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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字号
【发布日期】 2007-04-02
【实施日期】 2007-04-02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系统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07)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市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按照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委办(2007)12号)要求,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在集中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结束后,要向市委写出专题总结报告,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将贯彻落实川办发(2007)6号文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写入总结一并上报。
 
200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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