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法律法规 >> 法律文章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对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山东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鲁农函字[2007]17号
【发布日期】 2007-04-03
【实施日期】 2007-04-03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对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各市农业局(农委):
  经研究,决定对全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摸清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推进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主要措施,为省委、省政府就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决策提出建议,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山东省出台配套法规做好准备。
  二、调研内容
  1.摸清全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重点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种类,尤其是符合合作社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登记情况。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经验和做法。
  3.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诸如注册登记、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资金扶持等突出矛盾、问题。
  4.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和意见。
  5.因地制宜,设计出一套能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且重点突出的报表体系。
  各地要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听真话,摸实情,写出全面完整的调研分析报告,要剖析典型,并附加2-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完整情况。调研报告请于4月25日前上报省厅经管处。

山东省农业厅
二〇〇七年四月三日
分享到:
无需注册,30秒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