企业主管部门将工作任务目标和工作责任,都明确到分管领导、职能处(科)室的具体工作人员,层层分解抓好落实;二是建立调度工作制度。各级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调度,及时掌握和了解情况;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市)区部门和企业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和运行情况;四是建立依托企业档案制度,县(市)区和部门要健全依托企业的档案,依托企业也要建立加盟、直营超市和农家店的档案,实现“一店一档”;五是建立工作巡查回访制度,各级政府和部门定期不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农村超市和农家店经营建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已建成的配送中心(站)、农家店进行巡查、复查、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予以摘牌,扣回扶持资金,追究依托企业责任。

  (四)严格执行标准,切实搞好检查验收。

  1.严格参与“市场拓展行动”的连锁依托企业的标准。按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对依托企业的规范要求,本着严格标准,自愿进入的原则,由各级商贸主管部门依据依托企业的申请和项目规划,进行审核。凡是不具备配送能力或不能保证加盟农家店统一采购商品的企业不能成为依托企业。

  2.配送中心验收重点。按照《济南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建设标准》,由依托企业建立市、县、乡三级配送网络。依托企业要从组织机构、专业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健全配送体系,完善连锁经营机制,确保农家店经营商品实现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降低运营成本。乡级配送中心的建设要结合乡镇建设改造工程,按照超市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由市贸易服务局、财政局负责组织验收。

  3.农家店验收重点。按照商务部《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农资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以及“六个统一”的要求,对农家店进行严格验收。统一管理,由依托企业统一管理,一个村原则上改建一处标准化日用品农家店,营业面积必须达到40m2以上;统一价格,明码标价;统一制度,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制度;统一店面,开架自选式售货;统一规范,工商、税务等证件统一变更在依托企业名下;统一配送,商品配送率必须达到40%以上。农家店验收由各县(市)区、供销、邮政及归口管理部门,按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规范要求,对按标准改建的农家店按年度规划进行初验。市贸易服务局、财政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农家店进行复验。

  4.农产品批发市场验收重点。按照国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由市贸易服务局、财政局组织验收。县(市)区和归口管理部门是第一责任主体,市贸易服务局和财政局是“市场拓展行动”建设改造项目验收的主体。在验收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规划数量。验收合格的农家店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骗取扶持资金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建立绩效机制和目标考核制。根据市场拓展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县(市)区及各部门都要分解细化各项工作指标和工作任务,建立考核目标责任制。市“市场拓展行动”领导小组将在年中和年末,组织对各县(市)区和部门“市场拓展行动”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进度情况、项目质量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表彰。

  (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成立济南市“市场拓展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为组长,市贸易服务局作为牵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工商、质监、税务、供销、邮政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贸易服务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拟定全市推进“市场拓展行动”的重大政策措施;调度督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和政策措施落实中的难点和矛盾;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召开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广典型;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场拓展行动”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研究其他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农村拓展行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督办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事项和决定的落实;负责“市场拓展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定期调度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和“市场拓展行动”运行情况;加强调研工作,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推广典型,加强分类指导;负责筹备领导小组确定召开的各种会议,起草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及相关讲话、文件和材料;负责“市场拓展行动”新闻宣传、信息收集发布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通报情况;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务。

  市贸易服务局负责市“市场拓展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制定“市场拓展行动”规划和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工作标准;联系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工作支持;加强经常性工作的调度、指导和组织检查,引导县(市)区、部门、试点企业积极稳妥地推进“市场拓展行动”;负责对参与“市场拓展行动”建设配送中心(超市)、农家店网点布局审核和依托企业的资格认定;负责对各项建设改造项目的检查验收,提出资金扶持意见;组织开展各项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市场拓展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各级领导动态报告各部门、县(市)区“市场拓展行动”的开展情况。

  供销、邮政部门根据全市“市场拓展行动”统一部署,制定本系统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建设的发展规划和具体项目计划,分解落实;督促本系统落实和指导依托企业的配送中心和农家店的建设,并负责对已建标准化农家店的复查整改和后续管理,对新建农家店的初验;负责本系统的工作调度、情况汇总。

  工商部门按照全市新农村建设“市场拓展行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出台优惠政策,并积极协调县(市)区工商部门落实优惠政策,及时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改造、加盟的新增农家店办理、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同时,要加强农村市场秩序整顿,加大农村商品市场打假力度。

  财政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和政策要求,做好各项建设、改造项目的检查、验收以及核准工作,做好支持资金的落实、使用和监督工作。对国家、省专项资金,要按规定程序和补贴标准,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税务部门要及时为各系统“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依托企业改造、加盟的新增农家店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出具纳税证明,积极出台和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质监部门要加强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各级商品配送企业、农家店经营商品质量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各类消费品基础知识和基本常识的宣传,保障农民安全消费。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市场拓展行动”组织领导体系,按照全市新农村建设“市场拓展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市场拓展行动”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绩效考核,把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作、保障农民群众消费安全的目标列入相关部门和镇(乡)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定本县(市)区“市场拓展行动”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配送中心、农家店具体发展规划;建立长效机制,负责对已建成的配送中心、农家店的复查、整改、回访和后续管理;负责组织建设县、乡配送中心和农家店,并对其进行初步验收;落实上级扶持政策,配套出台鼓励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扶持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创造宽松发展环境,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关系,为企业排忧解难;负责辖区内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各类管理、业务人员的培训;落实乡镇驻地综合超市的规划、选址、建设改造工作,确保各项流通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指导依托企业制定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十大行动”财政配套措施

济南市财政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十大行动”,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议和总体要求,特制定“十大行动”财政配套措施。

  市委、市政府从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以“十大行动”作为总抓手和突破口,这是在对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充分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各级财政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提出的,起点高、指标具体、可操作性强,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要求,是促进我市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财政部门要把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在此基础上,我们逐个破题,认真测算,研究制定了财政支持“十大行动”的各项配套措施。

  据初步测算,“十大行动”需各级政府投入约638848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414875.6万元(2006年已实际支出59335.1万元,预计安排2007年106888.5万元、2008年86632万元、2009年80321万元、2010年81699万元);通过争取省以上扶持110564万元;县以下财政配套解决113408.4万元。再加上土地整理及复垦经费在乡复转军人生活医疗补助、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农村计划生育补助、保障性和激励性转移支付、困难县财力补助等其他用于支持三农的资金212499万元,“十一五”期间各级财政用于支持三农的资金总量将达到851347万元。

  一、农民增收行动

  促进农民增收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2004年我市制定了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1020”工程和促进农民增收的“6521”工程,经过本届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提前一年完成了财政投入20亿、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的目标。

  目标任务。围绕农民增收行动,市委农办提出了“1164倍增计划”,即“十一五”期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比“十五”期间翻一番,人均增收3000元,年均增长10%。

  财政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强化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努力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通过发展蔬菜、林果、花卉苗木、畜牧业、水产业和旅游观光农业实现农民的增收;努力支持农业科技进步,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通过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实现农民的增收;大力开展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农民非农产业就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实现农民的增收;通过组织实施生态富民行动、教育振兴行动、医疗富民行动、弱势保障活动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实现农民的节支增收。

  二、城镇建设行动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将进一步向农村延伸,是扩大公共财政农村覆盖面的重要内容之一。“十一五”期间,我市将逐步选取有条件的非城区乡镇,规划好二、三产业布局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促进人口、产业和消费向小城镇集中,为加快发展镇域经济打造良好平台。目前,全市建制镇54个、乡10个,剔除城市规划区以内的乡镇,符合实施城镇建设行动的小城镇38个。

  目标任务。在起步阶段,根据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通过竞争方式首先确定10小城镇,搞好城镇路网、给排水、绿化、路灯、环卫等主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此起到示范带动发展的作用。按照城镇建设行动规划,市本级财政每个城镇补助500万元,四年共安排19000万元(不要求县、乡财政配套),完成38个城镇示范片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分年度计划见下表。

  三、道路畅通行动

  道路畅通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在村村通公路目标已基本实现的基础上提出的,是一项更直接造福于数百万农民的民心工程,主要是村内主干道路硬化和村村通公路收尾工程。

  (一)村内主干道路硬化工程。

  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村内道路修建工作,为全市850个行政村修一条贯穿全村的主干硬化道路,拟建里程约810公里,2007-2008两年内全部完工。工程总投资约18637万元,其中,政府按3万元/公里补助,约资金2437万元。

  (二)村村通公路收尾工程。

  自2003年实施村村通公路工程以来,4年全市农村公路共建设5985.5公里,加上原来的沥青路,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到7802公里(其中,县道906.9公里、乡道2701.7公里、村道4193.7公里)。已有4461个行政村通了沥青(水泥)路,行政村通沥青(水泥)公路率达95.8%,基本上实现了村村通公路的工作目标,281万农民直接受益。

  目标任务。为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偏、远、小村群众的关怀,市政府决定再安排一年村村通公路收尾工程,使我市农村行政村通沥青(水泥)公路率达到100%。工程量约148个行政村、197.6公里,工程总投资4793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按3万元/公里补助,约需资金593万元。

  四、饮水安全行动

  让农民群众用上清洁卫生的饮用水,是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给各级政府提出的一项具体任务。市委、市政府着眼于农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以确保解决干旱季节人畜吃水、不吃污染水和高氟水为目标,2005年起谋划并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到2006年底自来水入村率将达到76.5%。

  目标任务。本着农民自愿、切合实际和切实用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的原则,2007年完成850个村、55万人农村自来水建设任务,入村率达到90%的同时,进一步对380个村、29万人的已建自来水工程进行改建。2008年完成437个村、19.11万人的农村自来水建设任务,入村率达到95%,同期对339个村、26.13万人的已通自来水工程进行改建。2009年-2010年全面实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农村“户户通自来水”的工程,使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5%。

  2007-2008年计划总投入53245万元(主体工程投入40245万元,村内工程投入13000万元),其中主体工程投入争取省以上支持4000万元、市本级财政补助19000万元、县以下政府承担17245万元,村内工程村民自筹13000万元。

  五、生态富民行动

  节约资源、优化环境,是今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生态富民行动就是要通过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改厕、改厨、改圈,使农民能够用上清洁能源,改善卫生条件和生活居住环境,实现增收节支。市委、市政府决定以农民积极自愿为前提,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强力推动,对普及率达60%以上的村,经验收合格的沼气池给予奖励性补助,多建多奖。从调查摸底情况看,在全市98.47万个农户中,适宜建户用沼气的有60.9万户,已建成户用沼气池5万个。

  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计划新建户用沼气35万户,使总数达到40万户,占适宜建户用沼气户数的65.69%,预计各级财政以奖代补补助33万户。经测算,每户需投资2800元,按市政府确定的财政补助标准800元计算,共需奖补资金26400万元。其中:争取省财政2640万元;县以下5200万元;市本级18560万元。具体计划见下表。

  六、造林绿化行动

  泉是济南的“魂”,南部山区是保泉节水,使泉水常年喷涌的重要水源涵养地。此区域总面积1800平方公里,覆盖历城、长清、市中三个区的18个乡镇(办事处),现有林地面积100.7万亩,荒山20.0万亩(其中青石山16.4万亩,砂石山3.6万亩),造林绿化将是我市一项长期性任务。

  目标任务。按照市领导要求,采取水平槽(沟)、大穴整地造林方式,选用大规格侧柏、黑松苗木与栾树、黄栌、刺槐等树种混交的方式,营造混交林。“十一五”后四年,使本级财政投入5.5亿元(含奥体中心周围山体造林投入1.5亿元),努力争取上级财政部分补助资金,县(市)区级财政按不低于10%的比例配套安排部分资金,结合林产制度改革的实施,采取经投标方式,本着“先吃肉、后啃骨头”的顺序,为荒山造林绿化探索出成功的路子并大见成效。分年度投入计划见下表。

  七、医疗惠民行动

  支持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传染病防治,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是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医疗惠民行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积极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乡镇卫生院建设,尽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截至2006年底,我市参加“新农合”农民已达到288.8万人(参合率为90%)。筹资标准为40元/人、年,其中农民个人负担1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负担30元。在各级财政负担的30元中,省财政补助8元(仅限试点县区享受),市县两级财政负担22元(市级财政平均负担10元,县区级财政平均负担12元)。2006年各级财政投入8064万元,其中省财政补助1904万元(省级新试点参合农民为238万人),市财政投入2692万元(2006年支出为2110万元,2005年预拨582万元),县区级财政负担3468万元。

  目标任务。2007年,预计参合农民达到307万人(参合率为96%),筹资标准提高到50元/人、年,农民个人负担10元不变,省补助8元不变,市县两级负担32元(其中市本级平均负担15元,县区级平均负担17元)。2007年省、市、县三级财政共需投入1.2亿元,其中省补助2456万元,市本级投入4500万元,县区级负担5268万元。2008-2010年三年,筹资标准如无政策性调整,市本级仍将每年需要投入4500万元。

  (二)乡镇卫生院建设。

  目前全市共有75所乡镇卫生院,根据市政府第68次市长办公会和《济南市乡镇卫生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2006-2007年两年完成我市卫生院建设。2006年先在章丘和商河进行试点,现已完成32所卫生院建设,总投入5178万元(市、县比例:章丘2∶8商河7∶3)。其中市本级投入2274.1万元,包括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经费1980万元(改扩建造价按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配置设备经费294.1万元(五种必备设备是500毫安X光机、彩超、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救护车),县级财政负担2903.9万元。

  目标任务。2007年建设30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面积65000平方米,需资金6500万元(市、县投资分担比例为:历城2∶8,平阴、长清、济阳5∶5,市中、天桥、槐荫4∶6),市本级投入271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3785万元;43所卫生院五种必备设备配置资金2432万元,市本级投入1060.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371.5万元;另外,乡镇卫生院配备医用垃圾处理车柜、高压消毒柜、焚烧炉、环保锅炉4种主要装备需投入750万元,原则上由市本级承担。经测算,以上共需投入资金9682万元,其中市财政负担4525.5万元,县区级财政需投入5156.5万元。

  八、教育振兴行动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为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的办学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实施农村教育振兴计划的要求,今后几年,我市将着重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尽快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同时,大力支持农村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发展,推动教育资源在城乡间均衡配置。

  目标任务。教育振兴行动包括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两项任务。

  (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此项改革每年所需经费共计14396万元。其中免杂费8946万元、提高公用经费标准2068万元、免贫困生教科书及补助寄宿生生活费1147万元、建立农村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2235万元。从2007年开始,每年省补助4140万元、市补助5084万元、各县区负担共5172万元。在市承担的5084万元经费中:

  一是从2007年起,按照每生每年农村初中300元、小学21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1100元的标准,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含民办学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按市定农村初中不低于65元、小学45元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市本级财政每年投入2899万元。

  二是按照“一费制”规定的初中每生每年190元、小学110元的教科书收费标准,按每生每年500元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市本级财政每年投入752万元。

  三是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按初中生均72元、小学生均54元执行,市本级财政每年投入1433万元。

  (二)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

  目标任务。2007年计划安排资金10300万元,其中安排1500万元支持职业教育振兴“五个一”工程、安排3000万元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升级改造工程。今后,市财政将整合两项教育附加,根据每年的工作重点,调整支持方向和结构,促进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2008年计划安排资金11600万元;2009年12900万元;2010年14500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2007-2010年财政总投入10.7亿元,其中省财政1.66亿元、市本级财政6.97亿元、县财政2.07亿元。在市本级财政投入的6.97亿元中,分年度情况为:2007年安排1.54亿元、2008年1.67亿元、2009年1.8亿元、2010年1.96亿元。

  农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资金总投入情况表如下:

  九、弱势保障行动

  社会保障是民安所在,是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减震器”、“安全阀”和收入分配的“调节器”。弱势保障行动将逐步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敬老院建设,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制度。财政部门将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一)农村低保制度。我市农村已普遍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助对象达3万多人,保障标准根据县(市)区的经济状况从800元到2400元不等。“十一五”期间农村低保制度建设的重点是:建立低保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逐步理顺资金筹集渠道,到2008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农村敬老院建设。现有农村敬老院87处,2006年已更新改造30处,尚有57处需改造。2007年起对57个乡镇敬老院进行更新改造,2008年全面完成。同时,加强敬老院内部设施建设,使全市所有乡镇敬老院全部达到省一级敬老院标准。农村敬老院改造资金2007-2009年每年投入2000万元。

  (三)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目前我市农村五保户人数17291人,集中供养率约在26%左右,集中供养最低标准每人每年为24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为1400元,采取市、县、乡三级按比例负担的原则,具体为市内四区、历城区、高新区、章丘市3∶4∶3,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4∶4∶2。06年市财政共投入资金1006.64万元(平均负担率为36.77%),县乡两级财政负担1730.7万元。2007-2010年继续按照市、县、乡三级比例负担的原则,按照目前人数和分担比例计算。具体安排情况详见下表:

  十、市场拓展行动

  无农不稳、无工不富、无商不活,解决三农问题最终要靠经济发展。农村市场建设是发展农村经济的平台,自2005年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一来,我市共建设、改造市县两级配送中心5处,乡镇配送站18处,建设改造规范化日用品“农家店”和农资“农家店”1965个,覆盖乡镇92%,覆盖行政村45%,获得商务部扶持资金277万元。

  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建设配送中心8个,其中市级2个(每个补助50万元)、县级6个(每个补助30万元);建设乡镇驻地1000-2000平方米规模的超市54个(每个补助30万元);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6个(每个补助50万元)、提升7个(每个补助20万元);标准农家店改造3800个(每个补助1000元);培训农家店店长9000人(每人补助200元)。

  市财政将多方面筹集资金,在积极争取国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专项资金扶持的同时,使本级财政将安排部分补助资金按不同标准进行补助,通过财政资金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007-2010年共需补助资金2800万元,分年投入情况见下表:

  需要说明的是,在资金来源中,土地出让金收益中安排的部分,是按照中央和省现行政策测算的,在执行期间如果上级政策规定有变化,我们将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后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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