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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小店区晋源区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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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发〔2007〕12号
【发布日期】 2007-03-31
【实施日期】 2007-03-31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小店区晋源区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
并政发〔2007〕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基准地价管理规定和城市发展需求,我市对2004年11月29日公布施行的小店镇基准地价进行了修订,并制订了晋源区城镇基准地价,现予公布。
  此次公布的基准地价是按不同土地级别分别评估和测算的商业、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评估基准日为2006年9月1日。基准地价包括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及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等。工业地价按照国土资源部发布实施的《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执行。
  今后,我市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每隔1至2年对基准地价进行一次调整。
  修订(制订)后的基准地价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级别范围图由市国土资源局另行布。基准地价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  特此通知。

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  附:
小店区晋源区城镇基准地价


  一、评估基准日:2006年9月1日。
  二、土地开发程度:商业、住宅用地:七通一平(小店区五通一平)。
  三、使用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四、标准容积率:商业用地3.1,住宅用地2.6。
  五、土地权利状况:无他项权利限制下的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小店区2006年城镇基准地价表
       商业        住宅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亩
  一级 1000   66.7   850    56.7
  二级  732   48.8   600    40.0
  三级  445   29.7   379    25.3
  晋源区城镇土地基准地价表
        商业       住宅
    元/平方米 万元/亩 元/平方米 万/亩
  一级 292.17  19.48  279.3  18.62
  二级 240.11  16.01  213.77  14.26
  三级 180.06  12   166.19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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