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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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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赣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赣市府发[2007]9号
【发布日期】 2007-03-22
【实施日期】 2007-03-2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的通知

(赣市府发[20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赣州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实施“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是把赣州建设成为赣粤闽湘四省边际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历史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全面推进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大力实施科教兴市的重要时期。要实现上述目标,人才是关键。现根据《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本规划。

  一、赣州市人才工作现状和发展环境

  (一)人才工作现状

  “十五”期间,尤其是“十五”后期,赣州市人事人才工作在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指导下,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体系的实施意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两个调整,积极实施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战略和新世纪各类人才的培养,初步形成了人才资源开发的新局面,取得的主要成绩有:

  1、人才总量有较快增长。截止到2005年底,人才资源改按新的范围口径统计,全市拥有各类人才537686人。其中党政人才27837人,国有事业单位人才111594人,国有企业单位人才3580人,非公有制经济人才66109人,挂编人员18266人,农村实用人才83300人,技能人才227000人。各类人才的增长为我市“十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2、人才素质有显著提高。一是学历层次有明显改善。在党政人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重从2000年的10.7%上升到2005年的23.9%;在国有事业单位中,大学本科以上专业技术人才所占比重从2000年的9.4%上升到2005年的15.3%。二是职称结构趋向合理。作为占专业技术人才主体部分的国有事业单位人才,其高、中、初级职称的比例由2000年的1:9.2:27转变为1:6.8:11.6,向理想的高中初级职称比例进一步靠近。

  3、非公有制经济人才及各类实用型人才有大幅度增加。截止到2005年,我市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的人才以及挂编、农村实用人才、技能人才等各种人才共394675人,比九五期末有大幅度的增长。其占全部人才的比重已达到73.4 %,为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农村经济等方面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人才资源。

  4、人事人才工作改革的深化力度正在加大,人事制度有了很大的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人才预测、人才评价、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事代理等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合理规范的人才市场体系已具雏形,并依托科学技术在信息化、网络化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在建设赣州市“十大体系”的进程中,人力资源体系的建设取得较大成果。

  我市人事人才工作与过去相比,有较大的发展。但是,与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相比,作为欠发达地区,赣州所面临的人才竞争压力尚未得到根本改变。人才发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1、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不足。截止到2005年底,全市平均每万人口拥有专业技术人才(国有企事业单位)116人,尚未达到“九五”期末全省平均水平158人,离“九五”期末全国平均水平382人差距还很大。

  2、企业管理人才,尤其是高级管理人才短缺问题突出。目前,我市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共2494人,其中企业经理人只有294人。而在工业领域的企业各类经营管理人才共445人。这种状况远远不能满足我市经济未来跨越式发展以及大规模工业化的需要。

  3、专业技术人才结构还有待改善。在学历层次方面,虽然近年来有较大的提升,但高学历人才很少。2005年底,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中有研究生学历者仅101人,同时高中及以下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国有事业单位中有7203人,占7.7%,在国有企业中有634人,占29%。在职称结构方面,高级职称人员比重过小,尤其是在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中,高级职称人员只有23人,高中初级职称比例为1:18.6:73.6,其结构非常不合理。

  4、专业技术人才分布配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一是事业单位多,企业单位少。分布在国有事业单位的92951人,国有企业单位的2183人,在工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仅933人。二是文教卫生多,农工商少。仅事业单位中教育和卫生两个领域就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的87.7%。三是区域分布失衡,市(县、区)多,乡镇(村)少,尤其乡镇一级的经济人才极少。

  5、人才创新创业的环境需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与积压并存的现象没有根本改变。对人才的评价、培养和使用“唯资历、唯学历、唯职称、唯身份”的现象在有些单位还依然存在,人才自主创业、创新创业的能量没有充分释放。

  (二)发展环境

  未来五年我市人才开发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一方面,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已逐步进入快车道,“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经济总量跃上新台阶、经济结构走向更优化、对外开放实现新突破、城镇发展发生新变化、人民生活得到新提高、生态环境展现新面貌、和谐社会取得新成就。提升经济总量,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形成产业集群,对人才的需求将持续增长;通过实施“十大体系”建设,为未来发展提供了更加良好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在推进与“长珠闽”地区对接的过程中,我市资源、区位、人力等优势将进一步显现;我市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同时,将可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这对加快我市经济振兴带来千载难逢的机遇。另一方面,我们必须看到,面对我国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关系、分配方式和就业方式的日趋多样化,要求提供多层次、多样化人才服务;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刻变革和转形,人才工作进入了改革攻坚期、矛盾凸现期,要求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和稳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求人才资源从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我市要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而且要求加快推进人才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进程;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才开发一体化将不断加快、人才流动的频率将不断加快、各地竞相建立人才区域竞争联盟的步伐将不断加快。在这种背景下,我市作为一个欠发达地区,为满足赣州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必须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应对和参与人才资源开发的合作与竞争,必须把握人才规律,创新人才工作思路,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强市之路,充分发挥人才在构建创业创新赣州、绿色生态赣州、和谐平安赣州中的关键作用。

  二、赣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人才资源开发的指导思想

  人才资源开发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以及加快“十大体系” 建设的战略方针,抓住“长珠闽”一带经济快速发展及其结构转型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精良、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的人才队伍,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人才资源开发的基本原则

  我市“十一五”人才发展中应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才工作。贯彻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

  2、坚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人为本的观念,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观念;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用人才。

  3、坚持统筹规划、整体开发的原则。统筹规划人才资源开发工作,重点开发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开发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和非公有制经济人才。

  4、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评价和使用机制、激励保障机制、流动机制、投入机制,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事业中来。

  5、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三)人才资源开发的主要目标

  以为赣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为目标,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全体劳动者素质为基础,以高层次人才资源开发为重点,以稳定现有人才为着力点,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环境,使我市人才资源在总量上有较大的增长,素质上有显著的提高,结构上有明显的改善,成为赣粤闽湘四省边区地带的人才高地。

  1、人才总量。到2010年,我市人才总量达到85万人,平均每年递增率9.5%,人才密度指数达到9.5%。其中党政人才3万人,平均每年净增600人;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才15.2万人,平均每年净增7000人;技能型人才41.5万人,每年净增长率12%;非公有制经济人才11.5万人,每年净增长率11%;农村实用人才11.4万人,年均净增长率为10%;挂编等社会人才2.4万人,年均净递增5%。按此目标,全市每年平均须接受大中专毕业生13000人,送大中专院校培养人才3000人,自学成才达到大中专以上学历者4000人。每年通过我市各类技工学校培养和接受外部技能型人才3.5万人。每年开发农村各类实用人才8500人。

  2、人才结构。进一步提高人才层次,改善人才年龄结构,提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重。到2010年底,大专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5%,55岁以下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重达到80%。使我市高、中、初级职称结构比例逐步向1:3:6的合理状态靠近。

  3、人才配置。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使我市人才的分布结构能够适应我市三大产业比例关系的调整和六大工业主导产业与四大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适应我市城市发展格局的形成和贫困落后地区的发展。在人才的专业配置上,要适应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的需要,大力引进和培养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人才。

  4、人才引进。加大人才智力引进力度,做大做强人才市场,完善人才市场运行机制,采取特殊优惠政策和灵活有效方式,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智力。“十一五”期间,平均每年引进各类具有较高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人才1000人以上,其中高级人才100人左右。

  5、人才环境。人才生活和工作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建立起宽松的人才流动和富有竞争力的成才环境,创造特别优良的人才智力引进环境,大幅度提高人才的福利待遇,年均工资收入明显提高。人才流失现象得到明显改变。到2010年,流入流出赣州的人才比争取达到1.5:1。

  三、人才资源开发的工作布局

  (一)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1、人才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最宝贵的资源,要把人才资源开发工作作为一项优先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切实做好人才重要性的舆论宣传工作。并真正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环境留人,薪酬留人”。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2、开拓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渠道,从多方面加大人才资本投入力度。积极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投资人才开发,形成以用人单位为主导,政府、社会、个人等共同投入的多元化、市场化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机制,为人才开发提供资金保障。

  3、建立健全人才资源开发的各种机制体制,坚定不移地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形成能培养、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敢创业的有效人才机制,为人才工作提供体制保证。

  (二)努力扩大人才队伍总量,大力提高人才素质

  坚持扩大人才总量和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并重的方针,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宏大的具有较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人才队伍。

  (三)突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

  1、坚持以加强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三支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为核心,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努力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学习,着力提高各级党政领导人才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的优秀企业家。以提高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国内省内领先水平的高级专家。

  2、坚持以大力培养和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及信息产业人才为重点,努力扭转我市目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人才严重紧缺的局面,为我市加快信息化进程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人才支持。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3、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加快开发农业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针对我市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少,占农业从业人口比重小的实际,为适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十一五”期间要高度重视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搞好选拔和派遣科技副县长、副乡镇长工作,加强农业技术的推广和管理工作。县、乡要多接受农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充实农技推广服务人才队伍,扩大农村科技人员队伍。农业类学校等应采取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加强农村科技人才的培养,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建设成“四支队伍”,即乡土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乡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基层干部队伍。

  4、适应我市加速工业化进程的需要,大力开发工业科技人才。把我市国有企业尤其是主导产业的人才资源引进和开发作为重点,加大引进开发力度,加速形成一支工业经济科技人才龙头队伍,适应我市工业向更高水平发展的需要。同时积极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及三资企业培养和输送人才,带动全市整体工业科技人才队伍的发展和提高。适应工业结构调整,加快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结构、岗位结构的调整步伐,使一部分富余人才得到合理流动和充分利用。大力开发工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加速培养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的经营者人才队伍,引进能带动一个产业、推动技术创新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硕士生以上高级人才。

  5、重视培养高技能人才。充分利用技师学院、高职院校、高级技校、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大力发展、引导和支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企业在岗位技能培训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岗位成才,以提高实用技能为核心,培养造就一大批工业制造和第三产业领域的高技能人才。

  6、注重开发培养适用型、实用型人才,促进县市区经济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充分考虑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对人才的实际需求,在我市现有学校采取定向培养办法,大力培养用得上留得住的扎根人才。根据县乡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特点,大力开发实用型中初等技能人才,扩大生产一线实用型人才队伍。采取有效的人才保护措施,稳定当地人才,防止和减少人才资源流失。精简上层,充实基层,疏导市中心城区、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闲置的、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人才到县、乡去对口支援或工作。

  7、适应多种经济发展需要,大力开发非公有制经济人才。营造有利于向非公有制经济注入人才的社会环境,使快速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尽快聚集足够的人才队伍。到2010年使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人才达到11.5万人左右,其比重占全部人才总量的14%左右。

  (四)着力调整和优化人才配置与人才结构

  1、调整产业间及产业内部人才资源配置。适应我市重点发展四大优势产业集群(即钨、稀土、氟盐化工、果业),主攻工业,提高工业化水平和大力发展高效益农业,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的需要,按照三次产业比重调整的要求,合理配置各产业人才比例。在工业部门中,为了保障六大主导产业(即有色冶金及新材料、食品、现代轻纺、机电制造、新型建材和制药)的发展,到2010年这些产业中的人才(含驻市企业)应达到3万人以上。

  2、促进人才在区域间的合理布局。为适应我市加速区域经济整合及其相应人才布局的要求和“赣州市中心城区一百万人口,一百平方公里面积,以瑞金、龙南为两个次中心城市”的城市发展基本框架,形成以赣州市中心城区为核心,以瑞金、龙南、南康为增强点,带动全市各地区的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

  3、推动人才在不同所有制组织之间的合理配置。目前我市在私营、三资、乡镇企业工作的人才比例还十分小,不能适应我市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战略方针,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向这些企业流动,使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成为今后吸纳人才的重要单位。

  4、优化人才的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进一步提高人才的学历层次,提升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比重,增加45岁以下中青年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比重。

  四、人才资源开发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努力培养和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

  1、大力实施“党政人才培养工程”。贯彻《赣州市大力推进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计划。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国(境)内外培训途径,全面推行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不断加大党政干部培训的力度。着力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有计划地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高等学校深造或出国(境)进修。

  重视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定期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农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贫困地区或上级机关挂职锻炼。进一步打通从大中型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社会机构中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渠道,注重选拔政治上强、年纪轻、知识层次高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才充实党政领导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地跟踪培养一批县(市、区)党政正、副职后备干部。认真做好每年选拔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到基层锻炼工作,完善选拔培养管理和使用制度。

  2、加快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规划。依托高校建立1-2个企业家培训基地,鼓励和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MBA及现代企业管理知识培训。每年从我市大中型国有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中选派一批有培养前途的经营管理人才,到高校或国(境)外知名企业学习锻炼。进一步研究和探索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3、积极推进“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健全高层次紧缺人才需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尽快制定和启动“紧缺人才培养计划”,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计划地选送优秀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赴国(境)内外进行中短期研修。充分发挥各类科技计划、人才培养计划的作用,培养造就一批优秀中青年高级专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与国内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紧跟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大力培养一批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组织他们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生活,支持他们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

  4、抓紧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按照推进公民职业化工程建设的要求,整合培训资源,充分发挥赣州技师学院的优势,并依托各类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和再就业培训中心,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和紧缺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免费培训措施,逐步形成以技工培养和下岗职工再就业为目标的职业培训体系。重点围绕发展现代制造业、壮大信息产业和第三产业,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等方式,抓紧培养一大批各类高技能人才。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使我市技能型人才达到41.5万人左右。

  5、加快推进“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程”。适应我市重点发展果业、生猪、蔬菜、花卉苗木等四大农业主导产业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农民知识化工程建设。根据县域经济特点及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农村教育体系。大力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和各类农民教育培训工程,深入推进“农村人才资源开发示范县”建设,着力培养农村乡土拔尖人才。加强农业实用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实用技术普及到户计划”,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利用经济和政策手段,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流向农村基层,2006年-2010年招募800-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加大农村基层人才开发基金投入,增强农村基层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6、优先发展国民教育事业。统筹城乡教育,巩固提高“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在经济较发达县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有针对性地调整学校的布局和学科、专业结构,建立人才培养与需求相适应的有效机制。大力支持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学院、赣南医学院等高校的建设和发展。继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大力发展民办教育。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投资人才教育事业,支持并规范社会力量与普通高校按照民营机制合办独立学院。实施“赣南名师工程”和“红土地学者计划”,培养造就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7、加快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继续教育体系。认真落实《赣州市大力推进干部职工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政府调控、行业指导、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负担的投入机制,探索建立各类人才继续教育公积金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与国内外教育机构合作培训人才。发展成人教育,鼓励在职自学,完善带薪学习制度。全面开放学校教育资源,整合各类学习资源和文化资源,加快构建覆盖全市的教育培训信息网,为广大公民提供充分、公平的学习机会和良好的教育场所。鼓励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促进“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市”的形成。重视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促进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

  8、充分发挥党校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作用。继续落实好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突出抓好县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和中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整合培训资源,进一步发挥国民教育资源优势和各部门培训机构的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委托办学、联合办学、请专家讲课等形式,拓展干部培训途径,努力提高党政干部的综合素质。

  9、充分利用长珠闽教育资源优势,开展人才培养领域的合作。利用长珠闽地区高校的师资力量,采取联合办班的形式在赣州开班授课,培养高学历人才。鼓励和支持我市有实力的企业家在长珠闽地区高校设立“奖学金”,培养一批企业急需人才。开设“科技论坛”,主动邀请长珠闽知名专家教授来赣州讲学,开拓我市人才的视野。

  (二)实行优惠政策,广泛吸纳引进优秀人才

  1、着力引进各类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认真贯彻落实《赣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大力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有特殊专长的各类人才,重点引进我市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懂得国际通行规则、熟悉现代管理的各类国际人才。

  积极吸引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为赣州经济社会事业服务。以挂靠现有开发区的形式,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鼓励和支持驻市高校创办高校园区。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通过项目合作、技术入股以及兴办经济实体等多种方式来我市创业或为赣州的发展服务。对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给予优先资助。设立留学人员创业专项资金,扶持他们在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研发创业。建立海外高级人才信息网,充分发挥各种层次的留学人员联谊会、国际人才交流协会、海外交流协会、青年联合会以及各类海外侨乡会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多渠道引进我市急需的海外高级人才。

  2、积极创造吸引人才的良好条件。开辟引才“绿色通道”,建立限时办理和服务承诺制度,为各类人才落户赣州提供“一站式”服务。对于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及其他有特殊专长的人才,引进到事业单位或公开招考进入国家机关的,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允许先突破编制限额,然后逐步调整到位。各级政府要建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高层次紧缺人才,由同级财政给予专项补贴,用于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引进人才的父母、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具有高级职称、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在我市择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在市内任选一个城市落户,其人事档案由户口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两年免收人事代理费。

  3、大力推行人才、智力与项目相结合的“柔性”引才方式。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咨询、兼职、项目合作、考察讲学、学术休假、业务顾问等形式,吸纳海内外人才和智力。对本人不愿移转行政关系和户口的市外人才和暂不定居的海外人才,发给《特聘人才工作证》,享受我市居民同等待遇,来去自由。以科技项目和建设项目为平台,加快人才聚集。对我市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优势农业以及第三产业前沿服务业中的重点建设项目、重大科研项目,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面向海内外广纳贤才。

  4、强化企业吸纳人才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大中型企业技术研发机构,把高级人才的引进和配备作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及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等科技实体的认定和考核的重要指标。企业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其他有特殊专长人才的费用,可列入研究开发经费。大力开展校、企合作,积极推进“大学-中小企业”合作计划。建立人才创业风险投资基金,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和管理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到企业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活动。

  (三)创新评价和使用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1、建立和完善各类人才评价制度。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建立以业绩为核心,以品德、知识、能力、成果等为要素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主体明确、各具特色的评价方法,完善评价手段,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和工作实绩。继续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政领导的岗位职责规范、政绩考核体系和考评标准及办法,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业绩与综合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中介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深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评议相结合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法。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探索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方式评价高技能人才。加大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力度,对于在农村进行对口“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的市内各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2、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抓紧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赣州市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实施办法》,加快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用制度,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促进事业单位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推行以项目、工作任务为核心的带头人招标和辅助人员自由组合模式。

  3、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进程。改革国有企业经营者管理体制,对企业经营管理者不再套用行政级别,逐步实现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根据《劳动法》、《公司法》、《合同法》,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保证企业用人和人才择业的自主权。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市场化发展的原则,实行灵活有效的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和人才共同发展。为充分利用我市高级经营管理人才资源,可适当放宽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法人代表退休年龄。

  (四)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激发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建立以绩效为核心的分配激励制度。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各种生产要素可按其贡献参与分配。按照市政府《关于深化全市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改革事业单位分配办法,收入分配政策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企事业薪酬制度。积极推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将经营者薪酬与其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直接挂钩,选择有条件的企业进行股份期权激励试点,探索产权激励机制和延期分配制度。

  2、规范人才奖励制度。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进一步规范各级党委、政府的人才奖项。市级各种人才奖励,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人事局统一协调管理,实行分别报批、备案制度。引导、鼓励社会各方资助和设立各种人才奖励。坚持奖励与惩戒相结合。

  3、建立经济利益和社会价值双重激励机制,通过社会给予荣誉、合理的物质回报等方式,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抓好《赣州市盘活用好现有人才的若干规定》的落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盘活用好我市现有人才。改革科技进步奖励政策。强化市场机制在科技进步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通过科研开发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成果获得重大经济效益的给予重奖。除按合同获取报酬外,当地政府给予一定奖励,最高奖金可占该成果新增财政收入的10%;属于集体成果的,课题主要承担者的奖金额不低于奖金总额的50%。建立市政府优秀人才表彰制度。市政府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对受到表彰的优秀人才颁发荣誉证书,并一次性奖励1万元奖金。建立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制度,严格执行《赣州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在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同时,市政府每两年滚动选拔一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每次100名,市政府特殊津贴标准为每月100元。每五年度滚动一次。本市各类在职在岗的现有人才,如符合《赣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中的有关条件,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平等享受“人才特殊津贴”同等待遇。

  4、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企业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各类人才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的流动,并提供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障关系的服务,为人才资源开发提供基本保障。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逐步建立特需人才政府投保制度,研究制定高级专家学者医疗保障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在购房、交通、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

  (五)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1、加快建立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大力培育各级各类人才市场,形成开放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加快网上人才市场建设,扩大信息联网区域,实现远程资源共享。构建联通国内外人才信息网络的赣州人才信息平台,提高人才流动效率。完善人才市场价格机制,拓展服务项目。加快人才市场管理体制改革,推动政府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向市场竞争主体转变,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鼓励外资和民间资本投资兴办人才中介机构,建立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行业协会。制定《赣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法》,依法加强对人才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用3至5年时间,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运行格局。

  2、大力促进人才和智力的合理流动。破除阻碍人才流动的城乡、区域、行业、部门、身份、所有制等限制,疏通三支队伍之间、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制定完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鼓励他们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害原单位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咨询、讲学、兼职、租赁、技术合作、技术入股、项目开发等多种方式,跨地区、跨部门流动,提高人才使用效益。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领办、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农村、贫困地区创业。支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贫困地区建功立业。启动“贫困县人才援助计划”,采取对口支援、交流挂职、校市(县)共建等形式,每年为我市贫困县培训和输送一批急需人才。

  3、拓宽中央、省属驻市单位人才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渠道。积极推动地方与省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合作开展人才培养、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等活动,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以技术和项目为依托,积极借助中央、省属驻市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技术、设备等优势,推动我市有色金属、食品、果业、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及现代制造业等重点产业的发展。

  (六)采取各种灵活政策,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才发展

  抓紧制定出台《关于人才工作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的意见》,采取灵活有效方式为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引进、调剂人才,重点引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采取调入、兼职、长短期聘用、智力支持、项目合作、技术顾问、技术入股、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吸引各类人才进入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服务。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就业,对非公有制经济单位需要、本地缺乏的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各级人事部门要积极地给予办理就业手续。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引进的人才和接收的毕业生,本人和配偶及符合随迁条件的子女可以直接在接收单位所在地落户,接收单位不在城市的,也可将户口落在城市,也可落在人才交流机构设立的人才集体户,落户手续可按照市县引进人才的政策规定办理。市县人才交流机构要为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开展全方位人事代理,为其提供人才引进、人才储备、人事规划、人才测评、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等系列人事人才服务。为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档案保管、转正定级、工资晋升、申报职称、出国政审、代办养老保险等服务,解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后顾之忧,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人事人才优惠政策。设有党组织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人才发展工作中的积极主动作用。

  (七)强化人才服务功能,构筑良好的创新创业平台与环境

  1、强化载体建设。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创办科研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大学科技园、产学研共建研发中心、中试基地、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农业技术推广站等。办好“赣南科学院”。加大对重点学科(实验室)、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企业技术中心的申办和建设投入,对承担的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建设以驻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重点的知识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和以科技中介机构为主体的服务体系。注重发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河工业园的作用,增强对人才的吸纳、集聚能力。

  2、认真做好各类人才的服务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采取切实措施,为各类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要尊重个性,宽容失败,积极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对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人才,要在政治上一视同仁,在表彰奖励、职称评定、专家选拔等政策上统一安排,在面向社会的资助、基金、科技项目、培训计划、人才信息等公共资源享用上平等对待,在改善创业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上积极提供服务。加强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类青年人才工作制度,支持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一大批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青年人才。重视培养妇女人才、少数民族人才、党外人才,注意发挥离退休人才的作用,努力推动人才工作协调发展。

  3、加强与各类人才的联系和沟通。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分类分级咨询、重大决策咨询、定期咨询相结合的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各方面专家在科学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赣州市专家联谊会联系专家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和健康状况,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4、加大对人才工作的资金投入。用好用活 “赣州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我市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资助、奖励等工作。各县(市、区)都要设立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随经济增长逐年递增。银行要适当增加科技信贷,扶持高新技术人才创业。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投资人才开发,形成以用人单位为主导,政府、社会、个人和外资共同投入的多元化、市场化人才资源开发投入机制。

  5、加快构筑人才政策法规体系。深入开展人才课题研究及相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调研工作,加快人才立法步伐,用3-5年的时间,形成我市人才政策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加强人才开发政策研究。在抓好市委、市政府已出台的培养、吸引、用好人才等政策落实的同时,研究制定《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配套文件。研究制定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才统计办法,2006年起,把人才统计纳入统计体系。 完善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八)加强领导,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健全人才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切实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做好人才工作负有重要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尽快健全各级党委、政府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是市委、市政府人才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尽快完善并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县(市区)、乡镇两级党委、政府都要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

  2、发挥宏观调控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作用。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人才资源配置作用的同时,要重视党委、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制定有效政策法律,防止人才竞争中不正当行为,保护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正当权益,不断提高人才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

  3、制定配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按照分类指导,逐级落实的原则,切实把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加强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完善年度考核中的人才工作考核指标。建立人才工作报告制度,各地各部门定期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人才工作。加强对人才工作的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解决新矛盾。及时总结推广人才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开创我市人才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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