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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工交职业教育中心等5所学校为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重庆市  
【发文字号】 渝府〔2007〕47号
【发布日期】 2007-03-20
【实施日期】 2007-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工交职业教育中心等5所学校为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
 
 
市教委:
  你委《关于审批重庆工交职业教育中心等5所中等职业学校为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请示》(渝教文(2007)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重庆工交职业教育中心、重庆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武隆县职业教育中心、万州信息产业学校、巫溪县职业教育中心等5所学校为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希望你委和有关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精神,加强对各重点职业学校的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办学水平高,在全市范围内起骨干、示范作用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再上新台阶。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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