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开展2006年度国资经营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出资并监管单位: 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试行)》(沪国资委秘[2003]54号)的规定,为做好2006年度国资经营决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范围 列入本次填报范围的企业为2006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编制单位。 二、内容 2006年度国资经营决算的内容包括表式及决算报告。 (一)国资经营决算表式分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综合表和基本表,其中基本表包括:资产负债决算表、利润及利润分配决算表、现金流量决算表、国有权益变动决算表、资产减值准备决算表等5张表。各单位都要填报综合表和基本表。 第二部分是分类辅助表,分为产业集团辅助表和投资公司辅助表。各单位根据相应的企业类型填报相应辅助表 (二)国资经营决算报告应当说明2006年度国资经营预算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并分析产生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各单位应当按照《2006年度国资经营决算报告指引》有关要求编制。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在2007年4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告形式向国资委报送2006年度国资经营决算(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电子文档一份,其中表式一份用A3纸打印,一份用A4纸打印)。 (二)报送的2006年度国资经营决算应当做到逻辑关系严密清晰;文字分析具体;数据准确,表内、表间勾稽关系应相互衔接和保持统一。 (三)报送的2006年度国资经营决算须经国有产权代表审核并签字盖章。 (四)《2006年度国资经营决算报告指引》和表式由各单位从国资委网站www.shgzw.gov.cn“国资经营预算与收益管理”专栏直接下载。 附件: 1、2006年度国资经营决算表式 (1)综合表 (2)基本表 (3)产业集团辅助表 (4)投资公司辅助表 2、《2006年度国资经营决算报告指引》 联系人:熊承艳 电话23115860 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二00七年三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