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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7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发布部门】 海南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琼教〔2007〕29号
【发布日期】 2007-04-09
【实施日期】 2007-04-09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7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教〔2007〕29号)
 
 
儋州市、五指山市、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教科)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制订2007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函(2006)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订《海南省2007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抓紧组织实施。
  海南省2007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儋州市、五指山市、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4个市县实施,请各项目市县要根据文件要求,组建工程建设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加强对工程建设的领导和指导,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地进行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杜绝“腐败工程”和“豆腐渣工程”。积极推进远程教育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解决农村教育的实际问题,努力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并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供优质服务。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发现和推广典型,解决工程建设和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工程的效益。
 
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海南省财政厅
二00七年四月九日
 
海南省2007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有关“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的部署,切实加快我省农村教育信息化进程,实现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制订2007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函(2006)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总体规划、先行试点、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探索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应用、管理的方式和有效保障运行的长效机制,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进程,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和效益,实现我省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和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并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供优质服务。
  二、目标任务
  根据《通知》精神,按照在教学点建设教学光盘播放点、在农村小学建设卫星教学收视点、在农村初中建设计算机教室的三种模式,2007年在我省儋州市、五指山市、东方市、乐东黎族自治县等4个市县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地区及项目学校名单见附件6),建设57个教学光盘播放点,673个卫星教学收视点,74个计算机教室,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全省农村中小学的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工程建设,提供大量的经过信息化加工的教育软件和课程资源,利用卫星电视地面站及互联网等多种手段,用最低的成本将优质课程送到广大农村地区,并研究与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方法、教育资源建设及师资培训工作,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同时,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提供的资源,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一)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的《通知》中关于“中央宏观指导,地方负责工程的实施”的原则和“省级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组织工程建设”的要求,我省成立由省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副省长任组长,省教育厅厅长任副组长,省教育厅、省发展与改革厅、省财政厅主管领导参加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教育厅(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工程在我省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实施方案制定、确定项目市县、工程设备招投标、人员培训、应用指导、专业咨询、资源建设、省级检查验收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各项目市县要相应成立由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市县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负责项目在本地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三)为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我省对工程建设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省政府与项目市县、项目市县与项目学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逐级落实管理责任。
  (四)成立工程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具体名单见附件3),建立由信息技术、教育教学、教育行政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工程实施专家队伍,对工程实施的方案、相关标准、设备配置、设备安装、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进行论证和咨询,以保证设备配置科学可行、设备运转方便完善、经费使用更为有效、教育教学更符合教育规律和学校实际。
  四、切实保证工程建设和运行的资金投入
  (一)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2007年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资金共计投入2203.9万元,其中中央投入402万元,地方配套1801.9万元。
  (二)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将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统一纳入各级财政国库,实行分账核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与相关企业签订的合同,及时拨付合同款项。
  (三)建立保障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教育设施正常运转的有效机制。各项目地区要从上级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和按省定标准收取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中安排一定经费,确保学校远程教育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维护经费,不足部分从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中列支。
  五、实行招投标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根据国家规定,工程建设由省政府组织公开招标,省教育厅作为招标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制定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软件)及教育教学资源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我省制定的具体招标采购管理方案(见附件4)组织招标工作。中标商按照教育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规定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的三种模式进行工程建设,全面负责工程的设备配置、安装、维修等工作。工程完工后,由省政府组织验收。
  六、加强培训工作
  加强对相关教育行政人员、技术管理人员和项目学校教师的培训工作是顺利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重要保障。为确保培训质量,我省的培训工作在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厅制定培训方案(见附件5)并组织实施,所需经费在工程建设费中列支。坚持培训先行的原则,省里对各项目市县相关教育管理干部、技术管理人员、项目学校的校长和教师以及乡村领导进行骨干培训,为项目市县、学校建设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业务技术强、能熟练应用远程教育设备设施的教师队伍。
  项目市县要把培训工作作为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在组织管理、人员安排、条件保障和经费投入等方面为培训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的条件,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教师的信息技术素养和教学能力,全面、持续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同时,建立和完善信息技术应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三种模式的使用效益,促进当地现代远程教育发展,提高对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的支持服务能力。
  七、资源的开发和建设
  (一)资源的开发和建设是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为整合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资源的效益,我省的资源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分工合作、鼓励竞争、资源共享”的方针,以省为主体,根据“分类建设、分步储存、多级共享”原则进行建设和使用。
  (二)教育资源开发和建设要以媒体素材和网络课程为主要内容,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适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需要,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同时,要重视已有教育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首先要管好、用好国家提供的教学光盘和远程教育资源,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学现状,调整授课方式,鼓励学校在课堂教学中使用光盘和远程教育资源,建立健全远程教育的教学机制,促进农村中小学教学方式的转变,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
  (三)资源的开发和建设通过采取引进、合作、面向社会招标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力求体现本领域最新研究成果,实现在全省范围内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整合。
  (四)加强对教育教学资源和软件的管理工作。为规范教育资源及教育教学软件流通渠道,防止盗版、粗制滥造和有问题的软件流入到学校,凡进入海南的教育资源和软件必须按规定,经过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材审定委员会的审定方能推广使用。
  八、工程建设工作进度安排
  --2006年12月15前,制定《海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上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成立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项目市县和项目学校。
  --2007年5月底以前,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和项目市县工程建设前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007年5月底以前,在《海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经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批准同意的基础上,召开项目建设工作启动会议,与项目市县签订项目实施的目标责任书。
  --2007年5月底以前,完成工程硬件设备、工程资源、软件产品的招投标。
  --2007年6月底以前,完成及安装集成招投标和省级骨干教师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
  --2007年7月底以前,完成远程教育工程安装集成及调试。
  --2007年8月底以前,项目市县完成验收。
  --2007年9月,省里组织检查验收。
  --2007年10月后,申请并迎接国家三部委的验收。
  九、积极探索工程运行的有效机制
  (一)项目市县要积极探索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工作的技术支持、运行管理、远程教育资源提供和信息交流服务等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保证工程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的运行机制。市县教育局、各项目学校要加强管理,健全设备维护、运行、管理和使用的规章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二)项目市县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学校的检查,确保学校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效益。省里将对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工程建设完成和设备正常运转之后,省里将组织专家组对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和应用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验收合格后,报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进行复核。评估验收的内容包括设备到位完好率、设备使用率、人员配备和资源利用等方面。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和项目学校,省里将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加大对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支持力度,工程的评估结果将作为今后安排教育信息化项目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评估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市县及学校,要限期整改,并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工程验收合格后,学校要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建立设备安装、维修、使用档案。项目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学校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管理,将工程纳入各级教育督导评估的范围。
  (五)加强对远程教育的应用研究。省、市县电教、教研部门要加强对远程教育的研究、指导,积极探索在远程教育环境下的教与学的有效途径,健全农村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教学体系,促进远程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2
海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组 长:姜斯宪(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黄国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成 员:冯 鸣(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省招商办主任)
  刘平治(省财政厅副厅长)
  石秀慧(省教育厅副厅长)
  支小纪(省教育厅副厅长)
  办公室主任:石秀慧(省教育厅副厅长)
  办公室成员:王 贤(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戚弘超(省发展与改革厅社会发展处处长)
  李治浩(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林 岗(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陈夫义(省教研培训院院长)
  苏 文(省电化教育馆馆长)
  王孝云(省教育厅教育工委办公室副主任)
  陈东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陈亚孙(省电化教育馆副馆长)

  附件3
海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

  专家指导委员会人员名单
  黄国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
  石秀慧(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太君(海南大学教授)
  刘家宁(海南师范大学教授)
  陈洛夫(海南医学院副教授)
  李文化(华南热带农业大学教授)
  王 贤(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林 岗(省教育厅计划财务处处长)
  戚弘超(省发展与改革厅社会发展处处长)
  李治浩(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处长)
  苏 文(省电化教育馆馆长)
  陈夫义(省教育研究培训院院长)
  陈东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副处长)
  詹汉海(省电化教育馆中学高级教师)
  符传锐(省电化教育馆中学高级教师)
  何瑞雄(省电化教育馆中学高级教师)
  陈亚孙(省电化教育馆中学高级教师)
  文兴国(省电化教育馆工程师)
  段 青(省教育研究培训院中学高级教师)
  郑海涛(省教育研究培训院中学讲师)
  陈海洋(海口网络科技时代实验学校校长)
  陈鹤年(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软件工程师)

  附件4
海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软件)、集成招标采购管理方案

 
  为了实施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规范设备(软件)、集成招标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采购设备(软件)、集成的质量,维护国家利益,保护招标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特制定如下招标采购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的具体需要,设备(软件)、集成采购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对装备在全省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设备和软件资源实行招投采购。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海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及教学资源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审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方案、招标文件、招标方案、评标结果及讨论决定招标采购重大事项。
  (二)确认省教育厅为设备采购招标人。招标人在省设备及教学资源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本省设备采购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初选设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与确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协议;对招标代理机构下达采购任务;组建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人建议;协助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监督合同执行。
  三、招标采购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由设备采购招标人委托省级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负责招标。设备投标商的资格由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提供。招投标工作由国家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指导、检查和监督。
  四、招标采购项目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的相关设备和软件资源及集成。
  五、招标采购金额
  2203.9万元。
  六、招标采购方式
  主要采用邀请招标。一次性采购40万元以上的设备或服务,必须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40万元以下设备或服务,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邀请的供应商只能是全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资格预审合格者及通过预审合格的产品。
  邀请的合格供应商不少于6家。
  七、招标采购程序
  由招标代理机构(海南省教学仪器设备招标中心)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及所需设备、教学资源的类型、品牌、规格、数量、用途等,按照确定的招标方式的要求,编写招标文件;向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组织开标;组织评标;报送评标报告;公告招标结果;代表招标人授标;按规定向省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报审(备案)有关采购文件等。
  八、招标纪律
  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招标采购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控告和检举。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有泄露保密信息、不按规定邀请资格预审合格供应商、不合理排斥投票人、投票人串标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好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附件5
海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培训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制定的《2007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培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培训工作,为项目市县、学校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师提供应用培训,使他们了解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在农村教育和农村党员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初步掌握现代远程教育三种模式的相关技术、知识及其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作用。
  二、组织管理
  在省教育厅基教处指导下,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培训工作采用省、市县、学校三级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省、市县、学校三级培训基地,省、市县级培训基地分别设在省电化教育馆和市县电教站,学校开展校本培训。
  (一)培训任务
  1、省、市县、学校三级培训基地在省电教馆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承担培训任务。各级培训基地要根据全省的培训目的、任务和内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具体实施项目地区、学校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教师的培训、考核、登记等工作。
  2、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工程模式二、模式三项目学校骨干教师和市县电教站管理、技术人员及项目学校校长的培训。
  3、市县电教部门负责本市县工程模式一项目学校电教教师的培训和对项目学校校本培训工作的检查指导。
  4、项目学校负责通过校本培训对本校教师开展应用培训。
  (二)培训时间安排
  1、省级培训由省电化教育馆在项目施工前和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具体培训计划另行制定。
  2、市县培训由市县电教部门在本市县项目工程安装完成后实施,具体培训计划由市县电教部门负责制定。
  3、校本培训在项目学校开始使用资源后自行组织实施。
  (三)培训基地要求
  1、培训基地要建立起科学、有效、严格的队伍建设和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严格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落实培训计划和保障措施。
  2、省、市县级培训基地必须有多媒体网络教室、计算机教室
  和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卫星教学收视系统等设备、设施。
  3、培训基地要选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基地的管理人员,要配备在视听、卫星接收、计算机网络技术和课件制作及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方面有专长的授课教师。
  4、培训基地要统一解决受训教师的食宿。
  三、培训内容
  (一)选用教材
  整个培训统一使用海南省电化教育馆组织编写的《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培训教材》,全省培训要做到培训大纲统一、培训内容统一。
  (二)主要内容
  1、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概念、目标、任务。
  2、三种模式基本知识。
  3、掌握视听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等知识和技能。
  4、掌握卫星IP数据广播等设备基本知识和应用技能。
  5、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知识、技能和应用。
  6、掌握计算机网络的基本知识和应用。
  7、现代远程教育资源管理和应用。
  8、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
  四、培训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
  培训基地和参与各级培训的电教部门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项目学校的校长、电教教师、骨干教师和其他学科骨干教师。
  (二)考核内容
  1、培训基地:培训基地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培训人数。
  2、受训人员:考勤、作业、上机操作和实践。考勤和作业作为平时成绩;上机操作主要考核计算机及网络基本知识、项目接收资源内容及中央电教馆资源中心的资源特点、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实践考核主要以卫星接收设备的实际安装、调试为主(限各级电教部门的技术人员和项目学校的电教教师、骨干教师)。
  (三)考核形式
  1、培训考核由各级培训基地分别组织实施,在每期培训结束时进行。
  2、市县级培训考核,由省电教馆负责巡考检查。
  3、考核的具体方法另行制定。
  (四)考核结果
  1、各级受训人员的考核结果,均应由各级培训基地归档,统一采用省电教馆免费提供的软件,实行网络数据化管理。
  2、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海南省教育厅统一颁发培训证书。
  3、培训工作完成后,省、市县电教部门要分别书面向省教育厅基教处、市县教育局基教科(股)提交考核报告。
  五、培训经费管理
  (一)培训经费开支标准
  1、省级培训:培训对象为电教部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项目学校的校长,每人每天80元(含食宿、教材资料、教室租金等)。
  2、市县级培训:培训对象为项目学校电教教师、骨干教师,每人每天60元(含食宿、教材资料、教室租金等)。
  3、校级培训:培训对象为各学科教师。每人教材资料费13元。
  (二)经费来源
  从工程建设经费中划出不超过5%的比例专项用于人员培训。
  (三)经费开支范围
  为减轻项目学校的负担,除参培人员的差旅费外,培训所需的其他费用(包括聘请专家、培训教材资料、场地水电费、食宿等)在项目学校工程建设费用中统筹安排。
  (四)经费管理
  1、在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采用统一管理、集中报账的办法,由省教育厅商省财政厅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根据工程建设情况统一安排各级培训的经费使用额度和进度。
  2、市县电教部门应根据培训计划方案,制定本市县培训经费预算,报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实施。市县培训项目报账办法、报账手续另行下发。

  附件6
  海南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学校汇总表(200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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