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建设局、各建设施工单位: 2007年4月9日下午1:10左右,东光小区东光街一排经建筑风貌整治的商铺发生屋檐倾覆造成人员伤亡的特大事故,截至目前造成10人死亡,26人受伤,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后果极其严重。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立即对全市建筑工程尤其是建筑风貌整治工程进行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除隐患,在建建筑风貌整治工程全面停工整改 全市所有在建建筑风貌整治工程必须以此为戒,吸取血的教训,暂停施工,立即开展质量安全检查,排查隐患,未经整改合格的一律不得复工,未经验收合格的一律不得使用。对经排查发现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相关部门要坚决拆除,严肃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二、吸取教训,对已竣工建筑风貌工程进行全面排查 各区(市)县建设局要立即对本辖区2000年以来竣工的所有建筑风貌整治工程,无论项目的性质、管辖权限、投资来源,都要进行彻底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排查覆盖率达100% ,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该纠正的就纠正、该拆除的就拆除,并将排查情况于5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建委。 三、加强督查,确保消除建筑风貌整治中的各种隐患 市建委将于近期组织相关处(站)对各区(市)县建设局建筑风貌整治工程的排查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加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及落实隐患整改情况的抽查,对未按要求进行彻底排查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举一反三,加强薄弱环节的管理 本次检查要重点排查建筑风貌整治工程、工业园区工程、农房建设工程、新居工程等薄弱环节,强化监管措施,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严格建设程序,落实属地化管理。各区(市)县建设局应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今后,凡涉及至结构改造、用途改变、新增构架、屋顶加层、搭设外架、街道外立面整治、屋顶广告、平改坡屋面等工程必须按照建设程序,纳入管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巡查力度。各区(市)县建设局要强化措施,要加强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备足够且专业合理的监管人员,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当前,各区(市)县建设局要针对风貌改造工程、工业园区工程、新居工程和农民建房质量安全管理薄弱,以及上述项目的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力度不够、施工现场安全经费投入不足、现场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管理缺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以及民工三级教育工作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制定逗硬措施,从严管理,加强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三)认真分析,明确重点。各区(市)县建设局要对本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仔细分析与分类,监督检查要抓住易发事故的重点工程和重点环节。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本地在建工程制定详细的监督计划,开展全面巡查,监督员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质量安全隐患立即下达整改书并督促整改,直至复查合格,要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所在公司负责人进行告诫。 (四)加大执法力度和事故查处力度。监督检查必须逗硬,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充分利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两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联络员信息报送制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立即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全管理不到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对其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扣分、暂扣直至吊销;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停工整改,到市建委接受告诫,暂停其在我市建筑市场的投标资格。 五、履职到位,狠抓责任制的落实 各区(市)县建设局及全市各施工企业要认清当前我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安全工作要放在第一位,建设局局长要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抓安全就是抓生产、抓稳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到每个责任人;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工程,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班组、每个人员。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