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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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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西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赣食药监安[2007]24号
【发布日期】 2007-03-30
【实施日期】 2007-03-3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批复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报告收悉。经检查,你公司具备口服混悬剂、煎膏剂生产条件,同意你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增加口服混悬剂、煎膏剂,其它项目不变。接此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复。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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