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关于将申报2006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全部转为申报2006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4-02
【实施日期】 2007-04-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关于将申报2006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全部转为申报2006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2006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通知》(深科信[2007]53号)文件规定,凡是2005年底—2006年初已申报过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全部纳入2006年度“深圳市科技创新奖”的申报范围。
  为了便于节省申报资料的时间和精力,各单位可派人到深圳市上步中路科技大厦1307室,领取申报市科学技术奖时的资料,再按要求补充调整后申报,也可以直接在网上按要求重新填报。
  联系人:陈小姐、周小姐 电话:83699613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二○○七年四月二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