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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太原市东米市地区集中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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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3-21
【实施日期】 2007-03-2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太原市东米市地区集中供热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的通知


迎泽区发展计划局:
  为改善太原市城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方便居民生活,经山西省发改委研究,同意建设太原市东米市地区集中供热工程,现将省发改委晋发改城环发[2007]116号文批复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省发改委批复要求和太原市总体供热规化要求抓紧项目实施。
  二、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
  三、该项目列入我委重大项目监测范围。
  接文后,抓紧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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