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评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了解和掌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和卫生监督机构现状,客观评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成效,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评价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07]17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状况评价调查方案》,统一组织安排,做好实施工作。 二、本次调查重点了解市(州)、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三年建设整体状况,为下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依据。调查结果不影响今后对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的支持,不涉及对机构间工作成绩的评价,请被调查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填报。 三、在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前,我厅将组织对卫生部确定的5个样本市级卫生监督所和20个样本县级卫生监督所(名单附后)调查工作负责人和质量控制人员进行培训。经研究,我厅定于2007年4月5日报到,4月6日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一天。请各市州卫生局通知5个样本市级卫生监督所和20个样本县级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参加。 湖南省卫生厅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 湖南省市级样本(5个) 株洲市 邵阳市 常德市 郴州市 怀化市 湖南省县级样本(20个) 长沙市开福区 株洲市荷塘区 株洲市茶陵县 湘潭市湘乡市 衡阳市南岳区 衡阳市耒阳市 邵阳市新邵县 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 岳阳市华容县 常德市鼎城区 常德市石门县 益阳市资阳区 郴州市北湖区 郴州市临武县 永州市祁阳县 永州市蓝山县 怀化市辰溪县 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娄底市新化县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