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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认闽江学院爱恩实达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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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07]103号
【发布日期】 2007-03-20
【实施日期】 2007-03-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认闽江学院爱恩实达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批复
闽政文[2007]103号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对闽江学院爱恩实达学院作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予以确认的请示》(闽教合作(2007)34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确认闽江学院爱恩实达学院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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