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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市残疾人联合会200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备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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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泰价费〔2007〕49号
【发布日期】 2007-03-27
【实施日期】 2007-03-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关于同意市残疾人联合会200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备案的通知


市残疾人联合会:
  你会《关于200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请示》(泰残发[2007]5号)收悉。
  根据《泰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管理暂行规定》(泰政办发[2000]69号)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泰州市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研究,同意你会200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按(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人职工数)×17309元的公式计征。接此通知后,请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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