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委关于推荐2007年度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有关工业企业: 根据《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度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奖励的条件和要求 按照《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的具体规定执行。 二、 推荐程序 (一)成果登记。推荐奖励的项目应在7月30日前 在成都市完成成果登记。 (二)材料报送。推荐奖励项目材料经市经委初审签署意见后,于6月1日 - 8月31日 报送到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 三、推荐材料 (一) 《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二) 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如评审验收证书、专利授权证书、行业准入证明等); (三) 应用证明; (四) 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1-4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6套(不需另加封面)。另提供技术资料及实物照片1套。 《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科技成果登记表》请到成都市科技局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dst.gov.cn 办理科技成果登记、申报材料报送均在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草市街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成果登记资料及申报材料均附加电子文档。 受理电话:86924832 86924834 咨询电话:86637662 成都市经委 2007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