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市残疾人联合会200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备案的通知 市残疾人联合会: 你会《关于200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请示》(泰残发[2007]5号)收悉。 根据《泰州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和管理暂行规定》(泰政办发[2000]69号)和市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泰州市城镇集体以上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研究,同意你会2006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按(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人职工数)×17309元的公式计征。接此通知后,请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