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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门票试行价格的批复
【字体:
【发布部门】 四川省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川价发﹝2007﹞84号
【发布日期】 2007-04-10
【实施日期】 2007-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门票试行价格的批复
(川价发﹝2007﹞84号)
 
 
成都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门票价格的请示》(成价费(2007)48号)收悉。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是国务院公布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满足金沙遗址博物馆保管、收藏、展示、宣传、教育等功能和博物馆运转以及持续发展的需要,考虑金沙遗址博物馆的文物资源、旅游资源、文物保护研究等因素,根据我省门票价格管理中“综合平衡,水平控制”的原则和金沙遗址博物馆制定门票价格听证会上代表们的综合意见。经研究,现将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的门票价格等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成都金沙遗址博物馆门票价格暂定为:80元/人。
  二、门票价格的执行时间从2007年4月16日起试行一年。
  三、为了进一步做好文博遗址的保护工作,提升遗址博物馆的品牌水平,门票收入必须全部用于博物馆的运营和建设保护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四、博物馆应加强对门票价格的管理工作。对年票、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学生等对象的优惠政策,按有关规定由你们制定并抄报我们。
  五、博物馆门票价格应在售票点予以公示,并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0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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