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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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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江苏省南京市其他机构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07)45号
【发布日期】 2007-04-10
【实施日期】 2007-04-1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司法
【法规类别】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45号
 
 
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社科强市,服务‘两个率先’”的指示精神,依据《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宁政办发(2004)107号)的规定,今年4月初启动南京市第九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该奖为副省级奖,是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最高奖励,由市人民政府颁奖。
  各区县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做好评奖的各项工作。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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