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市直属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并教党字〔2007〕1号 市属学校(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全省、影响全国、吸引世界的新太原中的模范作用和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先锋作用,市教育局党委决定在直属学校(单位)共产党员中开展“促进科学发展、争当和谐先锋”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太原教育的率先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二、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促进科学发展、争当和谐先锋”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展示教育战线十六大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展示教育系统广大共产党员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风采,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先锋赞”征文活动。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参与此项活动,通过散文、随笔等各种文体,宣传在教育战线上默默奉献的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可写自己,也可写他人,将征文直接寄往太原日报社。 2.组织评选“十佳先锋战士”活动。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务必于5月15日之前推荐一名人选参与“十佳先锋战士”活动。5月底教育局党委将从中评选出10名候选人参与全市“十佳先锋战士”的评选活动。 3.组织开展“先锋颂”歌咏活动。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从5月份开始在本学校(单位)开展“先锋颂”歌咏活动,为纪念建党86周年,迎接党的十七大营造浓郁的氛围。6月底组织参加全市“先锋颂”歌咏比赛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要把开展“促进科学发展、争当和谐先锋”党员主题教育活动作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一件实事,作为提高党员素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作为凝聚党员队伍,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的要事,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 2.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要以开展“促进科学发展、争当和谐先锋”党员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学校(单位)的工作实际,组织党员争当学习的楷模,争当实践的楷模,促进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3. 各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回顾总结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各项工作,认真总结本学校(单位)党员教育工作经验,并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报教育局党建处。联系电话:4030922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