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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评价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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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湖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湘卫法监处函[2007]8号
【发布日期】 2007-03-28
【实施日期】 2007-03-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评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了解和掌握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情况和卫生监督机构现状,客观评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成效,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评价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07]172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状况评价调查方案》,统一组织安排,做好实施工作。
  二、本次调查重点了解市(州)、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三年建设整体状况,为下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依据。调查结果不影响今后对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的支持,不涉及对机构间工作成绩的评价,请被调查的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如实填报。
  三、在开展现场调查工作前,我厅将组织对卫生部确定的5个样本市级卫生监督所和20个样本县级卫生监督所(名单附后)调查工作负责人和质量控制人员进行培训。经研究,我厅定于2007年4月5日报到,4月6日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一天。请各市州卫生局通知5个样本市级卫生监督所和20个样本县级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参加。
湖南省卫生厅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  附:
湖南省市级样本(5个)


株洲市
邵阳市
常德市
郴州市
怀化市
湖南省县级样本(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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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
株洲市茶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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