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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区级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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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珠府〔2007〕31号
【发布日期】 2007-03-19
【实施日期】 2007-03-1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区级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机构建设,努力创新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全面排查和整治事故隐患,各项工作卓有成效,实现了工矿企业事故死亡指标自2003年以来第四年下降、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平稳。根据《珠海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珠府办(2005)15号)和《关于开展全市2006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及区级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的通知》(珠府函(2007)9号),经组织综合考评,现将2006年度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区(经济功能区)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06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共12个)
  斗门区、高栏港经济区、珠海保税区、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珠海海事局、市质监局、市旅游局、市公路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
  二、2006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达标的单位(共12个)
  香洲区、金湾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高新区、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水务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国资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各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考核得分情况
  地区 第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
  姓 名 得 分 姓 名 得 分
  斗门区 田忠敏 95 黄志敏 93
  香洲区 张宜生 95 林海涛 93
  金湾区 陈 杰 94 谢雄辉 92
  四、各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考核得分情况
  地区 第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
  姓名 得分 姓名 得分
  高栏港经济区 焦兰生 94 张东洋 93
  珠海保税区 陈哈理 93 徐 政 92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王 琳 91 平 凡 90
  珠海高新区 贝 华 91 欧阳德红 90
  五、各区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得分情况
  地 区 考核总分 实际得分
  斗门区 100 92
  香洲区 100 89
  金湾区 100 88
  六、各经济功能区领导班子安全生产工作实绩考核得分情况
  地 区 考核总分 实际得分
  高栏港经济区 100 92
  珠海保税区 100 90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 100 87
  珠海高新区 100 87
  根据考核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斗门区等12个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奖励和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力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多更好的成绩。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紧密协作,共同努力,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构建“平安珠海”、“和谐珠海”作出更大的贡献。
珠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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